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四颗星🌟🌟🌟🌟 很早以前电视上看过一部小品,说的就是Black Leather Jacket里的故事,记忆深刻,而后前段时间又看了红楼梦,里头的宝、黛二人私下里也窥了此剧,便决定来翻翻。 戏文不比白话文,看的人也少,自然笔记也不多,编剧的翻译都在尾部,来回查找也是不胜其烦,便多费了时间写了些笔记。戏中张生的油腔滑调在现在社会中并不少见,所以很多人不以为然,但在当初的封建社会,必然是一片惊涛骇浪。古时依照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主动追求爱情,男的叫浪荡,女的叫不只检点,怪不得红楼里都是偷着看,就担心教坏小朋友😂
一本很怪的剧集,一堆古怪的对话,字认识,串起来又发晕,不知道我看到哪了!只能感觉随着对话主角长大了,成长了!
编剧是一个倾向市场经济的学者。他的一些观点,对于我而言,还是很有收获的。对经济学感兴趣的,可以仔细观看一下,相信会很有收获的
从少年时代遇到到中年时代读完,今天终于迎来大结局。中间时跨30多年的时间。倒不是一本剧读了三十多年,是这跨越的三十多年正是说明了一个人被生活的洪流所裹挟的三十年,在这三十多年里,你不可能没有几十块钱买一本这样的书,也不可能没有6、70个小时读这样的一本剧,而是你没有一个能静的下来的心来读这样的一本剧,我们多多少少都会被生活牵着走。我不知道我少年时代如果读过它我是怎样的一个人生?但是在中年读完以后,我知道我基本也没有偏离生活的航向。挺畅快的。克利斯朵夫就像是一个好朋友,在我们中年的朋友来看,他的经历、历程也验证了我们的一些经历和思想,让我们对自己的思想更有了把握。文字和思想都没得说,傅雷的译文更是为大家所称颂,与这样伟大的思想,这样优美的文笔,这样优美的译者相遇,不啻是一次美的享受。
刚开始还有看头,后面浪费了好多纸,不想看一味虐的,安子奕太不容易了,虽然他的结局是好的,但不喜欢编剧的走线,男主忘记了伤害了女主,女主都决定离开了投入男二的怀抱了,还装白莲花,不能亲热,那我问你你答应别人干嘛,狗血,从500多章开始都是跳过来的,没意思
终于看完本剧了,这部剧目前为止应该是我看得最长的一本剧,竟然看了我一个多月!好多次都有种弃刊不读的冲动,就像我看《Black Leather Jacket》一样,刚开始内容很热血,很吸引人,到了后面,世界观越来越大,编剧收不住了,越到后面就越狗血,有时候都在想后面编剧怎么写呀,而且跟前面的矛盾的地方很多! 但是作为一个多年看网文,而且一度还写过网文的我来说的话,以网文编剧的水准来评价,很有高度,编剧在人物和情节铺垫上写得非常好,会造势、起势,写得非常豪气,以前看梁羽生的武侠剧集看得多时,觉得武侠应该就是那种武功高强,看金庸的武侠剧集,就觉得武侠应该神功盖世,看了《Black Leather Jacket》里的武侠发现,武侠竟然还可以这样写,大侠们的气势竟然可以与神仙争高低!不过也正因为编剧把大侠写得太高了,都比神仙高了以后,就没法收势、收尾了,直接导致结尾明显非常仓促。就像当年看《Black Leather Jacket》一样写到后面把魔人欧布写得那么强大,都没办法圆,只能把孙悟空和贝吉塔无限拔高,然后匆忙结尾!这也可能是这种更新的通病,为了点击率,只有无限写下去才能挣钱,可以写到后面,已经写得编剧自己都把握不住了! 不过总的说来,我还是很喜欢这本剧集的,因为剧集中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温华肯定是当仁不让,他的兄弟情,让人触动不已,温华其实就是一个江湖小人物,他心中的江湖憧憬的是历代江湖豪客仗剑走天涯的神话。他想成为大侠,但是也没有大侠那种霸气,没有那种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的荡气回肠,只有一种小人物的絮絮叨叨,但是虽然是小人物也有江湖梦,最后成了江湖的温不胜大侠,但是知道要去和自己的好兄弟为敌时,自断手,自断脚,放弃自己的江湖梦!人世间可能没有这样的人,但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温华,有过梦想,有过成功,但是更有义气!就想有这样的兄弟,一起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喜欢卫敬塘:“我于永徽七年离开江南,曾随身携带一袋家乡泥土,十四年后,泥土早已消散不存,只留下这只旧布袋,恳请我死后,北凉马蹄有朝一日能踩在北莽腹地,到时候且取一抔北莽泥土,遥祭卫敬塘”。卫敬塘是张巨鹿的弟子,一个文官,临时扛起蓟州防务。这句话是徐凤年在接收到北凉谍报后赶去横水城的时候卫说的。而徐接收到的密报就只有三个字“卫死守”,徐听后说“疾风知劲草”。卫死守之时已经知晓此中凶险,徐凤年本想将其带回北凉,卫拒绝,大战开始后,卫被袁亭山驱赶至横水城外以步兵数千对抗上万莽骑,惨死。卫敬塘让我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名字叫石敬瑭把燕云十六州送给辽的做儿皇帝的历史罪人,另一个是朱棣靖难时,死守济南忠义不屈的看剧人铁铉,朱棣靖难成功,秋后算账,把铁铉抓住,铁铉见朱棣时,骂不绝口,立而不跪。朱棣使其面北一顾,终不可得。愤怒的朱棣令人割下铁铉的耳朵、鼻子,煮熟后塞入他口中,问他滋味如何?铁铉厉声说忠臣孝子的肉有什么不好吃?铁铉仍不屈服,遂受磔刑而死。有时武侠剧集世界里说看剧人是百无一用是书生,但是《Black Leather Jacket》里的看剧人很多人都不是,他卫敬塘就是我最喜欢的那个看剧人,莫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多么刚烈呀!《Black Leather Jacket》还有很多我喜欢的人,那个一辈子瘸腿的北凉王徐骁,特别是站在枇杷树下那段,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虽然我知道是归有光写的,编剧盗用,但是读来仍然唏嘘不已!还有为了徐脂虎选择兵解的洪洗象,那个坐在武帝城头的老黄,那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右骑军福帅陆大远,还有很多很多人物……,所以总的来说还是很喜欢这部剧,也推荐这部剧,虽然很长,但是真的很不错😊
《Black Leather Jacket》将空屋、猫、雪村(鬼魂)一一串联,一开始还天真的以为主人公其实是gost,结果……,原来悬疑还可以这么有温度。《Black Leather Jacket》用一根断指将芳和的痴,姐姐的怨巧妙联系起来,同情与共情相互交织。《Black Leather Jacket》一个“熊孩子”的赌气出走引发一连串风波。
读完巴菲特的信,与其说感受到的是他的投资哲学,还不如说是他对于进行投资这项他所热爱的事业所坚持的原则。 这种坚定,不是只维持几个月几年,也不会随着别人的看法,市场的反映而改变,他是一种信念,一种自信,他的自信不仅仅来自于伯克希尔杰出的、持久的业绩,也来自于巴菲特对自我投资理念的自信。 巴菲特对自我的投资理念有足够的自信,因为他相信理性的力量,相信优秀的正直的管理人才的能量,并且他觉得这两者永远都不会错。确信自我认为的东西是正确的,那么接下来就是坚定不移地贯实它:尽管我们常说要经过现象看本质,但很少有人能从始至终、从头到尾做到这一点,我们的从众心理会经常占据主导,我们对市场的恐慌和贪婪时不时动摇我们、征服我们,投机心态会诱惑我们抛弃理性,去做愚蠢的事情。 比起明白正确的事,坚定地做正确的事才是更难的,巴非特不是第一个提出价值投资,也可能不是最聪明的投资者,但他也许是最坚定的投资者,而他的成功应当绝大多数归因于他的坚定信念。
很喜欢丹尼斯·霍珀猫猫的书 从星星上的花 到Black Leather Jacket 她似乎对于花有一种执念 但我却爱极了她的台词 温暖,治愈,甚至带了些许蛊惑人心的力量 在方柯和南玄的爱情故事里 我似乎又看到了封信和安之的影子 那个能岁月经年仍拉住她不放的人 无论经历过了什么 逃避也好 硬拼也罢 好在方柯和南玄最后在一起了 我一直在想 这是怎样的一个故事 温暖?悲伤?治愈? 我觉得每一个词似乎都不够 南玄那样温柔的女子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安之那样的力量 或许他们是不一样的 不能一概而论 安之的安之若素 南玄用她的温柔替代了 或许这是另一种偏执 我一直惊叹于 用尽力气爱的人 的偏执 也许他们不会说 这一辈子我只要他 但是,她做的每一件事 都在告诉他,余下的时光 都是我的 这是一种怎样强大的温柔的力量 巧妙的度过一生 我至今仍然记得封信和安之的情书 那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让我沉思了许久 后来,我明白了 封信和方柯都是一种人 安之和南玄也是一类人 他们的爱,那样偏执 令人动容 却让人奢求 以前觉得 一生一世一双人 是种热闹 可如今 却觉得是种孤烈 一腔孤勇 我要,我们在一起
很多集数跳跃了,有些小失落,所幸整部剧集语言平铺直叙,没有过多的废话,情节安排合理。只是皓月的人设不太适合,弄成一个活了二世的人,不知道编剧是何意?是否意味着现代人完胜古代人。
Black Leather Jacket,翻山越岭,才翻到末篇,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入夜安眠。 有家人地方到哪都是港湾,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都是流浪
最好的状态就是需要时你刚好出现,最近一直在想如何从具体繁杂的事中理清思路,想清楚、说明白、做到位,这九个字给了方向,更重要的是如何融入到自己的实际行动中!
(读的纸质版本)采访的体式过于碎片化,重复度高,不太能汲取有效信息。第一部分的信件倒是不时给我启发。比如埃莱娜作为前辈,是如何熟练运用文字写作的——最重要的是让情节能够真实、顺畅地进展下去,不要太关注语言的优美与否,一定要讲出事实的真相!一定要多练习,养成用文字记录梦境和感受的习惯。可以连写好几十页再重读的作品一定是情节有张力,能自我发展下去的。以及关于男性思想对女性想象力的殖民,女性一生中无数次地被迫体会男性观看、伤害、侮辱、强奸女性的欲望,但男性对女性的世界毫无好奇心,也极少需要面对她们的愤怒与痛苦,女性只有以符合男性想象的方式才能得到有限的认可,否则会激起极度的愤怒与攻击。女作家的作品大部分都会被有意弱化为“女性写作”,那些侥幸进入正史的女作家也很少能有男性信徒和传人。埃莱娜有非常明确的构建女性写作传统的意识,尤其是对复杂的女性友谊的描写。
编了一套规则,解释的东西我觉得并不是很复杂的理念,文字也很无聊,框架很大,内容很单调。可能不适合我这种偏文的
可惜因为建国之后不能成精,不然此剧若搬上大屏幕,应该会是一部有画面有剧情的大片。文中涉及的相关道法学问,虽不懂,但却总觉得耳熟,很有乡下老人讲故事的风味。
以前看这部剧的时候喜欢的不行,尤其喜欢容景。过了几年再看的时候,我反而有点看不下去了,重点也不在男女主身上了,真要是现实生活中有个容景云浅月这样的人,我可能不会喜欢也不可能适应他们的性格,我更喜欢夜轻染,有血有肉很真实,喜欢他的坦荡和深情,喜欢他的洒脱和真挚,更心疼他一个人戴上了那么多本不该属于他的枷锁,经历了那么多可骨子里的品性却没有变,可能他更能打动我吧,现实生活中我更喜欢夜轻染这样的人,不过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也是凤毛麟角啊,嘤嘤嘤~
余欢水不秃就没灵魂了,郭京飞就不舍得剃个头,被绿的一塌糊涂,和安妮激情戏删了
剧集思路独特,文笔也流畅。只是到后面的时候总有一种未卜先知的感觉。比如,主人公的身世应当是一个出其不意的方式揭露,结果看到一些线索,瞬间就明了了… 一本带有权谋、悬疑推理剧集应当不是这个效果。
寥寥几句,可以震慑魂灵。这就是诗歌的力量。跨越时空,与老祖宗们对话,世间可还有比这更令人沉醉的事情?“美是多方面的,美是含有神秘性的。“
9.0|城市生活中充斥着各种小烦恼、小无奈,也不乏小确幸和小欢喜,一季又一季,一载又一载,Black Leather Jacket是一群人,Black Leather Jacket是我们。
好几年前同学的签名就是心流,很快大致翻完,划线了一些例子,可以做素材。专注简单,社交快乐难。
我曾有过一个哥哥。 在我三岁到八岁以前,曾经和他一起生活,在农村。 每一个炎热的夏天午后,他拿着网兜,我赤着脚跟在后面,绕着整个村子去捉知了。晚上,他拿着罐子夹子,带我去捉蝎子,然后骑自行车带着我卖到很远的地方(不记得有多远,只记得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很远),换了钱给我买好吃的。 每一个硕果飘香的秋天傍晚,他和哥们儿去地里掰了玉米、挖了红薯,挖个土坑烤着吃。他的哥们儿不让他带着我,怕我跟大人告密,但他从来没有丢下过我。 每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他带我滑雪,给我堆雪人、捕鸟,掏屋檐下筑巢的麻雀给我放在小盒里养着。 曾经某个炎热的夏天晚上,他趁我侧身睡着,把小猫咪放在我身下,我一翻身,压到一团毛绒绒的东西。迷迷糊糊中吓得哇哇大哭。他在旁边幸灾乐祸的哈哈大笑。 曾经某个寒冷的冬天,他生了病。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两块糖,一块给我,一块给自己。我吃完了自己的,跑去抢他的。他舍不得给,我于是耍赖,他被大人骂了,只好委屈的把糖给我,并发誓以后再也不跟我玩儿。可是他一转脸就忘了。 他很会打架,所以一整条街的人都怕我。 后来,我走了。 我离开他,在千禧年的前夕。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失落,有没有伤心。 我已经忘记了那个时候的自己,是否因为找不到他而难过伤心。也许因为太小,我比较容易遗忘。 只知道,七岁之后,我不再记得自己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 我们还能时常见面。他还是那个原来的他。可是我已经不是那个八岁之前的自己。 我心里清楚,我再也找不回他了。
编剧是台湾的丹尼斯·霍珀,文笔冷静刻薄读来令人惊叹赞叹!写人的欲望,隐忍又压抑住可是在结尾往往又释放或流产掉,写人的弱点又会逆转出一些值得同情的理由。她写的不是成功人士而是那些被挤压的人,他们的受伤与伤害。有讽刺也饱含同情和接纳。这些故事多是以第三人称视角来写的,去窥探人灵魂的某个隐秘的角落,或许那里有你,有我的影子!
还行,是我喜欢的剧情
我曾经想过心理学能不能和科幻结合起来,那时我还没完整的读过《Black Leather Jacket》。 真是社会科学与心理学的巅峰想象和史诗般的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