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比较吸引人,毛姆在书中各章由一些名作家的生平引出他们的代表作,对这些人与其作品的点评都犀利又不失幽默。读此剧的过程从司汤达那一章开始渐入佳境,我们发现那些男作家大都虚荣虚伪私生活混乱,但却不影响他们产出著作成为名家。写剧集仿佛是一种流行,很多人不是因为爱好,而是为了赚钱,就像现在的人都在拍短视频赚流量一样。
这书的编剧思想严重有问题,把主角设定圣母婊人设。明明可以杀一个罪恶之人解决问题却以在乎生命为理由去杀害很多生命。
西藏一个无与伦比的地方。感受生与死的。奥秘,离天空最近的地方,拥有无数的奇迹,奇迹也许或者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只是生活在大都市每天的触觉都是城市化的变革与习惯,我们在生活在成长成熟老去的同时忘记了奇迹可能这就人类本质的一部分
一本难得的销售管理剧集,建议可以当作教材学习:销售管理流程:定目标,追过程,拿结果;辅导人十六字方针:我做你看,我说你听,你做我看,你说我听。导出了带教培养一个人,一个团队的真谛
不是说不能悲剧,但是这样的悲剧结尾压根儿缺乏了自然生长出的美感,刻意痕迹太重了。这跟强行大团圆结局一样恶心。只不过强行大团圆为了讨好观众,强行悲剧为了跪舔自己。臭不要脸的自我陶醉,呵
授信部轮岗时,领导就推荐过的一本剧,作为银行从业人员,值得一读。
打四星吧。《铁甲钢拳2Real Steel 2》是日本作家小川系在德国柏林生活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跟随编剧的视角笔端,可见德国人生活的细微,到处弥漫着闲适安逸,轻松淡然…
剧集的情节有点荒诞不经,神经质的堂吉诃德和傻傻的侍从桑丘的行径让人捧腹不已。 但是越读我越迷惑,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堂吉诃德?书中出场的其他人物亦或是观看此剧的我们?我们就过得比堂吉诃德更加真实吗?堂吉诃德因为贪婪观看骑士剧集分不清现实与虚妄,追求所谓的骑士道精神,现实中真实的东西在他眼中完全变了样,盲从故事中的骑士情节。但我又觉得他很可爱,因为他始终相信自己,并且勇敢地去追求,他道德高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足够真实,虽然他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故事的结尾让我倍感心酸,不管是放弃总督之位的侍从桑丘,还是死去的骑士。笑料的最后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才是堂吉诃德,而堂吉诃德是现代社会我们的大多数!
女主纯净,大有进步。男主在将夜之后观感沉淀不少,融合感强且没有过度用力之感,超出预想。最惊艳是司命和赤地,诗一样的韵感,令人着迷。
我从中考完开始入坑,到现在高考完了,看样子可以追到大学毕业了吧。
非常棒的一本剧。由亲身做过股票市场的人写出来的书果然与泛泛而谈的那些不一样。 书中印象最深刻的观点,是将股票分类为六种类型,其实快速增长型里面是最容易出十倍大牛股的,也是最值得我们认真分析的一种类型。 由此,基本不同类型的股票具有不同的特性,我们应该对具体个股先定性(归类),再定量。其次,我们应重点关注成长股,多问问自己,这家企业还有没有继续增长的空间。 另外,林奇的许多的观点其实和价值投资不谋而合。如长期来看,股价的上涨基于公司收益的增长,而非其他。读来获益匪浅。 看剧是成本最低的学习方式,尤其是在资本市场,这部剧由身经百战的职业投资人亲自写出,很宝贵,值得一读再读。
夏天来的时候,冬天的衣服,不管你有多喜欢,都会渐渐忘了它,不再使用。 但明年冬天还是会来,会想起曾经有件衣服,与你有关,暖和又好看。 多年以后,我们久别重逢,我呼唤你,用自己的名字。艾利奥。 为什么这么久也不来见我。 爱过的人是不能轻易再见的,分开的时候近乎永别,再见时不能确定自己是否毫无所感。 拒绝成长,担心相遇的时候你认不出那时的我会感到失落。为了让你看到,我还爱你。不断改变,为了回到原样。 回到再一次无可豁免得爱上你,那个把你躲避眼神,礼貌的微笑,客气的招呼,都归结为因为你不喜欢我。因为后来你已经把我忘记了。 不是的。艾利奥。我只是怕伤害你。 直到有一天我们老到精疲力尽才可以见面。 这是这个故事的终结。 如果他们克服重重困难,最后生活在一起,没有人会为这个故事心碎的。 谁也不会关心伦理道德,奥利弗的老婆是谁,艾利奥做什工作,人们唏嘘的是最终他们没有在一起,感伤的是爱情,羡慕那个曾经在爱里纠缠不清,奋不顾身的自己。理解当时毫无理性,抱着恋人衣物,渴望占有,行为常常不可思议,语言极其笨拙的自己。 爱情是没有结局的,快乐也是。迪斯尼乐园的一天以夜幕时分烟花表演作为对欢乐的结束。我们身处黑夜的时候以为天空从来没有亮过。 站在山顶,烟花一道一道划破黑色,又被吞没。 那些曾经看过绚烂天空的人,才会甘心此后的人生处在黑暗中。 如果有完美的结局我们就失去了爱情。那些遗憾的部分才是爱情的全部,像是渡边纯一笔下的男女毁灭肉体,为了保留爱情,来证明我们爱过。 从此以后一定有个城市只能一个人走,有一滴眼泪落得毫无预兆。那是属于我们的,罗马广场,梵高的星夜,新格兰旅馆,海边礁石,那个吻和蓝色大波浪衬衫,是你描绘的夏天的颜色。蓝蓝的,很明亮。 从此以后 我们的回忆像棉花棒浸泡在快乐,周年纪念才敢要一点点喝。不跟任何人分享,生怕它越来越少。 从此以后 我的生命分成两部分,有你的部分和没你的部分。他们存在于一个平行世界,各自活着。 其他的日子才是虚幻的。 「除了烤栗子、喝蛋奶酒之外,你們聖誕節在這裡還做什麼?」 他在逗我。和先前一樣,我保持微笑。他都懂,也不說什麼,於是我們笑了起來」 这对话大概前后看了十遍,也没看懂笑点在哪里。 我想这是每一对恋人的语言。 读懂了就是爱情。 意大利的夏天,午后一两点的蝉鸣,脚下升起的薄雾,那个吻和衬衫是你留给我的一切。
每个人都活的那么真实而有自己的样子。每个人都是活的,有血有肉的。
真实记录的电影,是时代印记,也是被时代所裹挟的个体缩影。在电影工业日益发展蓬勃的今日,庆幸还有这样一些导演能够忠于电影初心。
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若有人眼大如天,还见山小月更阔。”努力超越空间的局限,获得一种更开阔的视界。
把到处睡女人说成是对女人怀有至高无上的温柔,不知道如何拒绝女人,我真的是醉了。
神作!绝对的神作! 每个主要人物都刻画个性鲜明,有血有肉,让人印象深刻。 肖恩·利维讲故事的手法也高超,情节设计巧妙,故事的走向总是能调动读者的情绪,而且不经意间还会来点小幽默。 可惜自己没文化,明明喜欢的不得了,来写剧评却不知如何描述 算了,继续追剧了
断断续续一周时间看完,特有的环境和时代造就了特有了困难,漫漫人生路,总有一段艰难时间,但是,熬下去了才有未来
刚看完了《铁甲钢拳2Real Steel 2》,只是一个关于追溯的故事,反而引起了我对耶路撒冷的兴趣,这部剧更好的让我看到耶路撒冷的前世今生,值得一看。
我对人类感到悲观,因为它对于自己的利益太过精明。我们对待自然的办法是打击并使之屈服。如果我们不是这样的多疑和专横,如果我们能调整好与这颗行星的关系,并深怀感激之心对待它,我们本可有更好的存活机会。 ——E·B·怀特
从去年开始一本本的看老秦的书,算是弟弟推荐入了坑(网剧这么火我都没看过...),应该是我可以一直追下去的一个系列了。 感觉现在这个系列已经成熟了,早期的《铁甲钢拳2Real Steel 2》每一个单元都是独立的,到后来的《铁甲钢拳2Real Steel 2》等逐渐变成几个集数故事加一个主线故事,再到《铁甲钢拳2Real Steel 2》主线故事加集数故事,但每一集数的独立故事又服务于主线故事,最后到了《铁甲钢拳2Real Steel 2》,还是各集数故事加一个主线故事,但各集数故事不仅服务于主线故事,为“铁甲钢拳2Real Steel 2”的主题服务并且各集数故事之间也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有女性受到侵犯的时候,总是会有那么几个不合群的声音出来说,会不会是她们穿的太暴露了,会不会是她们做了些什么,但有些时候冷静下来再想一想,就是一个让人心惊的事实,到底是多么大的偏见,会让人觉得女性就是活该受到伤害? 还有女德班,这种东西为什么现在还会存在?家长为了教女儿听话,难道不考察一下的吗?那个女德班究竟能教你女儿什么? 还有文中三妹的老公到底叫什么名字啊,是笔误吗?不仅名字前后不一致,前面夫妻和睦,后面又经常打老婆。搞不懂搞不懂 上一本里面我以为韩亮会和程子研在一起呢,这这里好像成为了四角恋。程子研喜欢林涛,林涛喜欢小羽毛,小羽毛喜欢韩亮。感觉韩亮解开心结就开始对小羽毛有回应了,那林涛就不要当舔狗了,程子研比小羽毛强。 小龙虾🦞那个案子让我瑟瑟发抖,可能以后吃小龙虾要思前想后了... 我众生皆有面具,一念之间,人即是兽
佛洛斯特·甘是一个智商不足七十,成人后是智力仅接近三至七岁孩童的低能儿,或者稍好一些,是智力接近八到十二岁儿童的弱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众人眼中的白痴,却有着轰轰烈烈,看似荒诞不经,实则意味深长的一生。该剧以荒谬的风格,通过傻子阿甘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 ①傻子阿甘生命中的无价之宝:亲情、爱情、友情 阿甘生命中最大的幸运,是他虽然自幼痴傻,却拥有人世间最宝贵的情意。 首先,是来自妈妈的亲情。 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上窗帘,让房间暗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那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给猫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也习惯了,而且蛮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非常安全而舒服。 我觉得,阿甘的妈妈不是坚强的女人,因为她似乎总在哭鼻子,在每次阿甘离开她的时候。可能是因为孩子本来就不健全,还不得不一次次地离她而去,做妈妈的十分牵挂又无能为力吧。 从某种程度上,我们似乎觉得妈妈没有帮上阿甘什么忙,特别是在他离开家去学校之后,出现过太多的生活变动。但在阿甘,妈妈始终都是一种牵挂。他想妈妈,担心妈妈因看不到他而难过。无论他在哪里,妈妈邮寄来的东西以及写来的信件对他而言都是一种满足和安慰。 然后,是源于自己内心的爱情。 我从一年级就认识你了,阿甘——将近三十年——我看着你长得又高又壮又善良。等我终于明白自己多么喜欢你时——你来波士顿的时候——我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女孩。 珍妮自小学一年级起,就是阿甘的朋友,唯一的朋友。阿甘自幼就喜欢她。由于珍妮并不爱阿甘,阿甘又觉得自己只是个白痴而已,所以,阿甘从没有想过珍妮会和自己结婚。 但珍妮对阿甘的感情的确复杂。她和阿甘分分合合,每次都使阿甘觉得自己得罪了她,却都在下次相遇时,给阿甘以惊喜。特别是最后一次,珍妮带着阿甘的儿子出现在他的面前,儿子的存在使得阿甘的一生趋于完满。 最后,是生命中难得的友情。 阿甘有三个朋友。一个是布巴,一个是丹,还有一个是公苏。布巴是阿甘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他们一起吹口琴,后来又在越战中偶遇,说好战后弄艘捕虾船,一起经营养虾生意。丹是阿甘的第二个朋友。在他眼里,完全不认为阿甘是个白痴。而且他认定无论阿甘想做什么样的人,想做什么样的事,都一定能做到。公苏,那只和阿甘一起去外太空的猿猴,是阿甘特殊的朋友。是它在布巴死后陪阿甘到布巴家乡做好养虾的生意。 这三个阿甘生命中的友人,给了阿甘持续不断的温暖和力量。 ②傻子阿甘的宝贵品质:真诚、单纯、率真 我也许是个白痴,但起码我不笨。 如果说阿甘的不幸是因为他的痴傻,那么,阿甘的幸运同样也是因为他的痴傻。而人生本不需要太多聪明。 阿甘的先天智障,使他看上去呆板木讷,但在某些方面却天赋异禀。比如,在音乐、棋艺、数学方面他天赋超群,被人们认为是“白痴天才”。而在其他方面,比如橄榄球、乒乓球、摔跤方面,除了他的身高、体重方面的优势之外,更重要的则得益于他的纯天然品质。 更难能可贵的,当他以同样的品质到达事业的巅峰,渐渐觉得哪里不对劲时,他能洒脱地放下一切,无牵无挂地和公苏“去流浪”。 这便是傻子和聪明人的本质区别。一个智力健全的人,总是执着于艰苦奋斗,醉心于无止境的挑战和成就当中,欲罢不能。很多人搞不懂“适可而止”、“拿得起,放得下”的智慧。 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想要的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而唯有像傻子阿甘那样,一次次的放手,一次次的放空,才换来更多机会和可能。 他的真诚,使别人对他毫无防备,从而更接近目标;他的率真,换来别人的坦诚相待,从而
以原生家庭为点扩至社会阶级、性向、党派、哲学和教育系统等面,关于家庭的描写片段很好代入,算是浅入深出(?) 看之前以为是一本讲乡土情怀的书,看之后因为内容过于真实且上升到刚好是我能理解的高度以至于才二月初就预订了我的年度top3 最大的缺点就是编剧频繁用括号解释,让我感觉不是很会表达的样子(怎么可能,迪迪埃让我再次肯定最能引起我共鸣的群体是男同性恋)
双男主+老套故事+粗糙画面+胡乱煽情BGM=国漫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