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ase-Book of Sherlock Holmes》,犯罪,恐怖,灾难,惊悚作品,美国,英国出品,1991年上映。
接连看了好几本女主穿越后当法医、捕头,破案的剧集,相比其他几本,这本的可读性稍微差了点,主要是女主的人设太不讨喜了,明明穿越到古代,却带着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无背景却口无遮拦,若不是两位男主在后面撑着,活不过三集的样子,还不停牵连身边人。 本剧比较好看的点在于,女主一直是男性扮相,俩个男主都在相处过程中爱上了女扮男装的女主,在性取向、前途、家族,权利面前,究竟选不选爱情,是爱这个人,还是不管男女只要是她就好。另外,女主姑娘身份的揭穿,还比较有看头,都是通过无意间的细节,推理出来的,这点必须好评。 最后一个案子的设定,带出了俩位男主的君臣关系在面对喜欢上同一个姑娘后如何相处,以及女主怎么在两位男主中选出了爱人,这个心路历程还是很细腻。 一号男主身边的太监和侍卫+二号男主的小厮和妹妹+女主身边的下属,这些配角的设定都很丰满,有血有肉招人喜欢。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闲来无事可以消磨时光的言情剧集,破案只是个噱头。
好看,甜甜的。一开始有点想弃文,想着女主暗恋了一个人那么多年,但是男主却不是那个暗恋的人。可是,后面是真香,很多巧合安排的很巧妙。女主可爱又有点小霸气,真是可爱,和男主配一脸。睡前很快看完了,因此,晚上还做了一个甜甜的梦。
曾发生在所有女孩子内心里的所有挣扎,这部书里都有;底层社会的所有人性,这里也都有
英勇的黑猫警长
“最合于享受人生的理想人物,就是一个热诚的、悠闲的、无恐惧的人。 我以为半玩世者是最优越的玩世者。生活的最高典型终究应属子思所倡导的中庸生活”
给及格吧,虽然喜欢甜蜜的家庭生活,但是故事剧情实在是太拖沓了,有点乏味,有些时候比较牵强。
在参加”圈外”助教工作时,接触到了这部剧。看完之后,我感觉这是一本不太容易看懂的书,如果希望融汇贯通,估计起码得读上两遍。 用一句话概括全书,就是运用正确的教练方式能使个人或团队变得更好。一如书名,The Case-Book of Sherlock Holmes,就是带来高绩效的教练方式。 书中说出以下3大内容: 1-什么是教练(WHAT) 2-怎样做教练(HOW) 3-教练的作用(WHY) 看了这部剧,我喜欢上书中所说的教练方式,例如from tell to ask(不是直接告诉答案,而是用提问的方式去让教练对象形成觉察),还有GROW原则(帮助教练对象设定目标-厘清现状-找出方法-加强决心),这些能使对象得到成长的方式,更加让我跃跃欲试地想要成为一个培训师。同时也启发我怎样去当一个好的爸爸和管理者。 渴望登上讲台的我,觉得要用上书中的教练方法不难,但要精通就必须不断实践。也就是我在当助教时常常说到的,要用输出倒逼输入,正正就如冰山模型那样,增加知识,提升技能,从而内化为我们的能力。是时候继续加油了!
四星。实乃懦弱愚顽天真痴嗔之徒入世之法门也,于佛门出家不问红尘相去甚远。因果轮回,全在规则制定者意中。
看了8个小时,很好的一本剧,育儿就是育几,摒弃自负感,活在当下。
我是天主教徒,書中提到很多關於宗教信仰.。讓給窮追不捨的終於看完了這本書。有覺酣暢淋灕的好爽啊!了解到更多關於宗教信仰及價值不斐的大量名畫。描述了文學藝術及西方宗教。值得花時間去讀的一本好書👍👍👍
The Case-Book of Sherlock Holmes,羁绊难泯,爸爸妈妈,这些称呼,支撑的是爱,不是血缘
读完了,感觉自己无法评价,找了一个特牛逼的评论,自己学习,也让大家学习: 一个硅谷的神话破灭了。 神话的主人公名叫Elizabeth Holmes。Holmes,这个姓在本剧中被翻译成“霍姆斯”,事实上,我们也可以按照大胡建人的口音,将其翻译成我们更熟悉的“福尔摩斯”。 一提到福尔摩斯,我们便会想到那个大侦探,睿智、敏锐、冷静、缜密、坚毅、果敢。本剧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福尔摩斯”似乎也拥有这些性格特点。所不同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是穷其一生去发现真相、揭穿谜题,而伊丽莎白则用了14年的时间,精心打造了一个惊天的骗局。 按照伊丽莎白的宣传,她的希拉洛斯公司拥有一项革命性的技术,能够只通过指尖上采集的一滴血,进行两百多项血液检测。依靠这项“技术”,希拉洛斯在十多年间成长为硅谷最傲人的高科技公司,成为估值高达90亿美金的独角兽企业,伊丽莎白本人也成为硅谷一颗耀眼的明星,被称为“女乔布斯”。 然而,事实的真相却并非如此。 在本剧编剧、《The Case-Book of Sherlock Holmes》资深调查记者杰里米·布雷特深入、细致、无畏的调查下,希拉洛斯公司的真相终于被扒了个底朝天。不得不承认,希拉洛斯的外表极其光鲜——高科技的光环、伊丽莎白本人的传奇经历和个人魅力、媲美苹果的惊艳广告、超级豪华的董事会阵容。然而,剥开华丽的外衣,无论是技术、仪器、抽血方式和检验结果,或是所谓的“更先进、更便宜、更快捷”,希拉洛斯的一切都是骗局和谎言。 90亿,14年。 这匪夷所思的“一滴血神话”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又是怎样持续了这么多年不破灭的?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也许,答案有以下几点: 首先,这项技术在理论上是有可行性的。如果它是真的,也不是基础研究领域惊天动地的突破,而仅仅是技术和工艺上的一项飞跃。有许多科学家和工程师们一直在为之努力。所以,当有一家公司宣称自己实现了这一突破,大众不会立刻就质疑其真实性。事实上,伊丽莎白本人也并非从一开始就想造假,她真的是想创造一项突破性的医疗技术,并通过这项技术造福人类、改变世界,成为乔布斯那样的伟大企业家。 其次,这项技术的真伪不易被验证。有的技术是摆在桌面上的,管用不管用、效果好不好。一看便知。有的技术相对模糊一点,但投资人、市场和消费者,总有一些人能看出个大概。而希拉洛斯的血液检测简直就是一个纯粹的黑箱,使用者既无法打开仪器一窥究竟,也无法验证检测结果是否准确。就算对检测结果有所怀疑,一般也不会再去重验;就算换一家医院重验,也很难证明就一定是希拉洛斯的检测错了;就算证明希拉洛斯真有问题,也可能当做一次偶然错误予以忽略。因此,希拉洛斯的造假成本非常低,再加上伊丽莎白为企业营造的极度机密的文化氛围,这一骗局能长时间不被戳穿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三,风险投资的玩法本身就容忍和鼓励此类“创新”。先有好的概念,再拉来天使轮投资,砸钱进一步打造概念,再做A轮、B轮融资。砸钱、吹泡泡、拉投资,砸钱、吹更大的泡泡、拉更大的投资。如此循环反复,间或也做一点研发,以把泡泡吹得更漂亮些。在硅谷,这样的泡沫比比皆是。一旦泡沫破灭,我们一般不会称之为“骗局”,充其量叫做投资失败。如果不是涉及人命关天的医疗行业,如果不是伊丽莎白触碰了太多的底线,这件事也不会受到如此关注。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是诸多重量级人物的背书。为伊丽莎白和希拉洛斯背书和站台的,有著名的科学家:斯坦福教授钱宁·罗伯特森;有曾经与现在的政治家:乔治·舒尔茨、亨利·基辛格、克林顿与奥巴马;有慷慨解囊的投资人:传媒大亨默多克、埃里·拉尔森、唐纳德·卢卡斯。名人背书的好处显而易见,也符合我们认知的形成过程,逻辑学上,我们称之为“诉诸权威”谬
同一段经历不会再重来了,但我会把这部剧推荐给其他人,让他们和豪尔耶松共同经历这段美妙的旅程。
去掉后几集,完美的电视剧,我觉得一部电视剧几乎没有女性角色还能获得这么大的成功就充分说明了这片的实力
心流的产生是一种极其有益的工作、生活状态,我们能够全情投入,并且从中体验到愉悦。
人家在岛屿写作,那是生活在岛屿,你这居然找个岛屿读书,佩服!!!!!!!!
看了大概有小半年吧,感慨于编剧的逻辑缜密和乐观期许,说几个自己看完之后对人际交往多点信心的观点感触吧: 1)“良好的社交关系是一种奖赏”。 编剧开篇就提出了整本剧的理论基础,社交疼痛就像是生理上的疼痛一样,我们会因为惧怕这种疼痛而主动去建立连接。而且,通常情况下,人们会因为知道自己拥有朋友就能感觉到莫大的安慰。想起来沪漂姐妹群有一次线上抱头痛哭的时候,说因为有彼此分享职场和人际交往的苦楚而开心,有时候交朋友真的是能让人觉得被奖励。尤其是那种心理层面的认同,会让自己对自己的价值感受也更明显。也偶尔会觉得找工作也有这种“人际奖励”的时候,就像是遇到一个能同频协作的同事一样吧。 2)“缺少支持会被认为是遭到集体排斥的标志” 这一点感受,大概是在职场感受最为明显。其实很害怕听到“XXX好受欢迎”这类表述,因为程度深浅的比较总是一把双刃剑。从我开始知道自我意识这件事之后,就对“组织”这种东西的正确性存疑,我自小都没有什么集体荣誉感,班级年纪什么的概念都感觉很弱,大概是因为交往的本质是在于和具体的人的关系,而非优秀集体这种。被排斥的结果可能有两种,要么成为集体里特别不一样但特别突出的人,要么成为集体里自动消音自动隐身的人。其实从更长的时间跨度来讲,不从这种短暂性的集体里找归属,很有可能会让一个人更早知道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3)人们像热衷宗教一样热衷社交。 书里披露了一组数据让我大为吃惊,美国人每个月花费的总时间为840亿分钟,相应花在Facebook上的时间则为540亿分钟。人们对于社交这件事的热情和愿意支付成本,超出我的想象。关闭朋友圈数次时候,终于学会了不因为朋友圈的阴晴坏了心情。社交软件让我们更容易获得更多人的浅连接,也让深度沟通变得矫情而不合时宜。热衷社交的人类,应该有能力从对外沟通里获得支持,也能在独处时获得能量。 4)心智化程度决定了你是理解还是误解他人 心智化是个有趣的概念,即那些头脑中拥有更多信息且能有效运用这些信息进行推理的人,常常被认为比那些没有更多信息且无法用有效信息进行推理的人更聪明。心智化的程度,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人的社会化程度,越能理解他人的人,其实也就是越能同理他人苦痛的人。 5)错误共识效应是指人们倾向于认为,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这世上大部分人都会倾向于认同自己的信念和观点。想来自己大概还真不会这么这么认为,因为总是觉得,我经常觉得自己格格不入,想来,文艺青年的矫情病还是没有得到根治,总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或者认为别人会对自己不一样?也许这也是一种意义上的错误共识吧。 社交是天性,也不见得我们就一定能在天性里得到足够多的满足与乐趣。编剧说,肯定不会有人会在某一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说“我今天下定决心想做一个混蛋”,不过呀,我这种社恐患者的日常就是,啊今天又是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一天,好可怕,哈哈哈 当初创作人与人社交关系的时候当做的专业参考剧集来读的,文章创作完了书还没看完,可能是实在不是阳光般散发光与热的类型,心里对人际交往的阳面和阴面都有不自觉的清醒认知,希望能因为科学研究对人际交往更多信心,也能在清醒认识到人性里不可避免的自私贪婪懒惰之后,依旧有余力做一个温暖平静的人。
梨花淡白柳深青, 柳絮飞时花满城。 惆怅东栏一株雪, 人生看得几清明? 《The Case-Book of Sherlock Holmes》苏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