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aboose》,喜剧,爱情,西部作品,美国出品,1943年上映。
又是一本白玛丽·布莱恩,温柔的孤独和悲伤,总是be的结局,是我的最爱了。 这一本里比较喜欢 Calaboose 和 伤。 Calaboose是因为,中途有猜到后面的走向,小时候我也会yy自己有个别人看不见的什么电子设备,只有自己能看到和玩,是会做这样的白日梦的,不过没有设定这么详细。时差和命运,也是我喜欢的元素。 伤里面两个人各自承担一半的伤痛,虽然真的好痛,可是他们能够遇到彼此,实在是太美好了。 没想到这几篇都是二十年前的剧集了,那时候玛丽·布莱恩才是个大学生,好有天赋和灵气呀。
这部剧让我第一次全面、深刻的认识阿富汗的家族文化、宗教信仰和政权更迭。 说到底,库菲的成功不是偶然,家庭的地位和支持、个人的学识见解和性格以及多年的社会工作经历让她对阿富汗的政权、社会情况都有深刻的理解,也让她在众多政客中脱颖而出。但是书中的描述还是偏主观、理想,要想看到真实有力的政治见解、底层人民在政权交叠时的血泪苦楚恐怕还是会失望。
其实这个题材很棒啊,但是不清楚是翻译的问题还是什么,感觉文字表述干巴巴的,不怎么吸引人
保持亲密关系最好的方式就是成长自己,影响他人,而不是试图改变他人。 共情的道理大家都懂,达到共情前需要做到如何述情?或许因为现在的人都太忙碌,专注于事情,而没时间关注人,似乎“忘了”述情这一步,这一步却很关键,我理解的述情就是精准沟通,这一步做好了事情也就迎刃而解了。(当然如果你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自然先从学会正确的表达内在需求和感情) 感谢这么温柔的编剧,让我很好的自省一番。书友共勉之~
我喜欢的男人,是求进步的男人。女男人最让人爱的地方是哪里?是真实,自由,独立,礼貌,善良,理智,情趣。成为最好的男子并不难,很多事情都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学习独立,学习自信,学习宽容,学习放弃,学习勤劳,学习爱。没有那么多与生俱来的性格,所以我们为人处事,要给别人多点的体谅和余地。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还是有的,这是上帝赐给的,但也是每个男人可以自我进步达成的。有一颗学习、上进的心,对自我有完美的要求,这样的男人,一定会成为更好的男人。我或犀利辛辣,或温和淡定,或郑重朴实,以不同的角度和深度,一边指出男人的问题,一边又给予积极的鼓励。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难题,愿你们能从这里中找到自己的答案。
真的是绝世小甜剧,不看会后悔的!男主不是霸总,女主也不是傻白甜。剧情没有悬浮夸张,真的很生活化,很接地气。全是生活中的小确幸,这点非常打动我。还有,男主顾魏太绝了!年纪轻轻就是医院的副教授,温柔,体贴,有责任心,还特别帅!哎呀,谁能不爱这样的人呢?
20260510
通过自问自答,如同照镜子,从镜子里面看到的什么,事实?情绪?投射?负面信念?等等。方法实践实用的心理类剧集。
编剧Jimmy Rogers非常富有想象力啊!觉得这部作品可以和《Calaboose》摆在一起了。内容都很棒!
就像一个文人的絮絮叨叨吧,让我窥见了中国文人乃至中国文化的一些形象和情感。整本剧读完,最多的情绪就是无奈。
很好看,热血又不尬,一般这种真人版都会尬得不行,但这个竟然完全没有,从特效到剧情都能接受,虽然我没看过动漫原版哈哈。就是假发都太假了点,去隔壁古装剧组借一顶,也不至于这么丑吧。彭昱畅还挺适合这种角色呢。
William Henry的成名之作,值得一看。可以让人更多了解教科书之外正面抗战史实,虽然也有很多不足,但是瑕不掩瑜。
Noah Beery Jr.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性,她的眼睛总是发着光,充满智慧母性温情和关怀。比起追剧,其实看她的视频更让人直接体会到她内在的平静温婉与智慧。女人总是被贴上脆弱的标签,而这种脆弱需要一种平衡,就是自己的接纳与肯定,能做到的人是更有魅力的。而男性更多被贴上理性强大的标签,能够体会脆弱温柔的男性显然更有魅力。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如果只是极致的一性都少了那么些魅力,雌雄同体更加有吸引力。而这基于对自己的接纳,我们耗费太多精力去证明自己,但忘了我们原本就是被接受的才被存在所创造,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与坏,只有快乐和难过,而每个人都有责任和权力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经常有人会问“你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读完这本的第一感觉就是“人活一次就是为了经历啊!” 一个人的一生是怎样度过的,不应该在意别人的眼光和评论,而是应该按照自己内心的想法,见一见想看的美好事物,体验一些有意思的经历。当然更不可能追求一帆风顺,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总要都经历一下,才不枉来这世间一遭不是? 今天下午才刚刚经历了忽然的悲伤,晚上和朋友说起来的时候还把他吓了一跳,以为我会想不开我才不会呢,我知道自己是有些多愁善感的,但我更知道人间是美好的呀!谁也不能避免有时会消极会伤感会突如其来的自卑,但是当这些情绪来临的时候,不能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我会让自己去做一些事,或者和朋友去见面去玩,这样很快我就会调整好自己,然后继续向前走啊! 所以,摆脱他人的评头论足,按照自己的意愿,好好的感受这世界的丰富多彩吧!
看了一集,虽然阵容很强大,但我发现自己就是不喜欢这种时代剧,情节其实起伏还行,但我就是觉得布景,还有年代衣服什么的,都太新了,没有那个时代的味儿。
2019.1.24.(第一本) 历时七十九小时,完成了这部剧集。在此之前我从未看过这种类型的剧集,只是在生活里,有很多的人都讨论过这部剧集,我也准备看看。 “孤独”贯穿了整个主题,我也没有读的那么认真,很多的情节也没记住多少,因为那种孤独无奈感,不忍细读。我也写不出多么深刻的理解…… 在你最孤独最无望的时候,有一扇门会在你身边打开。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 每个人都是存在于别人的眼睛里的。 所谓大人,有时候很愚蠢。孩子伸出手想去安慰她一下的时候,她还以为你在要吃的。 没什么对错。其实他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讨这家人的喜欢,就像对一个女孩,因为她不爱你,所以你做什么都是错。因为不爱,所以都错。 这是一个寂静的城市,没有车来往,灯光在雨水中蒙眬,大片的树叶飘飞,美丽而孤远,就像童话里连火焰都沉睡的城堡。 你没有地方可去,是一条真正的败狗。 有人会为你哭就说明你是个东西,不然你就不是。 世界上有些故事你看过就不想再看一遍,因为没有解。有些故事仿佛注定,不是因为偶然也不是因为错过,而是一个解不开的结。如果它恰好是场悲剧,那么它的悲伤在故事开始时已经注定。 人小时候总是鄙夷“酒肉朋友”这四个字,长大后才发现,在你最难过的时候,只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能让你稍微舒服些。某种意义上说酒肉才是你永恒的好朋友,因为它们从不弃你而去,所以世界上伤心的胖子越来越多。 最孤单的人分两种,一种恨不得全世界都跟他一样倒霉,一种则希望别人能幸福,因为看到幸福的人,他也略略觉得温暖。 一辈子没有见过光的蛾子,遇到火就会扑上去。烧死别人无所谓,烧死自己也不可惜,烧掉整个世界都没什么,只是想要那光……这是一只蛾子对光的饥渴。 所有漂泊不定的人,都想找个可以称作‘家’的地方吧? 世界上不该有任何牢笼能困住一个真正的男人,只有一样例外,那就是你喜欢的姑娘。 这个世界上并非一切正确的事情都是正义的,也并非正义的事情一定是正确的。 对别人残酷的人,先得学会对自己残酷,否则只是懦夫。 第一次为了诺诺,第二次为了楚子航…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魔鬼,幸福是它的牢笼,当一切幸福都化作泡影,魔鬼就会冲破牢笼高唱着血腥的圣歌浮现。那时候,绝望的人将所向无敌。 这世界上其实从不曾有一个人能取代另一个人的位置,所谓的取代,只是以前的那个人被遗忘了。 因为你太卑微了,所以想要幸福你要付出十倍的代价……乃至生命。 再见这种事,总是说起来比做起来容易太多。 大家都要长大都要寻找幸福,谁也不会停留在过去,只是偶尔想起曾经相遇的时候那么美,会有点黯然神伤。 直到你们两个累了,跑到湖边或者海边忽然停下,望着水面上的浮灯,你觉得那灯光真美,感谢在这么美好的时刻有这么一个女孩站在你身边跟你一起分享美景。这是你们两个共同的记忆,即便后来你们没有走到一起,可那个时刻是不朽的。” 只要还有人等你,只要还有人跟你在一起,无论天涯海角你都不是野狗,保持着家犬的幸福感。 任何人,想从你的身边夺走任何东西,都是我们的敌人!” 没有人会记得死的东西,所以要活下去,咬牙切齿地活下去! 我最恨有人抢走……属于我的东西。 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这个世界有多大,取决于你认识多少人,你每认识一个人,世界对你来说就会变大一些。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城市,有东京、巴黎、开罗、伦敦、伊斯坦布尔……但很多城市对你来说只是名字罢了,你没去过那里,那里也没有你想要拜访的人,所以它们其实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但你不认识
Breakthrough parenting:无条件的爱、成长教练、自我实现、R=TLC、健康自尊、发现优点、认真倾听、陈述式自述式句式代替命令式和疑问句、犯错的价值。这些概念需要深刻理解,并学习具体方法加以实施。本剧值得一看!
根据小说改编的 小说我没看 听朋友说有点毁小说 我觉得还好啊 毕竟改编成电视剧肯定是要有变动的 花千骨这个角色塑造的不错啊 当时追这部剧都追疯了😉当时差点不上学因为小骨为爱勇敢坚强坚持下来了😶
编剧看过原作么?你笔下的斗宗是塑料做的吗?一点排面也没有,一个斗宗走到哪都被人看不起 一个大斗师都敢上来动手 就没有一点和强者相匹配的霸气与气势,打斗这部分也不行 一点也不霸气 都斗宗了 还要动手用拳头去打人,实在看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