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assenger》,短片,惊悚作品,英国出品,2006年上映。
昨晚上第一次尝试夜跑,本来是跑的挺快,五分钟就累了,换成走路十分钟,觉得太轻松,就慢慢慢慢跑,类似于超慢跑吧,觉得很舒服,也跑了很久。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走路轻松就加大强度,跑步太累就降低强度,有氧运动,时间长,坚持下来,享受过程才是最舒服的嘛。相信有氧可以减肥的啦~
9.20竟然提前一天开播了,前四集食毕,真的好看!节奏、转场都不错!主角团其他人,比虫谷的村民群戏不知好哪儿去了!就是特效还有点廉价……问题不大!/10.11 果不其然后面走下坡路了,我个人的好感差不多就到第7集。我对这个系列是真特么宽容啊!!每次都越看越烂,然后出了下一部还是想看orz /10.12救命啊11-13三集在我这里又为这部剧涨了一丢丢分啊啊啊啊我好反复啊啊啊但我真的觉得这三集很好看嘛就是断手那里的特效依旧 emmm orz/10.14 最后三集食毕!我觉得很好看!!!整部剧在我这里应该可以有个8+分数,目前这分绝对低了。
毛姆用趣味洗练的语言陈述了他对剧集、哲学等观看的观点,用2/3的篇幅介绍了他推荐的剧集及编剧背景。说实话我以前读剧集并没有了解过编剧的生活及写作的背景,但通过毛姆的列举我发现确实是“什么人写什么样的剧集”。本以为这部剧会讲所谓的观看方法之类,但毛姆怎么可能落入俗套,我反正是被安利了一直都没读而应该被列为“必读”的一系列经典追剧清单。
正视,正见,活在当下,接受痛苦,才能活的快乐。修心得路很长,也很短。
勉强看完第一集,常识性的错误一大堆。小车轮胎有内胎吗,还是米其林的,就算有内胎吧,前后胎扎上二个那么大的扎胎器,开起来一点感觉都没有?还是开着车窗开的车,况且车主还是老司机。刑侦上的人都是废材啊,领导安排一项做一项,不安排做的哪怕是顺手就可以做的也不做,编剧写得也太想当然了。
很认同编剧的“主体建构”观念。书很全面,还有强大的数据支撑,编剧也不吝啬表达自己的价值观,作为一本社会学著作来讲,很易读。书里的三次研究分别是2000、2006、2010年进行的,很期待看到2010-2018的新研究。
经典,赵雅芝的白娘子,叶童的许仙,永远的经典之作!尤其是叶童的女扮男装,真的超像,这么多年来还没有能够逾越的!
再往前走
The Passenger这部剧除了书本身内容的引人入胜,扑朔迷离以外,就它的结尾给了我思想上的冲击。 剧集内容是一列快车的11名乘客和1名列车员合谋,杀害了另一位快车乘客,被害者是一个绑架犯,曾经绑架了阿姆斯特朗夫妇的女儿,但在阿姆斯特朗夫人交了20万美元的赎金之后却把小女孩杀害的犯罪分子,之后凭借隐名换姓和20万美金逍遥法万;而在列车上的这12名乘客,在经过名侦探波罗推理之后,发现他们就是之前阿姆斯特朗夫妇的亲朋好友,仆人,保姆,司机等,他们经过长时间的密谋,选取了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进行私人的报复!在名侦探波罗推理出了结果以及12名杀人犯供认不讳之后,名侦探波罗最后却利用了他的影响力,误导了警察,从而使12名乘客拜托了犯罪嫌疑。 名侦探波罗最后的行为,其实是出乎意料的,我也相信,他在做出帮助12名乘客摆脱犯罪嫌疑的行为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名侦探波罗作为一名侦探,本身需要的就是说话做事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12名乘客涉嫌故意杀人罪,因为人数在2人以上且共同实施了有预谋的犯罪,为故意杀人罪的共犯,而名侦探波罗一旦帮助他们误导警察办案,则涉嫌包庇罪。 波罗不是不知道这一点,但他经过深思熟虑后,还是决定放了12名乘客,是什么力量使得波罗做出这样的决定?一方站在情理的立场,12个乘客是为了使得被害者这个杀人魔得到惩罚,他们本身的犯罪动机十分的纯正,颇有替天行道的意思,这样的犯罪动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而且似乎做了会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而另一方则是法律,虽然他们的动机很纯正,但是他们也无权动用私刑,对生命的制裁,在西方得由上帝来实施,在我国就得由国家来实施,个人怎么可以动用所谓正义的12人陪审团,一旦容许这样,法律权威何在,一旦法律失去了他本身的权威性,社会结构就会失去维护他稳定的力量,社会秩序就会混乱不堪。 也许最后波罗选择了情理,是他本身作为一个人的人性绽放,他最后也很痛苦,但他必须做出选择,法理和情理他们有冲突,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追求,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正义的追求中,两者发生了冲突该怎么办?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法律中有几种方法,比如价值位阶原则,也就是两种价值在发生冲突时采取的一种优先于另一种的方法,但在此事当中,两者其实都是为了追求正义,无所谓两种价值。其次,还有个案平衡选择,也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两者进行权衡比较做出选择,无疑这种方法更加合理。 在我看来,波罗的最后的做法并非是正确的抉择,他的行为是保住了一方而抛弃了另一方,这种一边倒的做法未免太过于极端,绑架犯当然要受到惩罚,但是为了所谓的个人正义而动用私刑,也必须受惩罚,只是他们的动力并没有多大的社会危害性,并且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我们人类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为人处世当然不能不顾及人情,但是,当时的欧洲更加是一个法治社会,为人处世就不能以人情出发为主,而要以法律为主。有时这固然是一个痛苦的决断,但是为了长远发展,就必须这么做!这对于我们今天也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失去了父亲和母亲之后,我就再也不是某个人的儿子了……” 读到这里,不知道你是否也感觉到一阵恐慌,父母在我们有出处,父母不在,那么你我只剩下归途,我们与父母的缘分就此结束,来生也不会再见,所以今生要好好对待……
借本剧一句话“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编剧不简单,中国经济发展最吸引眼球的热点写得专业且让阅者放不下手,中国文人根底子受儒家文化的影响,现实中的经济竞争都有这样的结局吗?但愿编剧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