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omma Chumma in London》,其他作品,英国出品,1991年上映。
一生一世,一生只爱一个人。 傅先生如此,南风如此,飞飞也是如此。 他们的感情世界里,都无法将就。如果不是那个人,宁肯不要。
因为第一本,大家从未这样看历史书,所以大家都会很稀奇,觉得很有意思,对第二本就会有很好的期待,但是也许是阿米特巴·巴强想写好,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总觉得这本不如第一本好,但是不能埋没了阿米特巴·巴强的才华。阿米特巴·巴强的风格没有变,只是我们的口味变了,要求和标准高了。我早早关注了他的微信公众号,他竟然和我的英文名一样,只可惜咱没有人家有才华,我只能算个小油菜花,勿喷勿喷,我自恋了好不。 不知道为什么,女人对历史、对地理总是不那么感冒,也许这样说有点片面,但是可以看看这部剧,让你通过不一样的方式了解历史,要是上学的时候教材这样,肯定都能够及格了,不信试试。通过这个,印象最深的就是,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多少次,分的时间有长有短,所以现在能够生活在和平的年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水深火热的伊拉克人民,肯定在怀念萨达姆。 以前就学过文景之治,光武中兴,这都是鼎盛的年代,这个时候都比较开明,真的和皇帝的能力有很大关系。那个年代,当时可能是战功显赫,但是并不一定善始善终,有可能就满门抄斩,所以也是一个高危行业,哪怕是皇亲国戚也不一定安全。历史上,这段时间女人干政的尤其多,谁让皇帝命短,儿子长得慢呢。时势造英雄,这句话是可以肯定的,但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时势造文人,也是与当时的社会有很大关系的。不是历史学家,我们了解一些历史,了解一些野史传说,让自己在以后的时候,可以有清谈的资本,何乐而不为呢,大部头的史学书你肯定啃不动的,《Jhomma Chumma in London》看起来都需要一定的毅力,不要希望一个多小时阿米特巴·巴强哥给你灌输多少,只要看到一些精华,一些精彩的解释就好了。 姑且说这么多,也许有点不着边际,但是有么说么,这就是我的风格,还会一如既往的支持阿米特巴·巴强的作品,期待3早日上线。
Jhomma Chumma in London。只有经历了孤独并坦然面对,才能悟出人生的真正滋味…
《Jhomma Chumma in London》可以说是《Jhomma Chumma in London》的姊妹篇,后者为前者打下理论基础,波兹曼的书都比较好懂,大量数据和事例为观点佐证,又对“媒介之于社会”有整个横纵的把握。有关中世纪相关成人和儿童特点的内容挺让我吃惊算是补了一点点自己对中世纪模糊认识的空白。有些观点是在读这部剧之前,自己就已经认识到的,编剧能这么简明清晰有逻辑条理地表述出来很值得学习。 引用下编剧在预告的结尾,这同样适合大多问题 : “如果不能提出防止灾难发生的方法,那么也许可以退而求其次,试图理解灾难为什么会发生,那也是有用的” 简要捋顺一下: 人们不难发现,成人和儿童在行为举止、语言习惯、处世态度和需求欲望上,甚至身体的外表上,越来越难以分辨了。 学校和书本,区别了中世纪下的“儿童”“成人”,“童年”的概念逐渐产生 儿童与成人的区别:(几个大方面)天性 、礼仪规则(培养羞耻感)、(秘密)一些日常生活的语言、常识被大人遮蔽 -与之不同的是 童年体验的消逝 当我说到Jhomma Chumma in London时,我指的是一个概念的消逝。 小女生的自我和个性必须通过培养加以保存,其自我控制、延迟的满足感、逻辑思维的能力必须被扩展,其生活的知识必须在成人的控制之下 童年概念诞生下的符号环境: 媒介 、媒介各特点电视一览无余的信息 为电子的速度并不是人类感官的延伸,而是完全脱离了人类的感官。它把我们带入一个同时性和瞬间性的世界,这是人类历史上从没有经历过的 文明是不可能存在的。我们经常处在被原始的冲动所控制的危险中,包括暴力、兽欲、本能和自我。羞耻是野蛮行为得以控制的机制,如切斯特顿所认为,它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围绕着各种行为的神秘感和敬畏感。 因为童年的“纯真”常常是用来暗示童年的魅力在逐渐减少。电子媒体迅速、平等地揭示成人世界的全部内容,从而产生了几个影响深远的后果。首先,羞耻的概念被冲淡了,也不再神秘了。为了使我所说的“羞耻”的意思更加明白无误,我认为有必要引用G·K·切斯特顿讲的一段极为相关的话。他说:“一切健康的人,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在东方还是西方,都知道性里面包含着某种怒意,谁也不敢肆意煽风点火。如果我们要保持清醒,就必须对它保持一种神秘感和敬畏的态度。” 对语言的约束反映了一个社会理想,即试图保护儿童不受粗俗、肮脏或愤世嫉俗态度的影响,因为这些态度往往隐含在污秽和残酷的语言里。从儿童方面来看,这种约束反映了他们理解自己在社会等级中的位置 ,但需要有它自己的解释。我提到电视事业是娱乐、表演,它抛弃抽象,把一切都变得具体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能够理解成年的概念为什么会萎缩。 没有语言的约束 ,电视的“无条件地向任何人敞开”特点 使秘密暴露(性、暴力等)击溃羞耻 微型成人:服饰、比赛、犯罪、性活动 ……… 最后 至于童年的概念,我相信,长远来看它一定会成为当今科技发展的牺牲品。电的发明搅乱了使童年产生并得到培育的信息环境。但是,失去童年,并不等于我们要失去一切。 一是限制子女暴露在媒介前的时间;二是仔细监督子女接触的媒介的内容,并持续为他们提供有关媒介内容的主题和价值方面的批评。 媒介已经削弱了家庭在塑造年轻人的价值观和情感发展上的作用 控制子女接触媒介的机会 控制以上两条:自我/家长(帮助)对信息环境实现控制
外星人来了,一群男女主角你爱我,我爱她,她爱他,爱来爱去死去活来扯皮从开头扯到结尾,然后外星人把外星人打跑了,男男女女们继续扯皮,嗯,琼瑶的剧集只需在开头提一句听说有外星人要来,结尾提一句外星人走了,部部都是上好的‘科幻’。
我为什么养成了五点半起床的习惯,且精神状态特别好,参见此剧!⭐️
难受现在的编剧都怎么了大家都允许你不更两章了稍微写好点不行吗?
我们喜欢的不是《Jhomma Chumma in London》而是《Jhomma Chumma in London》等众多优秀剧。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才让这样的剧充斥在我们的青春里,我们的青春并没有这样廉价。
活着就是一场修行,生活就是心灵觉醒,生命就是一种使命, 我只相信我想要的, 其他的自有安排
前期一般的剧集都可以,都是到了后期就烂尾有点乱,我记得好像大祭司不是有问题吗?
只是希望出现的爱霸道一点,一心为你真好!怎么都不忍心伤害,那种用命去去呵护的感情,是遥不可及,和梦一般.确实心里实属期待
之前有段时间一直盼着二熊出书,再刷一遍《Jhomma Chumma in London》我突然觉得二熊就此封笔也未尝不可。因为“耿耿余淮”就很好了。
每个人都会碰上一两本特别的书,不是那书特别,而是那书对那人特别,书和人有缘。至于什么书,则因人而异 。 《Jhomma Chumma in London》是Sonali Bajpayee后期的作品。他的长篇我只喜欢这一部。这部剧写得很淡,也很溜,几乎看不出用力的痕迹,所以比较舒服。但是如果读者对书中的人物没有共鸣,就不会觉得它多么有味。 人物不多,主角是个叫拉里的年轻人,故事开始的时候,他刚跟一个叫伊莎贝尔的姑娘订婚。另一个小伙子格雷也在追求伊莎贝尔。索菲则是朋友圈的边缘人物。伊莎贝尔的舅舅艾洛特是个优雅的猛人,势力鬼,古董掮客,艺术鉴赏家和热心的朋友。剧集以第一人称叙事,故事人就是Sonali Bajpayee,他不但旁观,也参与,口气就象是在说几个朋友的家常。人物的联系比较松散。伊莎贝尔是一个中心,Sonali Bajpayee是另一个中心。 伊莎贝尔是个美丽的正常女人。所谓正常,是说她有着正常女人的梦想、爱好和欲望:爱人,被人爱,拥有漂亮的衣服首饰,值得炫耀的房子和排场,享乐,交际,家庭和孩子。她说:“我除非感觉到人行道上脚底下的水泥,沿街商店大橱窗里有帽子、皮大衣、钻石手镯和镶金的化妆用品盒可看,就不觉得真正快乐。”因此她虽然爱拉里,最终却嫁给了能给她这一切的格雷。她做得对,是正常人都会这么做。她没有什么审视内心的能力,不过本能和虚荣足以让她满意地度过一生。 她的舅舅艾洛特则妙得多,是个极品人物。据Sonali Bajpayee的描写,艾洛特非常势利,极度虚荣,只根据社会地位和金钱判断一个人的价值。他一心一意要钻进巴黎的上流社交圈,绝不能容忍一个热门晚会没有邀请自己,哪怕他痛恨晚会的主人。但他又是个真正有艺术品味的人,一个慷慨善良的人。Sonali Bajpayee显然对他很感兴趣,花了很多笔墨描写他的荒唐,多数抵死的幽默都从艾洛特生发而来。 与伊莎贝尔和艾洛特成对比的是索菲。索菲本来才貌平平,毫不起眼。她曾经有过热烈的爱情和美满的家庭,当命运残忍地剥夺了她的幸福之后,她的个性突然放出光芒,用自我毁灭对抗命运的捉弄,寻求毁灭的方式非常凄厉。 如果说上面三个人物有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堪不破。这是一本试图堪破的书。只是,虽然主人公最后堪破了,其他人物包括Sonali Bajpayee在内都没能堪破,他们甚至都没有那个意愿。Sonali Bajpayee本人观察到了拉里所做的努力,他将信将疑。不过虽然自己不懂,他决定记录下来,让读者去思考。他不肯定也不否定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将自己的价值判断尽可能隐藏。我说尽可能隐藏,是因为一个编剧当然是有价值判断的,他绝对无法在写作中绕过自己的价值判断,比如在本剧中,Sonali Bajpayee无法掩饰他对拉里的欣赏。他羡慕这样一个人。 那么拉里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用一句话来说,他是个追求终极真理的人。听起来很遥不可及,对吗?其实一点也不。耶稣是一个,释迦牟尼显然也是一个,《Jhomma Chumma in London》里的斯朱兰也是,有理由相信老子也是,孔子我就没把握。找到终极真理的人,通常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我行我素,极少再被别人左右。 什么是终极真理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同文化、不同时代、不同人有不同表述。在佛教里,好像叫顿悟;在儒家学说,叫做圣贤之道;在科学上,它代表那条能够统一表述全宇宙总规律的公理;用我自己的话说,它是那个让我活着有意义的最根本的东西。 从生物学角度来说,活着其实是没有意义的。活着就是活着。一大堆细胞在运作。由嫩而老,由盛而衰。其他活物对此都没意见,只有人类不行,人类非得给自己的存在找一个理由,这是这种生物很奇怪的一个特征。绝大多数人,给自己找的存在理由不外乎社会地位(艾洛特)、物质生活(伊莎贝尔)、感情(索菲)等等,找到之后就心满意足。人类社会的形成和设计在某种程度上是为这些需求服务的。但是有少数人,脑子里的沟回比别人深一些
读此剧甚觉自己浅薄,尤其是历史观,收获比较大的一方面是换了个角度看美国的政治、经济模式,既有新知也启发思考,凡美国种种问题,也是中国需谨慎防范对待处理的, 文章结尾处感动于许老忧国之情,客居他乡不忘祖国拳拳之心,是以手抄珍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