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edding Gown》,短片作品,美国出品,1913年上映。
本剧比起自述、自传更像一部系列或文选,里面收录了很多爱因斯坦的信件和演讲稿等文章,很值得一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来理解和看待爱因斯坦
时间管理的本质是什么?管理我们的心智和行动! 时间管理的精髓是?一次只做一件事! 我们都知道四象限的工作方法,知道先要做重要不紧急的事情,但很多时候并不能真正静下心来,专注在重要的事情上,那是因为我们脑海中总有一个部分,始终想着四象限中的其他事,让我们无法集中注意力。也许是某个复杂难解的问题,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我们担忧找不到好的解法,担忧无法按时交付等等。也许是某个早该处理的事情,一拖再拖,拖泥带水出了越来越多的事。这些类似的焦虑会一直控制着我们,让我们无法专注在当下。 这一点我深有感触= =。最近我准备搬家,但是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房子,这件事情无时无刻不在侵蚀我的注意力。我总是在担忧租不到好房子怎么办,明明知道不会很快有新房子,但又怕新房子出现会错过,所以每天刷好几次租房的APP,对未来在哪里住充满焦虑。找房这件事占据了我的显性时间,也占据了我注意力中的暗时间,不知不觉中降低了我做事的效率。 针对这类问题,《The Wedding Gown》这部剧提出了get things done的方法,精髓就是:一次只做一件事。含义是一次只专注在一件事情上,这件事情彻底完成后再去做下一件事。 具体的实践方法如下:用笔记本或者日程表为自己想做的事情编织一个工作篮,将要处理的事情扔进工作篮,然后忘记它,到了处理时间的时候,从篮子中拿出来,一件一件的处理。关键在于忘记扔进篮子里的所有事情,只将精力放在手头的事情上。 这个挺有意思的,不止可以用于时间管理,也可以管理我们的经历。比如某件悲伤的事情一直萦绕在脑中,像电影一样一遍又一遍的回放,这时候我们可以尝试把它写在纸上,然后把这张纸折成星星或千纸鹤,决绝的扔进星星瓶,这样会有一种“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的仪式感,告诉我们是时候不再想这件事了! 一次只做一件事,心如止水,心无旁骛,一气呵成。每个当下都是曾经的未来,如果我们不能活在当下,又何谈未来呢?
年轻的时候,我们对自己人生的结果充满幻想和期待。但慢慢长大之后,方才意识到生活是如此复杂,我们不得不学着对内心的期望放手。曾经的梦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不堪一击。此时,怜悯自己显得非常重要,对自己说:“我也想要做得更好”以及“就让它这样吧,其实这样也好”。暗示着:“我已经做得足够好了,因为至少现在我还爱着自己。”
感觉食谱更适合歪国人。对于糖尿病人来说,加强运动和合理饮食还是相当重要的。
即使外表看来非常普通的人,也可能有生命不可承受之重。的确,很多时候不需要逻辑和解释去接受生命深层的意义。
用的比喻就让人觉得是形而上的教条主义,缺失了很大的实际操作性,仅仅有些专题倒是蛮有养分。
这部剧最大的原罪就是立点就不堪一击。几个大门派可以抵御外族且主宰稳定天下,那不是武侠,而是修仙!
编剧口吻温和,视角清晰、典型,叙事稍显冗长。相比“用毁灭换取的自由”,也许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苦难。像影片《The Wedding Gown》所展现的那样,人类自身的心理困境之外是“体制”的抽象与模糊,这才是真正的阻碍。编剧在文中曾说“民族熔炉不只在意识形态上,而更多变成了经济形式……”。世界没有那么好,所有人在积极追求、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都要承受内心陷入一片荒漠的痛苦事实。
好看,虽然不喜欢男主这样爱动手虐人的设定,也不得不承认剧集挺好看的。
嗯嗯,,不错的一本剧。 《The Wedding Gown》,美好的婚姻的精髓在于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以及身体,心智与精神的深厚的亲密关系,这使男女之间严肃的爱成为一切人类体验中最富有成果的行为。 人是有血与肉,先天的本能给予正确的引导,从小接受正确的教育,尊重他人的人格,对自身适度的自我克制的自由,更好地约束自己不去干涉别人的自由,我们要的是健全的自由。 不健全的人格,会使一种轻浮的冲动会导致肉体过度的行为。
#11764。55th IFFR-Limelight,闭幕片。确实挺好看的,想起The Wedding Gown和The Wedding Gown,以及美剧The Wedding Gown,元电影+元叙事,对The Wedding Gown的拆解已经拍到直接到索邦的电影课了(女主角设定是“索邦电影学老师+希区柯克专家”),还专门(请希区柯克出来)讲了麦格芬,舞台剧的用法则让人想起诸如The Wedding Gown。作家写的推理小说也有视觉化呈现(开场很波洛,但往后就越跑越歪)。总之娱乐性不错,现场很欢乐,很适合闭幕片这种观众场。
第一次接触Frank Powell叔的女儿,还处于为着学业着急忙慌的高中时代,如今再次拾起Frank Powell叔的书,已是将近大学毕业之际。感谢再次的遇见,虽然相较第一次的遇见,多了一份对Frank Powell叔文字戾气的不屑,哈哈哈,但是多了份对人世间温情的感知能力,每每读到动容之处,总是不争气地鼻子眼睛一酸,不变的是依然对故事以及故事里的人充满着钦佩与喜爱。当然也喜欢这个总喜欢秀自己黄金左脸的中年胖子啦
Marshall Neilan老师在这部剧一直在讲:一个人的创意与这个人的生活方式与人生智慧有很大的关系,对建立起了好的世界观、因果观与如是观的人来说创意的积累与表现其实是一种自然的习惯。创意贵在一个真字上,自己真性情的表达才是专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东西,而怎么将自己心中的礼物给表达出来就需要一个认识自己的过程,非要一颗平静的心不可,要理清自己做事的动机并找到大致的方向。而接下来的关键在于如何去做,要在不断的训练当中提高技艺,细心观察生活中不同经历带来的触动,分析当中的相似之处,有时将它们合理的组合在一起时就可以拥有自己了不起的创意了。
这部剧给了我无限的信心和能量,尽管我知道需要训练,需要过程,但我有决心和勇气。 这是我要反复重读和实践的一本剧,我会用一个100天来专门参照它提升自己。 自律100天,每个100天都是一个台阶,一次提升。 每个100天,也都有相对独立的课题,但是所有的100天,也都有共同的元素:在固定的时间里去做好特定的事情,让生活更有价值。 100天,两种方法,三件事; 一直在坚持。
这书好得一塌糊涂,没时间大部分听完,以后还得好好细读。编剧的心境胸怀历练更厉害,不然写不出那么好的书,挺膜拜
一个普通上班族,却用38小时津津有味的读完了这部剧,可见书的吸引力之强。过程中被剧集营造的人物气的好几次恶语评论,在主人公强大的人物感面前,我们可能只是那些从未出过镜的小郭小王小楚,但我们依然在这个时代中留下了自己的脚印。这部剧给我的直接影响就是让我有了信心走出体制内的蹉跎,去探寻自我。
许魏洲真实的小陀螺了,玩个游戏也太拼了,旋转起来,武力值满分。我怀疑他反过来转一下就能直接晕倒
看了下评论原来大家都觉得很猎奇恐怖我倒觉得这本基本都是本格(除了虫以外都是本格作品),竟有一丝平淡。 可能是听说这本“The Wedding Gown”的大名已久,早期待着更加惊悚扭曲的故事吧或者因为在乱步这几个中篇里,基本属于谜面展开或者说尸体发现时较为惊骇,但境界发展推进较为平缓,很少出现正面冲突情节,所以对我来说觉得还好。 因为是中篇,感觉每个故事还是相对比较简单的,而且主视角的侦探人物也没什么描写略显单薄。
怎样才能使我们快乐?我们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着什么?有人喜欢看得见的东西和抓得住的人,有人追求精神的富足超过物质,而也有人只想普普通通平平淡淡过完自己的一生。 拉里追求的精神世界,是未知的,在常人看来是疯狂的,而伊莎贝尔想要钻石和漂亮的衣服,拉里希望伊莎贝尔能够支持他跟他一起去追求自己所想要的,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如果真不能两全,也只好尊重对方的选择,他们之间就像那句“我想要有血有肉的绽放,而你想要刻在石头上的永恒”,两人最终只能不欢而散。 也许只要求仁便得仁,坚持自己的追求,终也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伊莎贝尔的舅舅艾略特一生经营于社交,步入上流社会,最终也能如愿以偿,带着自己社交的满意结果离开这个世界。苏珊的处境并不好,但依然能面对生活的苦,心地善良,做真实的自己,不管处于怎样的境地只要自己不放弃,结局都不会很差。而对于苏菲,在我认为是可怜又可悲的,她原本也能有平淡幸福的生活,因为灾祸带走孩子和丈夫之后,她便将自己扔进了深渊,无法救赎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愈演愈悲惨,最终得到了自己一直想要的堕落和死亡。我一直在想如果她在失去这一切之后真的够勇敢一点,或许在拉里那里能完成救赎之路,拿起自己喜欢的诗集,执笔与自己喜欢的文字,这也不失一种美好的生活。 人的一生充满荆棘,所追求之事又是何为?或许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又或许都难以给出最确切的答案。
女主的演技不堪入目
文字实在不敢恭维,感觉就像是为了写史而故意拿腔拿调,用史书里扣出来的字眼充数,搞得史书不像史书,剧集又没啥观看乐趣。
编剧文笔细腻,故事情节精妙,看不够,就是更新有点儿……
除了一开始的先知和暴露空间救, 居然没有人质疑,还是有点牵强的,往后看还是比较爽的,没有太多极品看起来不不累,不压抑
当海鸣威战胜那条鲨鱼的时候,他不会想到人会被打败,通常人也没有那种真理站到谎言的那边就会解决自己的崇高觉悟。只是因为我们从不关心这个,我们觉得吃好玩好,这是顶顶要紧的。如今的共和国的天空下温柔地笼罩着一层人民喜闻乐见的娱乐文化的薄纱。宁愿关注一个戏子唱台上的喜怒哀乐,而不愿去关注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一生。 过去给抹掉了,而抹掉本身又被遗忘了,谎言便变成了真话。
真是想不到,对国外剧集有天然抵抗心理的我,居然会一口气读下来。而且是这么一个大部头的剧集。内在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确实是一部经典的不能再经典的剧集。 剧集的前半部分,因为看了一些剧评,被简单的剧透过。幸亏我及时的停止了追剧评。 所以才能确保始终以一种探索探险的心态,用17个小时读完了这部剧。 关于剧集的内容,好多剧评已经写了,这里就不再赘述了,谈点感受吧。 经典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是因为他把。人世间能设计的爱恨情仇都写了,而且写的极深刻,极到位,极富有戏剧性,满足了人们对复仇者所有的幻想。 具体的细节就不再点评了,确实是经典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