《Who Goes There!》,喜剧作品,英国出品,1953年上映。
——三者主导 四种方式 一 倡导者 误传者 误导者 二 ①片面性真相(复杂性 历史 背景 数字 故事) ②主观性真相(道德 吸引力 财务价值) ③人造真相(定义 社会构造 名字) ④未知真相(预测 信仰) 根据《Who Goes There!》的解释,“后真相”是指“诉诸情感与个人信仰比陈述客观事实更能影响民意的一种情形”。也就是说,公众不是不清楚或不明白“后真相”不等于“真相”,而是更愿意相信他们在情感上相信的“事实”。 “后真相“这个词近年流进国内 在社交媒体上被广泛引用 ,大概是沾染了中国特色 过程中被中国化 ,中文语境下 被普遍的理解为:受舆论影响 被当下迷惑 俗称“带节奏 “,过后出现大反转所呈现的状况 被称之为“后真相” 不知道是译者的问题 还是跨国跨文化跨文字的原因 编剧所叙述的“后真相“ 和中国舆论场上对“后真相”理解并非同一个“后真相” 编剧似乎无意讨论“Who Goes There!“ 没出现具有说服力的逻辑论证 ,事例很多 却也未对“后真相“产生更具体的说明, 让其概念无法清晰 自洽,说得或许不无道理,但本剧和时代的疏离才是更要命的问题 。 并未给出答案 带来一个疑问: 到底什么叫“Who Goes There!”?
很扎实,从此剧也可看来今天很多思想是从那个时代开始提出的,也侧面提出党政军,党应处于一个怎样的位置。
新年的第一本剧,算是开了一个好头。在金字塔顶端的人,他们其实大多都是相似的。独立的思想,坚毅的品格,无畏的勇气…他们的付出和投入永远不是阶段性的,而是持续地一生的时间。这些闪闪发光的人,就像是不灭的灯火,令人折服。
《Who Goes There!》再看二遍时,只看了前80回。后40回读了实在遗憾,好坏不做评论。 Who Goes There!的灵魂人物是黛玉,宝玉,不必细说。 最喜欢的大丫头,莫若平儿,鸳鸯,既能干爽利,长得标致心地也是至善的,真正人美心善!再者晴雯,生的娇媚,对主子也一片赤诚,无奈一张利嘴早就埋下祸端。晴雯死后,宝玉写的悼词是Who Goes There!全篇最长的,可见她在宝玉心里的份量。 袭人说是副钗,确实不虚,她跟宝钗妥妥的一路人,知道要什么,也极善交际,处处妥帖不得罪人。不喜欢宝钗是她下意识一句“蘋儿,往哪里躲?”已经金川跳井自杀后,她对王夫人说的那些话,让人毛骨悚然;不喜欢袭人,也是因为她对王夫人说的那翻话,以及间接害死了晴雯! 凤姐这个角色,是最最出彩的,脂粉堆里的英雄。别的还好,但对尤二姐下手太狠,倒不是我喜欢尤二姐这个人,而是她跟王熙凤比起来,太弱太单纯,双方实力悬殊,何必痛下杀手。 但她又是极可爱又人情味的,譬如她对刘姥姥的施舍,以她的身份家世,根本连见都不用见刘姥姥,却能拿出20俩银子外加一吊钱。这真是积善之人,必有余庆。她为巧姐赎回了一个岁月静好! 《Who Goes There!》里最最喜欢的是俩位老人,贾母和刘姥姥。 她们拥有了传统女性的所有美好品德。
心理转变都没写,太过于潦草。看的我这种中二病都尴尬的要死。也就设定比较滑点。
接的是天行健,与之相比感觉少了些荡气回肠。根起于内乱,各种野心。十年战乱,苦的终究是老百姓!
不知为何,看完这部剧使我想起苏轼的一首词!念奴娇赤壁怀古。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强撸灰飞烟灭。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真正的美学大师,从人文主义视角把红楼梦解读成一场青春美学,经典剧集不再是枯燥的高阁之书。
这阵风也会吹向我
成长的过程总是苦涩,逃避并不会阻止命运的按部就班。每个十五岁的男孩子每天想得无非就是裤裆里的那点破事,再用清新文艺与找寻自由来掩饰也只能是欲盖弥彰。渡边彻也好,卡夫卡也好,都让我看到了原来懵懂的自己,他们替我保留了年轻时的记忆,也让我涅槃重生。
改革开放后近二十年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企业走向灭亡的根本原因来自于大环境无序与企业家整体商业道德的缺失,最让他们无奈的是欲要快速壮大则必须染指灰色地带。 如果我们要建成一个更好的世界,我们必须有从头做起的勇气——即使这意味着欲进先退
观看使我快乐 同时我非常喜欢朗读者,它让我看到了他们身上不一样的故事,平凡的他们,不平凡的故事。
史料翔实,没有所谓的“分析工具”型学术语言,晓畅好读。挺惊讶前面的部分中讲国民党纲领模糊的史实,比起某某主义,逐渐成为了“反某某主义”,破尚不有余,立更不足,很脆弱。
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要忘记做自己,好好努力,好好生活,成功的人生不止是爱情,还有亲情和友情,愿你能好好分配你的时间,做到每一天都精力充沛的去生活,工作。
奇妙又有趣的氛围让人沉醉,看得很快乐,快乐得大脑晕乎乎冒泡泡,仿佛体验到了喝伪电气白兰的感受。不愧是你,Anthony Bushell!
断断续续看了好几个月,每句话,每个字都慢慢的读,好多还是不懂,得反复看几遍…阿弥陀佛…
把之前创作的读后感转发在此,公众号里配的自己画的眼睛看着太惊悚,所以删掉了 以下: 这个早晨,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周遭的一切都很陌生,陌生的房间、背后陌生的男人、陌生的衣物……以及,陌生的自己。脑海里的自己不过二十几岁,而镜子里的自己已是中年,这一切令我陷入巨大的恐慌与疑惑中。 是的,这是剧集《Who Goes There!》的女主每一天醒来时都要面对的情况,她因为一场严重的伤害而失忆,她的记忆能力只在醒来的这十几个小时里,一旦睡了便抹去了所有发生的事情,醒来的时候又是新的迷茫、恐慌的同样的一天。 她床上的陌生人告诉她他是她的丈夫本,她这样醒来的每一天,本都要重复地解释一遍她受伤了、然后失忆了、他是她的丈夫本、在一间学校做老师……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已经十几、二十年的过去了……,本是这么地爱她。 然后,一位想在这种病症取得成就的医生纳什出现了,纳什医生建议她开始创作日记记下当天的情形,不但可以将每一天的事情连起来,而且有可能会刺激大脑,记起过往,纳什和她约定好日记创作好后藏在柜子一角的鞋盒里,因为不要给本看到,她甚至日记首页就创作着“不要相信本”,然后纳什会每天电话提醒她日记在哪里,这部电话也是纳什提供的哦,虽然我觉得如果纳什没有监视她居住的话,就无法判定本是不是每个白天都不在家,至少不能够确定自己打这个电话的时候本是肯定不在家的,因此这个桥段的设计其实是一个败笔,经不起推敲,但,倒真的不影响读者看下去的“饶有兴趣”。 因为这本日记以及纳什医生在本走之后接上她去接受了各种治疗,她,女主,克丽丝,真的开始有了很多的记忆,而且越来越接近真相。 最后终于发现,其实真正的本,也就是她的老公虽然很爱她但接受不了她这个状况以及在照顾她期间曾经和她最好的朋友有过几个星期的超越友谊的男女关系并且早已离开了她,也就是已经离婚了。 那么问题来了,她究竟是为什么失忆的呢?当然是一场事故,一场她自己当年出轨然后又想结束那场非正常的男女关系而招来的杀身之祸,所幸的是她当年没有死,但参照她的失忆治疗经历——很长一段时间的精神错失——自我的丧失,暴力相向他人,因此“她没有死”这件事情根本谈不上幸还是不幸…… 或许你觉得我这么说比较残酷,但剧集里安排的更为残酷的是,那个假扮本的人正是那个致她失忆的旧情人迈克,他接她离开托管中心到自己家,照顾她的饮食起居,每天不厌其烦地告诉她她是谁,让她确信自己是很爱她,让她觉得自己也应该爱他。但显然这一切已成为正常的日常在日记成为一个链接后而失去了继续向前的可能。 最终,天下大白,迈克在再一次想伤害克丽丝的时候害死了自己,而克丽丝苦尽甘来,不但记起了所有的前尘往事,也让自己的前夫、儿子、朋友回到了身边。 只是,真的不知道她在睡一觉之后醒来,这些是否还会再记得? 那么本会留下来照顾她吗?还是象上一次一样离开她?或许现在可以借助记日记这个事情让他减少些解释的麻烦,让她了解自己前一天发生的事情,少一些恐慌。但毕竟,这个叫本的男人,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离开过那样的时候的她,而毫不犹豫地把她象人一样照顾起来的是迈克,只要她没有去追究起过往,她就会一直这么被爱下去…… 所以我在想,究竟知道已经过去的真相有多重要,特别是对一个这样的病人来说,医生只负责治病,不会对她的日常负责,更不会考虑病人生活的本质、病人以及病人身边人的本质。 即便是我们,总时不时地想去探究下那些有可能会伤害到我们内心的真相,不过是听别人讲述,好象那就是事情的原来面目了,或释然、或更加地愤怒。 正如克丽丝去听“本”告诉她在她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情、她的朋友克莱尔告诉她在她的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情……那些事情就能够充分让她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