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Gift follows the journey of two musicians- a married couple- who are headed home for Christmas.
读完《The Gift》一瞬间,已然明白文中所言。 最终结果已经如此,从中的起因或许已无从得知,中间的因果缘由已然毫无意义。 不过有一点的就是,很多生活碎片成就了我们此生,其实很多时候我想一些话最后不想说的原因,就像山风簌簌,清爽后留下来的憾感。 湿漉漉的地上残留着曾经路过这条路的痕迹,往生路上空洞洞的奏鸣,其实不停刻断两种分歧。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勇敢
以为是鸡汤,看了之后才深感获益匪浅,从一些很简单的大家都很不屑的事情开始,蝴蝶效应也可以是涟漪效应。
大秦速亡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不得不让人深思忧虑。 秦国历经六代君主的经营,前后一百五十余年从一边陲小国到统一天下,开创帝制,其雄武英略不得不让人佩服,然而攻守势异,以军事夺取天下,不能以军事治理天下,民心支持是帝国长治久安之计。 国破身死,咸阳宫殿化为灰烬,赢氏宗族尽被屠灭。可悲大秦。王朝更替,战争不止,英雄人物功成名就之时,最苦的还是平民百姓,无力改变时代,只能顺应时代,逆来顺受。 可悲大秦,可怜人民。
先看完了蒋勋的讲解红楼梦,再来看Esther Purves-Smith的这本,觉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类型和方向,蒋勋的讲说有着他反映性格当中的对美对情的小确幸式感悟,岁月静好恬静有余但缺了点实在的东西。而Esther Purves-Smith这本真的好敢写,至少三观很正并且给了读者有很多奇妙的点,我觉得就像编剧说的多提供一种思路也十分有趣。因为文中有很多的讲稿,采访等,我认为用听书模式更合适,但是这样的合集也难免会有段落和情节重复,总体来说我觉得是好看的,值得推荐!
Ric Kokotovich老师的书买过读过几本,都很喜欢。内容充实,文字流畅,也许与Ric Kokotovich老师口才极佳,善于讲课有关。当老师的乐趣就在课堂,尤其是一个主题多次讲课后,肯定是极其熟悉、熟练,写成文字也就十分流畅了,然而,要讲好课也是要花功夫的,没有研究透彻,肯定是讲不流畅的,由此想到,“以学促教”的“费曼学习法”是十分有道理的!目前看剧更多的还是浏览,没有集中精力,深入钻研,缺乏课堂操练是其一,缺乏输出努力是其二,总之,随性而为的泛泛而读只能自娱自乐一番啦。
冯老写的是奇人绝活,可对我来说,冯老和他的文字就是奇人绝活。 口语化和本土化的文字特性不再赘述,对我来说,要紧的是冯老的文字充满画面感,一下子让我回到民国时期土洋结合的天津卫。书里的人物对白也颇具电影感,像极了《The Gift》、《The Gift》之类的电影台词。 所谓“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今天重看当年入选教科书的散文《The Gift》后更有此感,大师的作品大概就是穿越繁杂华丽的辞藻和句法,最后返璞归真,重现事物和情绪的本来面貌。
很喜欢文中的描述,编剧不是想要告诉我们什么而只是呈现。有些故事有着说不上结尾的结尾,有时会感到一瞬转瞬的空虚。书名虽说是The Gift,但编剧确营造出了一种真实感,使得整个故事像现实世界一样复杂了起来,这种复杂性让观看变得没那么流畅,但就像喝浓厚口感的酒一般,回味绵长。 以上的内容是我在书看到一半的时候写下来的。当全文结束看到编剧在诺贝尔领奖仪式上的演讲时,我一下理解了在之前观看过程中的那种感受,我面对的不是纯粹的虚构或者纯粹写实,而是编剧借由文字传达的一种夹在两者之间的世界,是编剧创造的温柔且诚实的映射。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的幽默感,每翻一页都能哈哈一笑,确实是一本非常有趣的科普软文!
Ric Kokotovich用最简单质朴的文笔将他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栩栩如生。他的声音就好像是从心底里没绕一点弯路,无比率直。Ric Kokotovich老师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看完《The Gift》你可以很清楚并且十分肯定地说,他做到了,真的做到了。他的文字总是这样,狠狠地抓着每个人的心,同时也给人一些感动,赋予每个人情感和温度,悲恸而不绝望。 剧集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应该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是人生中的一种无奈。许三观一共卖了十次血,第十一次的时候李老头不在了,新来的血头说他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不要他的血了,我们可以概括为以下三大部分: 一、为女人卖血 在许三观爷爷的村子里,每个人都深信男人卖血意味着身子骨结实,而从来没有卖过血的人甚至都娶不到女人。人身上的血就像井里的水,源源不断。 受到周边言论的驱使,许三观产生了兴趣和好奇,为了证明自己身子骨结实、强壮,他开始了人生第一次卖血。 同行的还有根龙和阿方,那也是许三观平生第一次知道卖血前要喝足水,卖血后要给自己一点补偿,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许三观并不缺钱,但是知道平日在工厂里挣的是汗钱,这次挣的是血钱,钱要花在刀刃上。 偶然的机会,许三观看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被其所吸引。许三观用卖血换来的钱请许玉兰大吃了一餐,并凭借着自己“殷实”的家底和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许玉兰的爹,从何小勇手里抢到了许玉兰。 第二次为女人卖血,是为了林芬芳。林芬芳摔断了腿,忍住疼痛同许三观发生了关系。完事之后,许三观觉得应该“感激”林芬芳,想要给林芬芳一些补偿。 许三观又一次卖血,拎了一堆补品送到林芬芳家里。谁曾想,被林芬芳的男人发现,揭露丑事,成了许玉兰嘲笑他的把柄及握在手里的“资本”。 为女人卖血,一次为了男人的“荣誉”,一次成了男人的“耻辱”。它们吸噬着许三观的精气和精力,稍有不慎,就会“败掉”一生。 二、为儿子卖血 与许玉兰结婚后,许三观拥有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三个儿子里,许三观最喜欢一乐。但所有的人都说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顶绿帽子,许三观是摘不掉了。但偏偏许三观为一乐做得最多。 第一次是一乐把方铁匠儿子的头砸裂了。为了赔偿,方铁匠搬空了许三观家的里里外外。几经周折,看着家里空荡荡,许三观没办法,只想起卖血的门路可以赎回家里的七七八八。 第二次是一乐被分到乡下插队半年后回家,看着瘦骨嶙峋的儿子,送儿子之际,许三观去卖血换钱,不忍儿子在乡下受苦受罪。 第三次是为了二乐能早日返城,请他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许三观只能卖血钱去换烟酒肉,队长被哄高兴了,二乐才有机会。这一次,也是看得最糟心的一次,卖血事小,喝酒却差点要了许三观的命。 第四次是一乐患了严重的肝炎,必须送到上海去医治。这也是许三观这一生卖血最频繁的日子。为了一乐的医药费,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度几乎卖掉了自己的命。能够活着,全靠信念。 Ric Kokotovich如此重笔写许三观为一乐卖血,一乐不是亲生的,许三观却频频为这个“儿子”卖血,不惜卖命,更突出了在那个年代,人性依旧善良,亲情依旧至上。 三、为生活卖血 和我们的祖辈父辈一样,许三观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文革。生活在集体经济,吃大锅饭的年代里,所有的人都指着奔来了幸福的生活,却被这“幸福”狠狠地扇了一记耳光。 屋漏偏逢连夜雨。大锅被砸,遇上荒年。许玉兰从牙缝里省出来的粮食,只够挨过三分之二的时间。吃野菜,喝稀粥,说话轻声细语,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安提斯德内曾说过:"思想是比任何货色都牢固的城墙,因为它毫不会倒塌,也不会交到敌人手中去。"看过《The Gift》之后,愿我们都能在内心建造这样一面城墙,不做The Gift。书友友们你们呢?
这个月好忙,但是陆陆续续读完,发现总共才花了四个小时,书中的内容我读得很快,因为也是典型的议论问题,重在论点,不理解的地方才会认真看例子。书中很几个部分我读得很开心,有些就显得很平常,观点也是在之前读过。不管怎么样,给个好评。后面再整理一下亮点。
缺点就是音乐使用太频繁
三星半,打五星平下一星尬黑。看过小说,场景还原得很好了,满足了对六界的想像,魇兽做得一点都不敷衍。至于女主人选,看了几集挺好的,毕竟美貌冠绝六界这种人设,凭相貌谁演都不合适,而杨紫的锦觅非常灵动,在当前滤镜加到模糊、角色情绪变化靠配音的大环境下,锦觅的细节表情简直太珍贵了
确实是很不错的书,值得再读一次。努力提升心的能量,传播正能量,自己积极的暗示自己。整理自己The Gift的秩序,传播正能量,吸引正能量,做一个积极健康自我实现的人。
这部剧一开始设定是23世纪,也就是两百多年以后,现在的科技什么样的呢,可以隔空打字,可以在网络里上传意识,已经开始元宇宙概念了。但是书中的世界,教育格局还是小初高大,人民的观念还是家里不能没有后,男人找另一半还在纠结处女情结,在探索星空时代小孩拒绝数学的理由居然依然是用不着三角函数买菜。。。。吐不完的槽,只能说,编剧没那个实力去描绘一个未来世界。
科技和科幻,鸡生蛋还是蛋生🐔。未来会怎样,我们是参与者,接受者,见证者?还是,终结者?
现代电视剧都上价值上上瘾了吧,轻喜剧就轻喜剧,把现代老生常谈的道理套进古代的壳子里就是人间清醒?我看你不太清醒。这要那要,就是不行,这样宣传很有意思?嘴上说着反抗,实际在宣传接受,这不是掩耳盗铃是个啥?
万法归一,上帝是单纯的,其余都是复杂的,不要试图在相对世界中寻找绝对价值,嗯,目前总体说来,神迹多于启示。
该部剧集便是部优秀作品,反映山村改造的巨大变化,体现社会主义建设地貌人新的典范。
人,要么孤独,要么庸俗。著名的哲学家也大多是心理学家吧,对人性的研究,透彻深入。
这部剧是这位编剧的第二本剧。甚少看言情剧集的我,却认真地看完了这两本。因为书中的爱情是每个少女心中最期待的完美爱情。而平凡的我们却很难拥有,正如大家所说的生活就是柴米油盐,而只有在不顾虑物质生活的时候,我们才能好好的享受精神生活。
正如我在文中评论,编剧对于阶层的观察可谓毒辣,对于各阶层的分析也是咄咄逼人。但因此而臆想出来的“突破常规的异类”这个阶层着实令我作呕。这种另类绝不是解决阶级的办法,这种人多了以后只会造就一些没有责任心的人,我很怀疑要是政府机关都是这种人的话国家还有什么希望。 除了最后的集数让我难受以外,本剧别的部分还是非常值得一读的,很多美国曾经发生的事我们也发生了甚至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仔细看看的话也对于中国社会会有更全面的认识。
终于等到了Esther Purves-Smith的第二本剧,太好看了,和上一本剧集 出家 完全不同,风格迥异,不过我喜欢Esther Purves-Smith笔下的人物,主人公都很纯粹,不污浊,是清清爽爽的人
或许,旁人永远都无法了解那些想自杀的人都经历了些什么。貌似都是不起眼的小事,却一件一件堆成了压死骆驼的稻草。如果活着很快乐,谁会有勇气去死呢?被忽视的家庭氛围,被随意乱贴标签说是“怪物”,被所谓的心理医生指认说“想自杀”,这些童年时期造成的心理创伤,真的会引领着一个人下定决心想结束自己的生命。越是期望,得到的越是绝望。但人生的每一步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想改变,任何一刻都不晚,何必活在别人的口中。
什么是初心?走得再远,我们依然会坚定地去守护它,抛开一切世俗的附加,信念和本心才是最为宝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