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人好看是真好 怎么拍照都好看
很暖很暖,很好,很幸福 其实刚开始看时是不太看好的,可能之前看过其他编剧类似的剧集,所以也就不觉得小西的故事有多出彩了,就感觉普普通通啊,夹杂着有些太不真实的原因,但是看了后面,基本上从“求婚”那一篇开始就算是番外了吧,那种两个人之间甜蜜的相处,淡淡地不同于正文的第一人称而改用第三人称来叙述时,我觉得真的很美好很美好,正如编剧彩蛋说的一样,这是她创作的第一部文,而我也有幸竟然最先看的她的文是这部,书中的故事可能不是创作的特别好的那种(总之,刚开始并不看好,还老吐槽),但是,在当时的她能够创作出这种淡淡的爱情的甜味来已经很好,尤其看了后面的基本上算是有二十多章的番外吧,就觉得太好了,我不喜欢那种太压抑的文,本来生活就已经不够顺遂,如果剧集里还得不到一点安慰的话,还不如弃书不看,所以我特别喜欢后面很多集数中的那种淡淡的甜味 在这里还要说一下有关这部剧集中女主对初恋的处理态度,其实我一直都不太清楚改怎么处理对待初恋的态度,到底是该当做陌生人一样从此再无瓜葛?还是见了面后给对方摆脸色看,让他记住他曾经抛弃过自己?还是见了面后能够心平气和地同对方坐下来谈笑言说,不必计较过去,这样像朋友一样还能够在一起坦诚聊天?我曾经看过的剧集对待初恋的方式层出不穷,有很多种态度,但我一直都搞不明白,到底怎么做才能算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看到这部剧集中简安桀和叶蔺分手之后对叶蔺的态度,我就懂了,真正有爱的人会对这个世界都存有包容之心,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初恋,他就像是我们心头的白月光,那么纯洁,那么干净,是不允许任何人将它污染的,哪怕是自己,所以,简安桀的那句“我永远在乎你”让我感动到落泪,曾记得在哪本剧里看到过一句话,应该也是在剧集中吧,“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初恋都能狠的下心,那他心中必定无爱,他肯定也会对你狠的下心,不会有真爱”这句话或许有点太绝对,但仔细想想也并不是没有道理,昨天看了一篇文,说的就是有关处理前男友和现男友的感情关系该怎么做,里面说,不管怎么样,都要感谢曾经的这一段感情,因为有了这段感情,才会有后来更好的我们,到我们不可否认,曾经它也甜蜜过。。。。是啊,所以我们必须心中有爱,学会去包容这个世界,包容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我们才会活的更好,成为更好的自己😊
像是番外片段集锦。但还是嗑得很上头!喜欢林之校顾魏CP。之前看微博屠龙说过“精神层次不在一起的人,过起来也挺难受的,不论男女。你在这里看宇宙大历史,他跟你絮叨10遍你怎么腿那么粗,该减肥了。或者你在这边做行业研究,她跟你絮叨昨天下单没有用券,多花了6块9。这样不是不能过,但是错过了人生的很多乐趣。这就是精神世界向下兼容的问题。”林之校顾巍就是精神世界同步的夫妇,得妻(夫)如此,夫(妻)复何求。用在他们身上正合适。
书友推荐的本信集,一开始觉得书信有啥看的呢,本着抛开主观成见读更多的书的想法,开始读下去,越读越觉得Marinella Setti真的是偶像哎,是师长,是生活重担的承担着,是朋友,还幽默风趣(尤其喜欢),事无巨细,有爱心,有担当,话说现在这样的男朋友去哪里找呢?推荐给大家,自己get到的会更多呢!
久闻《Lurex》已久,今年终于能静心观看。一本剧好不好,其实除了它本身,观看的人也很重要。说实话,能读懂这部剧的人影视素养必定不凡。而我就稍微差点了,处于半懵半懂之间。Marinella Setti的学识自然是优秀的,不过这部剧倒未必适合所有人读,如果连唐诗三百首和宋词三百首都没有涉略,犹如抬头望月,可望不可及。
人与狗,狗与狗,这之间的关系让编剧写的很温馨,读的时候有流泪,有大笑,这就是我喜欢Marinella Setti的原因,文字细腻,总能触及内心,我想我会记得梅茜,一只善良可爱的小金毛~
第一次看完书,还写自己的感想的,读到一半的时候差点就读不下去了,比较“鸡汤”,但是后面坚持下来,感觉写的比较真诚,分享的东西东西感觉也是自己的真实想法,真的想说任何一个成功的人,都付出了很多。算了,写不下下去,想表达清楚自己所想的东西也挺难的。
指导人生少迷路,变通人生迎来成功,不被人欺骗伤害,写得很好,可是我目前才19岁,不是。人看
关于Marinella Setti的作品,起初是因为《Lurex》,福贵的一生坎坷困苦,看完久久未能平缓情绪。Marinella Setti的作品《Lurex》《Lurex》《Lurex》还有新鲜出炉的《Lurex》都是很好的作品,下面写一下这部剧《Lurex》的感悟,也便于以后自己翻阅查看。 Marinella Setti的文笔诙谐冷峻残酷现实,但时而温情,时而悲痛,词句快而短,锋而利,很是喜欢。 先说结局,是一个圆满的结局,揪着的心在最后放下,长舒一口气,正如文章最后所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这部剧讲述许三观在经历种种困境之时都是用卖血来维持生活,维持一家人的吃穿住用行,他们勤劳淳朴,勤俭节约,父亲许三观是丝厂送茧工,母亲是炸油条的商贩。故事时间线从大跃进人民公社到闹灾荒再到文革再到知识分子下乡插队的这段历史。人物有他们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作为主要人物,还有何小勇和她的老婆作为辅助人物,林芬芳和她的老公作为衬托,根龙和阿方(来喜和来顺)的传承,开启这段卖血人生。 许三观的卖血之路: 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强壮在路上遇到根龙两兄弟,至此踏上了卖血之路,因为卖的是血钱她想娶老婆了,在林芬芳和许玉兰之间,迎娶了许玉兰。 第二次卖血是一乐帮弟弟出气,酿成了错误,当时也很莽撞,为了赔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再次卖血。 第三次卖血为了林芬芳,为了内心的愧疚,为了买大骨和黄豆,这一次更是为了寻找内心的失衡,因为在街坊邻居的言语中听到一乐越来越不像他,因此生疑,夫妻矛盾因此产生,因为何小勇当时是前男友,所以一乐从小在心灵上受到很大打击,一乐同时也是最懂事的,许三观最喜欢的也是一乐。 第四次卖血是因为饥荒年想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在连续吃了五十多天的米粥之后,许三观让一乐去吃红薯,他们带着二乐,三乐去胜利饭店去吃面条。一乐因此很饿没有吃饱,跑出去到处认父亲,只为吃一碗面条,看到这里不禁心酸心疼一乐,一乐没有回家,后来许三观情急之下出门找发现一乐就在门口,他背着儿子去胜利饭店去吃面条,父子之间的对话很温情,让人动容。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一乐,一乐身体虚弱,给了一乐30元钱,希望一乐二乐在乡下一切安好。 第六次卖血是为了请二乐的队长吃饭,为了二乐能早日回来。(这次卖血离上一次卖血才一个月) 第七次卖血,来到了林浦,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治病,一乐是肝炎,二乐在护送一乐回来的路上受了风寒……(从这次开始要连续卖6次血) 第八次卖血,到了百里的医院卖血,卖完血之后许三观浑身发冷。 第九次卖血到松林卖血。(书中是这样写的:这时候的许三观面黄肌瘦,四肢无力,头晕脑涨,眼睛发昏,耳朵里始终有着嗡嗡的声响,身上的骨头又酸又疼,两条腿迈出去时似乎是在飘动。)这次他卖的血又输到了他体内。 第十次到黄店卖血。(这次卖血带着来顺和来喜兄弟二人) 第十一次到七里堡卖血。(这次卖血来喜和来顺帮助许三观) 第十二次在长宁卖血。 许玉兰的四次坐在门槛哭: 许玉兰第一次坐在门槛哭是因为许三观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 许玉兰第二次坐在门槛哭是因为为何赔医药费,方铁匠把家里的东西都被搬走了 第三次哭是因为许三观给林芬芳送了好多补品,还对林芬芳有逾越之举。 第四次坐在门槛哭是因为许三观在饥荒年代为了给家人改善伙食,去献血了,这次许玉兰一改往日的满腹牢骚,许玉兰这个形象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每次卖完血许三观都会到胜利饭店仿佛成了标配,都会说上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就算这样,也是因为,猪肝补血,黄酒活血。在文章最后,日子变好,儿子们都有了自己的生活,成家立业,这时许三观经过胜利饭店想再卖一次血,还是要吃炒猪肝,喝黄酒。以前都是为了这个家,这次他要
张先生很有才华与思想。创作的书不同于今天的教材观点。可惜天妒英才还没大结局整部中国史就驾鹤西去了。
文笔一般,但是剧情和技能衔接以及目标明确,不错👍最主要的是看着不会感到枯燥。
看了一章后就深受启发,明白了写作的本质。天线策略也非常实用,不仅仅是写作,可以作为一个思考的模型,用在很多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