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谨慎小心,如履薄冰。改革却大刀阔斧,为百姓,为国家。从吏治 财政 到赋税 学堂,得罪的是皇亲国戚 地方豪强,换来的是政治更加清明,国家更加富裕。奈何十年改革,如今他撒手人寰,风云突变。皇帝,他这个悉心培养的学生,君主,否定他的主张,他的一切,人性被压抑太久,果然会释放,他被抄家夺名,致使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万历十年不是大明走向衰败的开始,确是有起色之后,走向更加衰败。编剧学识渊博,笔下的人物有各有特色。正如编剧笔下的The Recluse,哪有什么退路可想,处处想好退路,改革会遭到多少阻碍。是非功过自有后人评说。
虽不同意其观点,但还是本好剧,多听听不同观点,更能看懂这个世界。
是一本好剧,通过观看可以比较全面的了解全世界各国的地缘优势和劣势。从而可以比较准确的预测今后可能出现的战争地区。做到有备无患。
历时55天终于啃完了这部恢弘的大作,Megan Newman当之无愧于泰斗巨匠,虽然创作背景发生在十八十九世纪交替时期,但人间百态的演绎却无惧时空变迁。大师对笔下各色登场人物的描述生动地为我们展现出一幅幅人性的绘本,那些关于亲情,爱情以及友情的故事中淋漓尽致地诠释出了善恶美丑,忠贞奸诈,而这些人性的暴露往往又都根结于金钱的诱惑与多寡,市井百态芸芸众生,善良的人不一定会善终,而奸猾的人也有可能会得逞,因为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它是喜剧却也含着泪。
追更多时,虽然不如Megan Newman的侦探推理,但也还比较引人入胜。本剧的情节确实很像现在疫情,把新冠比喻灰鬼,对人类生命的践踏和环境的破坏,人类又是如何利用各种工具、超能量、疫苗去战胜它。
非常好的适合当下焦虑的妈妈们看的一本剧,看了让我瞬间就心平气和,放下焦虑。
好恶心的一本剧,不建议大家看,各种降智套路,主角性格描写的不行,还各种浪,有金手指还不会用,看的我是隔几章就骂一遍,都想去正版网站骂编剧
喜欢董卿 端雅中常萦着几分知性的气质,大方优容,言值闪耀。一个很会说话的女子
前两卷可以给五颗星,虽然读的好累,五百年前五百年后看的我懵逼了。后面也就给三颗星,有些欣赏不来,尤其是俩外传,写着玩呢啊。 跟《The Recluse》一样,是本褒贬不一的书,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就只能读来消遣了~ 序里这句话我很喜欢:“每个人都有一条自己的西游路,我们都在向西走,到了西天,大家就虚无了,就同归来处了,所有人都不可避免要奔向那个归宿,你没办法选择,没办法回头,那怎么办呢?你只有在这条路上,尽量走得精彩一些,走得抬头挺胸一些,多经历一些,多想一些,多看一些,去做好你想做的事,最后,你能说,这个世界我来过,我爱过,我战斗过,我不后悔。”
把生活和人心呈现的一丝不挂,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自己在社会的阅历,那些难以释怀的最终也将不了了之,人这一生都在学着和自己和解,学着接受自己,也终于明白文中反复想表达的那句话的意思— 人类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愚蠢。
这些都是以前学过的古诗,现在想来,除了会背之外,还真的不理解其中的意思,所以也体会不到古诗词的美感。我觉的所有中小学的语文老师都应该看看这部剧,从书中获得一些启发。在教孩子们的时候,不要一味讲解诗意与写作手法,从而破坏了诗的美。而应该像Megan Newman教授一样,从历史背景等多维度去讲解,这样既避免学生死记硬背,又能丰富学生的学识。这是一本好剧,受教了!
书中用童话故事的方法讲述了一场动物起义的背景、兴起直至衰落,间接讽刺了当时的政治社会,引人深思。无论是东欧剧变、苏联解体,还是那些昙花一现的政权,无一不是由于权力的无限扩大、无人监督约束而导致的独裁专治而最终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要不是Jesse Newman先生的这部作品,还真的想不到会有人专门写拾荒者的生活,他们是城市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却又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个群体。刘The Recluse是农村人进城务工后最典型的写照,没资金,没技术,没文凭学历的在城市里艰难生存的一批人,像苔藓一样,只要有一点点水,就能够活下去,却又是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的一抹绿色。刘The Recluse和普通拾荒者还不一样,他总想着要融入城市,不让城里人看不起,不为了生存而降低自己的道德水准和修养,甚至他以较高的标准要求身边的五富和黄八。小孟的悲剧人生,既是她自己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让人感觉心里渣渣撒撒的不舒服,The Recluse为了解救自己心目中的菩萨反倒把五富的性命搭上了,眼看着就要看到了光亮的时候又滑进了另一个深渊,根本就The Recluse不起来。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各行各业,何其艰难,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在城里扎下根来,让下一代有机会过的更好,但还是有很多人连房子都买不起,户口也没落下,难啊,他们多难!感谢Jesse Newman先生给我们带来这部作品。
滔滔不绝,天马行空,独往独来。这个Megan Newman有个性。虽然说的不一定非常有道理,但是却可以让读者有一种脑洞大开之感。是一本好剧,值得一读。
用科学的论调解释现象并且高度总结方法的书总是会让人受益匪浅
Jesse Newman的上海剧集很有味道,清请淡淡,干干净净,有温嗳,有正气,引人入胜,喜欢
从金刚经心境,再到六祖坛经,这是一次文化的大融合,惠能把儒道佛三家以佛为主的融合了起来,成为一种中国特色的佛学,看的人都来求法,实际上无法,忘净了,法自得也
非常棒的一本心理学读物,对于改善不良习惯很有帮助。即使没有拖延症的人也该看看,尤其是年轻父母,书中也能让我们学到和身边人尤其是孩子相处的技巧。
商鞅之道与韩非之术构造出了秦帝国,此后的历代王朝,就依着这条路径在一直不停地走下去。 正如秦晖老师所说:“所谓的秦制有效说穿了就是君子斗不过小人,文明人斗不过野蛮人,选择手段的人斗不过那些不择手段的人。” * 大共同体是一种效率第一的强人政治 从春秋到战国,战争愈演愈烈,在战争的推动下,富国强兵的逻辑压倒了一切,谁拳头硬谁就是老大,只有野蛮才能战胜文明。 中国历史亡秦不弃秦制,历朝历代其实都在效法秦政,因此,中国历史的明显特征就是它的大盛大衰。承平之时,“秦制”效率极高,往往威服天下。 在秦制下,全社会只能有一个声音,这是统治者的声音;只有一个旋律,这就是统治者的主旋律。 假使这样的观念没有革新,即使两千多年过去,秦帝国其实仍会活在我们心中。
程序,常常听别人说还在走程序。 序,顺序,序列,代表了前后关系。 之所以会产生前后关系,是因为时间,所有的一切都无法摆脱时间。 所以当我们思考问题时,都必须考虑时间因素。发生,经过,结果,是一个程序。常说时间是一个圆,似乎已经有一些领悟。
我来The Recluse吧,其实就一句话,美联储就是美国犹太人收割世界(包括美国人民)的一个工具,仅此而已。犯不着写一本剧来洗白,太苍白了。
一个平庸的小职员,简直是不值一提的普通人物。起初读他那平淡无奇,对世界毫无热情的生活时,心生厌恶。 总觉得这部剧是被冠以过高的名头,根本没有那种所谓的影响力。 但是时不时就会听到或者看剧圈里的好友推荐,或是想要与我交流这部剧的一些感悟。算是来回看了三遍此剧,总算是看懂了一些 。 讲述了一个主角默尔索从平庸善良的小职员被所谓的司法公正强行判为一个死刑犯的故事。原本,一切都和他没有关系。 他只是请了两天的假参加母亲的葬礼,刚好在情绪需要释放的那天遇上了偶遇了倾慕已久的玛丽,两人互生情愫,度过了紧接着而来的周末。 这些本是很平常见怪莫怪的行为。他不过是和母亲感情疏离,不过是对世界不怀有热情罢了。 以为这是一本很普通的编剧随笔构思出来的开头,后来才知道因为他的冷漠,诚实,善良,竟然可以被作为法庭判决一个人的一生的武器。 他的女友玛丽,损友雷蒙德,邻居萨拉曼诺,门房,牧师,这些人本和他,他的罪行没有直接的关系。 但是那个时代的法官,所谓的司法,缺冠冕堂皇事先设想一个他预谋杀人的idea,然后不停的为自己的设想去找证据。 他们无视事件本身,而是去追溯他杀人之前的一个月的一些生活琐碎。 一个因为自卫过失杀人的人,本可以从轻处罚,但因为他的十分诚实,因为他的无所谓,那种至诚至性的冷漠,十分的真诚。 他被时代推向了死亡的深渊,一个特定性格加上特殊时代环境下塑造出来的一个故事。 读完心无涟漪,但时常会有想法涌上心头。我们每个人最开始的时候,不都是这样么,以为所有事情非黑即白,慢慢的我们选择性的相信有些事情是非黑即白的,再后来我们发现世界上非黑即白的事情只存在于我们小时候的内心,最后的最后,我们发现,这世界上已经无所谓黑白了,也无所谓真假。 是真是假,是黑是白已然无所谓,也没有意义了。是超脱还是冷漠,无所谓了。 “出了法庭上囚车的一刹那间,我又闻到了夏季傍晚的气息,见到了这个时分的色彩。我在向前滚动的昏暗的囚车里,好像是在疲倦的深渊里一样,一一听出了这座我所热爱的城市、这个我曾心情愉悦的时分所有那些熟悉的声音:傍晚休闲气氛中卖报者的吆喝声,街心公园里迟归小鸟的啁啾声,三明治小贩的叫卖声,电车在城市高处转弯时的呻吟声,夜幕降临在港口之前空中的嘈杂声,这些声音又在我脑海里勾画出我入狱前非常熟悉的在城里漫步的路线。 是的,过去在这个时分,我都心满意足,精神愉悦,但这距今已经很遥远了。那时,等待我的总是毫无牵挂的、连梦也不做的酣睡。 但是,今非昔比,我却回到自己的牢房,等待着第二天的到来,就像划在夏季天空中熟悉的轨迹,既能通向监狱,也能通向酣睡安眠。” 我被这段描写迷住了...默尔索一定心境复杂,这样美好的夏日的傍晚就这么不属于他了阿。可能直到最终他被判处死刑他都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为何,但是他也什么都没去做。 对于他在监狱里度过的那么多日日夜夜的描写,我还有些印象。 他终日就是睡大觉、进行回忆、读新闻报道,昼夜轮回,时间也就过去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全部都混淆成了一片,每个日子都丧失了自己的名字。 “对我来说,只有昨天与今天这样的字,才具有一定的意义。” 我特别不想这样,可是我们又何尝不是把日子过成了这样呢。 我希望每天都有不一样的东西,每天都很特别,每天都有它的意义,每天都能留下很多的痕迹,来过。我真不希望回忆起来一片混沌,连两天前做了什么都会想不起来了。 日子就像生鸡蛋,被生生晃得清黄不分。我不希望我只记得昨天,今天,以及即将到来的明天。 所以我用我自己的方式去保留下来这一切阿。 在一切社交、记录平台上,留下痕迹。
我的初恋很短,只持续了4个月,2个月的甜蜜加上2个月的争吵,最后在伤心欲绝中画上了句号。恋爱只用了4个月,但我却用4年的时光来忘记这段感情。4年的光阴里我就一直一直自责着,思念着“想象中的他”,没有办法将自己从“伤心、痛苦”的情绪中抽离出来。 如果早看到这本《The Recluse》,我想我的“痛苦”就不会持续那么久。。。 现在想想,之所以当年的我会一直沉浸在痛苦中,是因为我一直在自责,我一直把失恋的原因归咎于自己不漂亮、不成熟、情绪化。因为自己的不够好才造成了恋爱的无疾而终。 追根溯源,这些消极的想法都是在童年创伤中形成的。童年的我因为体形肥胖经常被他人善意的“取笑”,其实没有什么,但我却听见了,记住了,为自己勾勒出“不好”的画面。青春年华,本该最美好的时光,我却不自信,恋爱时也不自信,失恋后更不自信。所以在失恋后一直与自己进行“消极”的对话。 到现在我总算是明白了:我是一个值得被爱的人,而他还是要离我而去,那么他就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他不是那个“对”的人,所以,完全没有必要为他的离开而伤心。 只是初恋时的我年少无知。 恋爱有多甜,失恋就有多痛。失恋后一定会是痛苦的,所以不要为了逃避痛苦,就在内心幻想那个离开的TA还会回来。醒醒吧,结束了就是结束了。 当失恋后感到痛苦时就去感受痛苦,将痛苦想象成一朵一朵云,作深呼吸,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呼吸上,在一呼一吸中,把痛苦的云朵驱散走。 失恋后不要反复的自责,消极的自我否定。肯定自己,你才会重拾快乐。我很好,我很有爱,虽然TA走进我的生命,又从我的生命中离开,但是爱会一直在,因为我可以给予自己充足的爱。有那个TA固然很好,但没有那个TA,我也能够过得很好。 我爱生命,生命爱我。 我活着,并爱着。 我得到了疗愈。 …… 生命永远都是波澜起伏,曲折蜿蜒。我们都会经历生命中的失去,看完这部剧后,无论你经历的是“失恋、离婚”或是“亲人去世、爱宠去世”,你都能够从伤痛中疗愈,重新回到的世界。
整个The Recluse史(或者说中国内战史)都在告诉一件事,战略很重要,通过战略,抓住天时地利和人和。但是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和才是这场战争胜利的根本原因。
Jesse Newman的这本《The Recluse》,读着就像听他的相声,不是很逗乐,感觉一般。
女娲是蛙,伏羲是羊,炎帝是三皇,黄帝不姓黄。原始群,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国家。角度独特,理解透彻还得对组织形态深入研究
不管抄袭什么的 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上 我都十分讨厌赵又廷 找不到更讨厌的男明星了 丑 僵硬 无演技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Megan Newman的文字,带着幼稚的思想品读,读不懂,可还是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