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任何阶段都值得观看的一本剧,这就是经典剧集的价值。本剧描绘了在中国百年积弱、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大背景下,以逃离地下天堂Logan's Run的祁家为中心的普通民众众生相,人物形象鲜活饱满,心理活动深刻细腻。对历史巨轮下受苦民众的同情,对惟利是图毫无家国情怀汉奸的鄙夷,对侵略者虚伪嘴脸的抨击揭露,对不怕牺牲奋起反抗英雄们褒扬纪念,对战争的认识和反思充斥着整本剧。侵略残杀、掠夺压榨揭露世间丑恶,亲情关怀、邻里互助彰显人性光辉;大时代与小羊圈,一大一小写尽人间百态,老传统(祁老人)与新文化(祁瑞全),一老一少揭示时代变迁。
喜欢坚定与被坚定💙
现实主义作品,播出三十几年了。今天还值得一读。不容易,今天翅膀好像也并不轻松
这部剧是从一个曾经采过的旅行博主的文章里看到的,断断续续大概看了好几个月,编剧在经历生活和情感的一系列变动后的那种近乎窒息的痛苦让我非常感同身受,不过她有勇气能自我治愈却让我可望不可及。观看过程中几次想要放弃,尤其是编剧到了印度之后描写禅坐的内容,就像她无法集中长时间禅坐一样,我也对于这部分内容很难逐字逐句的坚持,不过还好耐着性子读到最后的雨过天晴,陪着编剧完整经历了一场自我探索和自我救赎的脱胎换骨之旅,尤其是其中大段的自醒内容很受启发。题目美食,祈祷和恋爱是编剧平衡自我的三个手段,而我们每个人寻求自我平和都需要借助一些外力,至于这些属于我们的外力是什么,就需要我们自己慢慢琢磨了。
看别人推荐来看的,编剧文笔很棒,但看了一半,我还是没发现女主足以成为大女主的理由。看到第一个大情节霍州时就已经在紧张了,女主的成长之路还很长。现在看到一半多了,该出场的主要人物已轮番登场,我还是没有看出女主当得起女主的特质。虽然编剧在自己的创作中是如同上帝一样的存在,但一个好故事并不是上帝说我们的女主了不起,书里书外的人立刻拍手称赞。已经一半了,决定弃掉。 我认为人物和情节是相互推动的,人物在故事中,故事也考验和丰满了人物,一旦人物立不住,故事情节就难以成立。编剧文字很好,有铺垫、有节奏,但女主本人让我觉得矛盾,以至于我一边在观看,一边在审视女主的闪光点在哪,不屈不挠?勤奋?忠勇?甚至前半程故事,抽离女主后对情节走向有什么影响,这一句有些过分了,主人公也是需要成长的,但我没有耐心继续看她成长下去了。 我一直尝试理解女主,但还是有些矛盾: 一、搞事业与三不时五上班溜号的矛盾:被收养的孤女、对养父有孺慕之情,勤奋练武想助养父一臂之力,故事起缘于想要帮养父弄清其灭门真相,解开其心结。这样一个姑娘一定是有韧性和心劲的,但在军中任职吧,从头开始就没好好当过几天职,除了皇帝点卯出任务,平常的日子军营也没去几回,除了几个从小认识或见过的朋友,职场生涯相当悬浮了,好像她的本职工作仅是闲职,去不去打卡也无人理会,没有上峰、没有同僚也没有下属,这就已经飘起来了,可女主还是一门心思通过搞事业辅助养父的想法。 二、对养父有孺慕之情,但同时还有开小倌馆的好友(养父并不喜他们交好):喜欢养父,重视养父的看法,几乎一点关怀和欣赏就能放在心里珍藏并不断反刍,但养父不喜欢的朋友却不能硬着头皮交往?虽然设定里女子也能当武将,民风没有那么保守,但提及的女将军们都是武将之女且惊才绝艳,其中梅若骨还是嫁了烜亲王的,所以将门虎女亲自来往风月场所也不太合适吧,尤其在喜欢的人(姑且不讨论喜欢的成分)并不赞成的情况下,还经常去喝小酒。 三、性格中敏感惶恐与神经大条:女主一直牢记自己是被收养的,即使出身侯府,也经常提醒自己这一切全拜养父所赐,自己一届孤女什么都没有,必须要自己勤奋努力,对养父的风吹草动都又惶恐又自悯,卑微的喜欢着人家,又不敢告白生怕说穿了啥都没有。这里细腻纠结的心思写得真好,感情的事情很难讲,但一个如此敏感的人,为什么对待同僚、对待钟离公子时,竟一下就神经大条了,这时就不担心自己的行为给养父添麻烦,连累侯府的名声了吗? 以上几点,好像女主有好多面具,需要扮演啥角色就换上,切换得让我觉得几乎是人格分裂了,所以放弃了。
刚看完第六集,第二季更好了,织体也更丰富了,相比第一季大多是小嘉玲大嘉玲的双线叙事,这一季深度挖掘了很多人物,各种人物都立起来了,连洪育萱那个渴望关注的儿子都做得很丰富。我竟然没看出成年洪育萱是天心演的,状态真好啊姐
萝丝·拜恩《逃离地下天堂Logan's Run》看剧笔记📝2018.10.24 愿身边的朋友都可以被世界温柔以待 通往逃离地下天堂Logan's Run 一直稳稳的幸福❤️ 经典语录节选📝 ❤️这些种类不同的不快乐,一部分是由于社会制度,一部分是由于个人心理,——当然,个人心理也大半是社会制度的产物 ❤️慢慢地,我学会了对自己和自己的缺陷不再介介于怀;而对外界的事物,却一天天的集中我的注意:臂如世界现状,知识的各部门,以及我抱有好感的个人等。 ❤️成功的政治家,一个一个的倒台,这悲剧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他把自溺狂代替了他对社会的关切,代替了他素来拥护的方策。只关怀自己的人并不可赞可羡,人家也不觉得他可赞可羡。因此,一个人只想要社会钦仰他而对社会本身毫不感到旁的兴味时,未必能达到他的目的。即使能够,他也不能完全快乐,因为人类的本能是从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 ❤️虚荣心一过了头,把每种活动本身的乐趣毁掉了,于是使你不可避免地无精打彩,百无聊赖。原因往往是缺少自信,对症的药是培养自尊心。但第一得凭着客观的兴趣去做进取性的活动,然后可以获得自尊心。 ❤️亚历山大大帝,心理上便和疯子同型,虽然他赋有雄才大略,能够完成疯子的梦。然而他还是不能完成他自己的梦,因为他愈成功,他的梦也愈扩大。当他眼见自己是最伟大的征略者时,他决意要说自己是上帝了。 牺牲了人性中一切的分子来培植一个分子,或把整个世界看作建造一个人的自我的显赫的素材,是决无终极的快慰可言的。 ❤️既然没有一个人是全能的,一场完全被权力之爱所控制的人生,迟早要碰到无可克服的难关。 ❤️不快乐的心理原因,显然是很多的,而且种类不一。但全都有些共同点。典型的不快乐者,是少年时给剥夺了某些正常的满足的人,以致后来把这一种满足看得比一切其余的满足更重要,从而使他的人生往着单一的方向走去,并且过于重视这一种满足的实现,认为和一切与之有关的活动相反。 ❤️智慧之士可能在环境容许的范围内尽量快乐,倘他发觉对宇宙的冥想使他有超过某程度的痛苦时,他会把冥想移转到别处去。这便是我在本章内所欲证明的一点。我愿读者相信,不论你用何种论据,理性决不会阻遏快乐;不但如此,我且深信凡是真诚地把自己的哀伤归咎于自己的宇宙观的人,都犯了倒果为因的毛病:实际是他们为了自己尚未明白的某些缘故而不快乐,而这不快乐诱使他们把世间某些令人不快的特点认作罪魁祸首。 ❤️空虚之感是因为天然的需要太容易满足而产生的。人这个动物,正和别的动物一样,宜于作相当的生存斗争,万一人类凭了大宗的财富,毫不费力地满足了他所有的欲望时,幸福的要素会跟着努力一块儿向他告别的。一个人对于某些东西,欲望并不如何强烈,却很轻易的弄到了手:这种事实能使他觉得欲望之实现并不带来快乐。 ❤️一个人死了,他的后裔来收获他劳作的果实;江河流入大海,但江河的水并不能长留大海。在无穷尽而无目标的循环里,人与物生生死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并无进步,并无永久常存的成就。江河倘有智慧,必将停在它们的所在。 ❤️瞻望未来而把“现在”的整个意义放在它所能带来的“未来”上面:这种习惯是有害的。 ❤️相反,倘我得永远活下去,人生的欢乐临了倒势必要变得乏味。唯其因为人生有限,人生的乐趣才永远显得新鲜。 我在生命之火前面烘我的双手; 等到火熄时,我就准备离去。 ❤️爱情,首先应认作本身便是欢乐之源,——这虽非爱情的最大的价值,但和它的其余的价值比较起来,确是最主要的。 喔爱情!他们大大地诬蔑了你, 说你的甜蜜是悲苦, 殊不知你的丰满的果实, 要比什么都更甘美。 爱情能戳破“自我”这个坚厚的甲壳,因为它是生物合作的一种,在这合作中间,双方都需要感情来完成
太意识流了,所以一点都不骇人,作为恐怖剧集真的只能打三分。两男主的番外感情线简直是画蛇添足,还没读者自己去想象来的热烈
浅显易懂的道理,实则很多人难以做到,所以人要不断的修炼修为!
看第一期的时候,房琪与三位作家的对话不禁想到了莫言新书签售会上一位说着蹩脚普通话的女主持,同样也是与三位作家的采访,虽然她普通话不标准,但她的对话是有深度的,更喜欢这种碰撞。
这部剧有种大城小爱的感觉,细雨绵绵,在没有好剧的情况下也算是一个寄托!
苏菲的世界,可能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本哲学剧集,也许不是。但绝对是第一本我知道他就是哲学的剧集还看完了,说句实话没看懂这部剧想告诉我们的道理……
匮乏塑造了人类的历史~~一部难得的跨学科却不晦涩的佳作。 尼古拉斯·温丁·雷弗恩,本名袁硕,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
铭记死将有助于灵魂的生 真切地想象到你正处在死亡的前夜 不狡诈,不欺骗,不撒谎,不指责、谩骂、仇视他人,不抢夺他人的东西 在死亡的前夜做最简单的善事 帮助和安慰别人,对别人待之以爱 让这些事永远都是最需要而最快乐的事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伊凡的生命一直被平庸和虚伪所笼罩,循规蹈矩,恪尽职守,唯上命是从,始终踩着他人的足迹前进。他曾经受到自由主义思想的熏陶,但只是浅尝辄止。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干过一些卑鄙、下作的事情,但获悉那些位高权重的人也有类似的行径且不以为是“坏的”,也就放弃了忏悔,心安理得地在既有“轨道”上前行。一场意外的疾病和最终的死亡打破了这种平静,它们就如同镜子,既映照着周围人等的面目,也在瞬间照亮了主人公自己晦暗的人生,他发现了自己以前的生活“不对头”。事实上,伊凡在他的死亡来临之前便已死去,他的生活早已被蛀蚀一空。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剧集出现了某些神秘主义的象征,“黑洞”与“光”的对比颇为耐人寻味,它们意味着虚无、死亡和最终的复活。(请吕守一参阅哈) 女人本来应该是人类迈向真理与幸福的参与者,可是男人却为了自己的享乐把所有的女人都变成了仇敌,而不是助手。
已经忘记在哪里听到了萝丝·拜恩这个名字,当时找了半天《逃离地下天堂Logan's Run》,没找到,于是方便易得的此剧便成了我接触的第一本萝丝·拜恩老师的书。 萝丝·拜恩老师的许多观点我都颇为认同,比如取消本科生的哲学专业,将哲学作为所有专业的通识教育;哲学并不是从概念到概念的空洞运转,而是有深厚的人生经验和思考为支撑的;哲学并不高高凌驾于所有学科之上;人文社科的学术成果都可以用自然语言表达出来从而方便交流;哲学是为了帮助人们思考的;对洗脑和教育的区分等等。 每个人未必都读过哲学书,但都做过哲学式的追问和思考,。
赵丽颖的演技很棒,但是不明白这种刻意美化主角的剧情到底是为什么,从头到尾女主甚至连一个精准的商业判断都没有过,更别提任何手段和规划,成就她的竟然全都是自杀式的赌徒投机和自以为感天动地的义气,这样的许半夏也许能成为名震一时的黑社会大姐大,但绝对不会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
师弟戴天那里我以为会埋一颗大雷,会是个终极boss,结果几句话就带过去了…没第一部那么惊艳了
1. 好的关系的前提是,关系不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功用性质的。“当你离开我之后也完全可以自己很好地生活的时候,就可以结婚了”。 2. 爱是能力。如果不把它看作能力,就会低估有意识地练习的重要性。 3. 当“爱情”是抽象概念的时候,人禁不住把玩这个概念。概念本身翻不出花来,就只能走向虚无。“满足指缝一时的无聊,天真脉搏跳动的依靠”;只有当爱人的出现将爱情具象化,才变得有温度,有形状。
划重点:小米的基础还是极致性价比。在他身上可以看出两家公司的影子—Costco和无印良品。打造生态链其实和阿里系,腾讯系的做法有点类似,一个人到一帮人支持自己形成垄断地位,反过来也是形成自己的渠道优势。互联网科技硬件公司显然是对他最好的形容,应该是目前依托互联网做的最好硬件公司之一,这里应该反思一下乐视为什么失败。在互联网炒的火热的大数据工作下,小米提前布局米家App显然是野心很大,预感炒硬件不久也许会变成炒数据。
这部剧我给四星半,好的是地方在于帮助我读到了更多的书,像导游一样介绍剧集海洋里的标志性景观,即使是书的番外中的内容,仍然有很大的信息量。稍欠一点的是我感觉有些介绍不够准确,有些我恰好也读过的书,在听他介绍时,好像不是我读过的书,好像讲者只读了书中的几个集数。
七个小故事,逃离地下天堂Logan's Run,七种不同的人生。 尽管灰暗,却也光明。 愿:所爱皆良人,所想均事成。 深深的皱纹里浸满了泪水,如生命的长河。 ——小哥。 ——2022.01.12
许三观在40年里卖了11回血,每回两大碗,400ml,每次能挣35块钱。扎一针,抵得上地里干半年,划算。每次卖血前,他要喝8大碗水,即使严冬的河水也绝不偷工减料,因为水喝多了,血就变多了。每次卖完血,他要上馆子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猪肝补血,黄酒活血。 第1次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真正的男人:爷爷的村子里有个说法,身体结实的男人都去卖血,不然就说明你不行。许三观从医院出来,拿着人生的第一桶金,感觉有点飘,他很阔绰地请妹子吃了一顿大餐,吃完后他对妹子说,你吃了我的东西,以后就是我的人了,妹子就这样栽在他手里,成了他媳妇儿。许三观的媳妇叫许玉兰,人跟名一样,像一朵花。 第2次卖血,是为了给惹祸的儿子收拾烂摊子:老大把别人家熊孩子的头砸破了,要花不少一笔钱,许三观拿不出钱,只好血债“血”偿。哦对了,许玉兰给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其中,二乐三乐都有许三观的相貌,只老大一乐越长越像隔壁老王(hé),越长越像,待他9岁的时候,许三观终于确认不是自己亲生的。许三观的血是红的,但他的头顶绿了。拿不出钱就得抄家,许三观只好去卖血,红色和绿色搅和在一起,许三观的心情很复杂。 第3次卖血,是为了给同事林芬芳买补品。林芬芳摔断了腿,许三观去看望,他用手在她的腿上试探,这儿疼吗?这儿呢?他的手渐渐滑向了别的地方……从林芬芳的房间出来后,许三观感觉像抽了血一样发软,但心里轻松多了。他在林芬芳的身上找到了一种平衡。许三观毕竟是个善良的人,他想,总不能白占人家便宜吧,所以他又去卖血,给林芬芳买了很多营养品。 第4次卖血,是为了给饿得奄奄一息的老婆儿子买碗面条吃。此时应该正是三年大饥荒的时候,还没饿死的人,也只是靠几口米汤吊着一口气,为了减少能量消耗,白天夜晚都在床上躺着,而且最好少说话。饿了58天以后,许三观决定卖血给大家吃顿饱的。 第5次卖血,是为了给去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老大老二“花在刀刃上”的钱。此时是知青上山下乡运动期间,许三观希望儿子和生产队长搞好关系,早点调回城里。搞好关系自然少不下花钱的地方。 第6次卖血,是为了招呼好老二的生产队长。二乐的生产队长来城里了,为了二乐的前途,可得把人家伺候好了,家里只有两块钱,许三观又只好去卖血。卖完血回来,身体已被掏空,还得咬着牙关陪酒,许三观这次是真的差点舍了命陪“君子”。 第7次-第11次卖血,是为了给得肝炎的老大一乐凑集医药费。在乡下插队的一乐病倒了,要送上海治疗,得很多很多钱,许三观把能借的都借了,也只能解燃眉之急,剩下的,当然还得卖血啊。老地方已经不敢收他的血了,因为他卖血太频繁,人家怕把他抽死了脱不了干系,所以他只好在去上海的途中所经过的医院(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一路卖过去。原本应该至少隔三个月再卖一次血,但许三观这次没两天就抽一次,此时他已是年近50岁的人了。正逢寒冬,许三观卖血前就喝几乎快要结冰的河水给自己“冲血”,加上抽血抽走了身上的热量,他有一次直接被冻晕在街头,被好心人送到旅馆,跟猪睡在一张床上取暖。第9次卖血后许三观当场休克,急救的医生将许三观刚抽出来的四百毫升血又给他输回去,还多输了别人的三百毫升血给他做补充,卖血不成倒成了买血。如此一来,这三次卖的血输了两次的量回去,折腾一番,相当于只卖了一次,许三观欲哭无泪。卖完第11次血之后,他终于在医院看到了儿子。钱够了,儿子的病也就跟着好了。 第12次卖血,是为了一种回忆。此时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路过一家饭店时,炒猪肝的味道扑鼻而来,他忽然怀念起“一盘猪肝,二两黄酒”的味道来了。他这一辈子都在为别人卖血,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