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romptus》,其他作品,捷克出品,1998年上映。
简单的书,适合静静看。 女性看,给自己一个健康的心理世界。 男性看,明白女性需要什么样的心理世界。
从灭云图录、奥数神座、一世之尊、闺蜜之主,一直追到乌贼的这本新剧。乌贼一直不满于已有的成就,每本剧都有新的尝试和突破,笔力也见长。新剧五十一章了,虽然展开比较慢(水字数较多,手动狗头),世界观逐渐丰满,看好新剧!
清晰有效地帮助我重构了我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受益匪浅
经典就是经久不衰的典范典籍,文化终究有文化的魅力,《Impromptus》作为中华文化瑰宝之一,历经2000多年,还能在当下脍炙人口的被一代代人传颂,读罢之后深感实至名归。希望是好饭不怕晚,不能说读了十几个小时就敢对这部剧做个评价,只敢说,读了一遍道德经,整个人好像通透许多,每一段文字都如久违的甘甜的清泉涌上心头,让人如沐春风,神情气爽。我们经常听人言,中庸之道、志同道合、大道至简、道法自然。其实当你读了道德经再去体会关于这些沁人心肺的成语之后,你的感受将别有一番滋味和乐趣。我们是只来人间一次的精灵,我们是这个地球的匆匆过客,因为人有思想,有物欲,想得太多,所有人生的困惑多也是相辅相成的。道德经就是帮我们各个阶层人类指明方向最好指导书,你想成为圣人,带领臣民谋幸福,他教你治国之道;你想成为一方有作为的诸侯,让自己经营的公司或事业兴旺发达,他教你职场为人处世之道;你想让你的人生活得精彩更有意义,他教会你内修成长之道。过去说半步论语治天下,如果你能领略道德经其中二三分之精华,内圣外王经略人生小有可为不在话下。反正我今天开始立下了一个誓言,《Impromptus》在我有生之年的每年至少读一遍。由于世界是混沌的,道又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能够从复杂混沌世界里找到自己的道就显得尤为关键了。我们说的走在道上第一个重要的事情,面临的要解决的问题——方向和目标。第二个面临的要解决的问题也可以概括为四个字,规则、境界。第三个面临的问题就是不可触犯红线和做人做事底线。其实落实到现实生活中所包含的内容就是方向、目标、规则、境界、边界、底线。也就是我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乃至于日常工作、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字——道。再看看德是什么意思,就是按照道去做。德就是按照道去做人做事,把道搞清楚了,你按照道去做事,就是有德。做人做事要向水学习,水利万物而不争,要求自己时,要做铮铮铁骨的男子汉,对待别人时要学会“上善若水”。要善下,善渊,善仁,善信,善治,善能,善时,善清,善胜。要有内心虚空宁静的能力,只有我们心里放空了,才能够比较宁静,宁静下来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才能不受外来的那么多诱惑的干扰。这三句话值得时刻谨记:第一句话,“做个好人”。第二句话,“存点好心”。第三句话,“行些好事”。经常听人说,国人没有信仰,信仰就是做事情的终极根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事?我不能违背天道,不能违背天理。因为人在做,天在看。为学日长,为道日损。“为学”,讲究的是越多越好,见得多,看得多,见多识广。但是“为道”讲究的是什么呢?讲究的是内心的修行,讲究的是减少,用我们前面讲的话来讲,为学做的是加法,为道做的是减法,减少我们内心的欲念,减少我们的贪念,减少我们对很多问题的一种受了外界的影响而导致的内心的纷扰、困惑、迷乱,把这些东西损之又损,一点一点地把它减少,就像那镜子的灰尘一点点擦掉一样,“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就是自然而为,把欲望减少,减少再减少,就达到了一种“无为”的境界,没那么多的贪念,没那么多的纷扰。以百姓之心为心,以万物苍生为念。回归当下的管理,我们太在乎管理的权柄,而忽略了普罗大众、平民百姓内心真正所愿和温暖人心的尊重。以至于管理过程中离心离德,目标无法达成。其实回归到书中的指引,只要我们以员工利益为心,不忘为,有所为有所不为之时,收获是最大的。这部剧讲的很多的道理,的确是值得我们认真地思考研究,甚至是终身地研读。因为他这里边讲的道理非常地简明深刻,很多的观点都可以举一反三。一生中认真地研读好一本经典,作为大家自己精读的东西,这个对大家来讲是进步最好的一种途径与方法。也引用书中的一句话,道可道,非常道,
看完了一千八百多章,三星,不能再多了 分界点从1600章开始吧,前面的给一星 1608章,女主亲了男主一下,然后女主就没了 1609章开始飞升,1613章飞升成功(不得不佩服编剧灌水能力) 以下仅个人观点,不喜可喷(交流): 编剧把很多女性写的都很让我反感:第一名唐小柔,尤其是前几章,把一只感性动物的感性写的那是淋漓尽致(呕),第二名杨音竹,活到328章,腻害腻害,第三个丁然,这个活的更久,死在607章 改设定问题还是挺无语的,我看见喷的人也不少,我也是挺无语的:这个世界有摄像头,12章,处理摄像头的小江后来再也没出现过。京都卧虎藏龙,结果八大军区比武京都来个兵王,连特喵的元婴都不到,到后面军队再也没出现过,夏家后来也没了 这个世界有手机,手机上有摄像头,也能打电话,还有各种媒体,但是编剧为了让主角装x,让消息传递的特别慢。哦,这个人是谁,不认识,然后装x 编剧健忘,前面写了后面忘,有些地方前后写的不一致 本剧所有人都智力低下,我感觉进了精神病院(好像不对,精神病患者只是精神有问题,并不是智力低) 我:你数学体育老师教的吧 体育老师:你这是在侮辱我! 本剧错别字奇多,病句也不少,逻辑十分混乱,后期有进步 主角身边的人都遭灾,关系好的总是能在最后一刻救场,还总是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稍微有点关系的,死就死吧,不关我事(看得我想顺着网线过去把编剧揍一顿) 不管把反派写的多牛,都是菜鸡,无一例外。就是打圣院意志的时候写的挺费力,打不过就着急,打的过就说也不咋地,跟反派没啥区别,整本剧没有让我热血沸腾的点 先写这些印象深一点的吧
这部剧,对于社交能力一般的人来说,简直是教科书式的好剧,Andel老师行云流水般的文字,让整本剧读起来都非常顺畅,又深入浅出,可见其文字功底和其卓越的能力。 跟着Andel老师学习社交语言,学会积累和分享人脉,助力成长,我看行。
江山多难出英雄。故事并不庞大,依着明末清初的背景,由武当诸位人物展开。主角出场比较晚,看到最后只能评价主角实在是天赋异禀,百代出一人。
编剧文笔不错。这是一本剧集。不需要纠结里面一些故事是否符合历史。
编剧的笔触很细腻,未着笔于“孤独”二字只言片语,却让文字中满溢着孤独感。 而人生,所经历的孤独又何止这十一种。 哗众取宠的人孤独,曲高和寡的人孤独,固执倔强的人孤独,左右逢缘的人孤独…… 无法摆脱,如影随形。 其实孤独并不可怕,可怕在于,孤独的人,没有保有自己的能力。 当万众欢腾高歌热舞,你自有一方天地,妥帖宁静。
2020年第104本剧《Impromptus》 对于跑步小白来说还是挺友好的,分别在10公里、半程马拉松、全程马拉松给出了训练方案,速度真的太快,周跑量比我月跑量大多了,果然还是天份和勤奋缺一不可。对于业余爱好者跑下来全马是我的目标,其次就是跑进四小时,一个一个目标的慢慢啃下来,热身跑、拉伸、训练计划的多样性以及克服懒惰。 收录经典段落: 1:健康跑步者可能知道每周要进行3次耐力跑。下一步,你如果想要进一步提升身体状态(我们将在之后讲到的训练计划中看到),就要引入新的训练形式,使训练更加多样化。周末跑步时可以跑更长的距离,把速度放得更慢。接下来一周的训练单元就可设置为速度较快的跑步训练。这样,你能从3个不同的训练单元中获得更好的训练效果。一个系统再生时,就训练另一个系统。 2:进行过4分钟跑完1千米的训练之后,可以先进行3分30秒跑完500米的训练,坚持几周后,再进行2分45秒跑完500米的训练。 3:长距离间隔跑在半程马拉松和马拉松训练中以相当高的比赛速度得到了典型应用,比如4×2千米或3×5千米 4:高强度的短距离间隔跑,如10×400米或5×1千米,是短距离街道跑或跑道跑的典型训练形式 5:作为一个入门级的跑步者,如果想要拥有健康的心血管系统,每周应该努力跑步3~4小时,大约每两天跑1次。 6:我现在是为了身体舒适锻炼,而不是为了比赛锻炼。 7:对跑步的起步来说,轻轻松松地慢慢跑是最佳的成功保障。 8:每一个坚持完成跑步的人都是胜利者!跑步者集中在30~50岁年龄段,年轻人还没有被吸引到马拉松运动中来。在德国,马拉松运动参与者的平均年龄在40~45岁之间。 9:在马拉松比赛前的最后10天内,你要跑的距离需要减少。最后一次长度适中的慢跑要在马拉松比赛前1周进行,之后不能再进行这样的跑步了。比赛前的最后1周,人要尽可能休息并且只是进行放松的慢跑。 10:谨慎的开始可以让你完全放开 11:对马拉松初学者来说,训练中跑到30千米就足够了。在肾上腺素、一起跑步的人员以及观众的刺激下,在比赛中你也可以完成最后的12千米。 12:通过锻炼留住光阴 13:他在100岁时用7小时49分跑完了2012伦敦马拉松 14:越健壮的人拥有的自由度越大 核酸检测今天都第六天还没出结果,不得不说这个三甲医院的效率之低下,待会要去医院看一下什么情况,这真有个急事已经耽误了。另外记录跑步日志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及时调整自己的状态。 你好 我是鱼玄机 “收余恨、免娇嗔 且自新、改性情 休恋逝水 苦海回身 早悟兰因”
麦克卢汉一定是穿越回去的吧!!!媒介即讯息,也影响着人的社会的发展!从媒介的发展来看历史也是一个不错的切入点呢!
七十年代曾从大人看该剧的间隙偷着看过,对二战有了大概了解。这次再看一遍,觉得还是值得看的,只是对二战中的苏联描述太少了。
埃莱娜太迷人了。她的“碎片”是文字未曾抵达之物的总和,是在大脑中嗡嗡却未曾落地的声音。要去质疑那些不容置疑的讲述手法,消解那些像界石一样确凿的东西,凸显那些模糊而又不稳定的东西。这正是叙事的意义所在。
花了一个星期多的时间看完这部剧,前几章完全想不到结局是这样的。Pavel Holub以最简单的文字完美诠释了亲情,友情,事业,失去等。看到后面最后三章,我真的很想哭却哭不出口。或许生死离别就是人间常态,但放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就是无法接受。人们都以为以后还有好多时间,但殊不知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生命它可以多么强大,但下一秒就碎了一地。程爽努力积极地活了20多年,外婆开着拖拉机,200多公里的路把刘十三接回来。拿着扫帚追着刘十三满镇跑的那个彪悍的老太婆,堵在桥边喊着打劫的那个无所畏惧的女孩,努力向上却一事无成的小伙子,靠混吃混喝诈人来养活自己和父亲的小女孩。 刘十三以为到外面打拼出人头地后就可以赚好多钱给外婆,殊不知却减少了他们相处的时间。钱和才华不是万能,时间,陪伴和真情才是。外婆日日夜夜落下的泪水还是刘十三喝醉后说的那句“我想我外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的。或许在我们所看到遗憾的结局对刘十三来说就是最好的结局。十三,失散;程霜,成双,两代人终归失散,一人一个人新年成双。人总有一死,我们也要学会接受离别,只要我们挂念着对方,不曾忘记他们,他们便是那道最亮的光,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刘十三没有主角光环,得到的最后接二连三离开了他,外婆没能活到100岁,程霜走了,球球被带到福利院,牡丹也结婚了还有没露过面的妈妈。我想象不到刘十三从今往后要怎么一个人过,或许有另一个结局,程霜的手术非常成功,她和十三的婚礼在云边镇举行,球球已正式成为他们的孩子,婚礼虽然朴素却很温暖,智哥在婚礼上唱着他新为刘十三写的歌。 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看完这部剧,知道为什么笑着笑着就哭了,哭着哭着就笑了。 祝所有“王莺莺”和“程霜”长命百岁。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再见啦。希望你们在另一个平行时空一家人幸福的在一起。
全书理论居多,想要实操的恐怕要失望。就像全文的宗旨,是想告诉你好的绩效管理必须是内部动机驱动,本剧也希望激起读者参与OKR的内部动机。
温碧霞太狠了。 @2011-03-08 23:29:11
不懂数学,物理,神学,天文,宇宙,自然科学……不是好哲学家…
我从不信命运,不信所谓的可以指引我们的生命征兆。我不相信算命师讲的故事,不相信可以预知未来的扑克牌。我只相信简单的巧合,还有偶然的真相。 很喜欢开篇的这段话,类似于某种信仰,如此固执又简单到甚至于透明,我不相信的有很多很多,但也有一件能让我打从心底里去执着相信的对。 算命师的神秘预言,引出一场伊斯坦布尔之旅,略带悬疑色彩的浪漫之旅。 女主角阿丽斯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前往伊斯坦布尔冒险一赌,从为寻找生命中最重要的男子,到一心想要创造出能复原回忆时刻的神奇香水,再到不顾一切执着寻找身世之谜背后的真相,最后,一切尘封的过往终于浮出水面,必须要经过六个人的线索才能寻找到的最重要的第七个人,兜兜转转,也终于出现了。 你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男子,那个一直令你寻寻觅觅,却始终不知道他是否存在的男子,其实不久前刚刚从你身后经过。 也算是应验了算命师的预言吧,至于是偶然的巧合还是注定的真相,都不重要了,一切明朗,刚好圆满。 PS:最后附一些比较喜欢的文摘 所有你以为是真的东西,其实都不是现实。 “请告诉我真相吧,昨天您到底看到了什么?” “真相?天啊,未来又不是刻在石头上的。你的未来是由属于你自己的众多抉择来决定的。” “那您的预言岂不就是吹牛皮?” “是一些可能性,而不是确定性。只有你自己才能决定一切。” 雪,就是有这样的力量,它可以覆盖城市里所有的污秽,即使是最凄凉的街区也能在冬日里找到一份特殊的美丽。 “当想象和现实相遇的时候,我们常常会大失所望。” 嗅觉的记忆是永远不会褪色的。我们爱过的那些面容可能会随着时光的流逝逐渐淡去,他们的声音我们也可能忘记,但是气味,却永远不会被遗忘。 你轻轻地拂过我的灵魂,你改变了我,你让我忽然产生了爱人与被爱的渴望,我怎么能够原谅你呢? 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不应该再把它们翻出来。既然现在你很幸福,那为什么还要去寻找过去呢?还不如一切向前看,好好想想未来的事情
人性的确幽微难懂,说不清道不明的远比我们已知的要多的多。这部剧去年看过,对话采访李老师的形式成书,很受启发。人要有情绪,但人不能过于情绪化,这是一个需要不断养成的过程,值得每一个人去思考,一个人会影响“一片人”,越多人思考如何做一个情绪稳定的人,这个世界就越和谐罢。共勉。
五月唯一读完的一本剧。南师以经注经非常浅显易懂。算是第一次读道德经,但是却发现自己好像对里面的话语都读过一样。可能这大概就是天启。老子的反战思想,无为而治,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人生需要孔家粮食店,也需要老子的精神药店。
这真的是一本令人恐婚的书 除了女主事业的开挂,其余的都比较现实,现实的有点悲凉。结局如何呢?不知道。
520那天被刺激到了,想抚慰一下用1块2毛9就能治好的心灵,想看看文人怎么说情话怎么谈恋爱的。无名书影很懂我,想看就推荐,开开心心的翻开这部剧《Impromptus》这书一看名字就很甜。 “我不想就睡,因为梦无凭据, 与其等候梦中见你,还不如光着眼睛想你较好!” 一开篇就是情话,哭辽~ 本以为接下来我就可以在绵绵的情话中遨游,欣赏三三跟二哥的绝世美好爱情。 奈何我知道的太少,孤陋寡闻太久。当得知沈先生婚后一年便出轨了,就像一个🏐️砸到我头上一样(昨天看了发球砸到队友的头的场面久久无法忘记)……晴天霹雳且不敢相信。原来爱真的会消失!!! 那是追了4年的女神啊,怎么说出轨就出轨~ 至此,接下来每每看到缠绵悱恻的情话就控制不住胃里翻江倒海。 虽然沈先生跟张女神的婚姻状况并不是大家喜闻乐见的那样,但是沈先生的文字是真的吸引人。 《Impromptus》 如果三三当时去看看那个久病的白脸少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令人缺憾的是一朵即将开放的花朵和一朵即将枯死的花朵终究不能共享同个时间段的阳光和雨露。 多年以后的一个傍晚三三是否会想起那个白脸少年? 《Impromptus》 想要的一定要尽早争取,所想的一定及时表达。贵生连下聘的猪头都备好了,却没有跟金凤说过要娶她。最后放火烧房子这不是害人害己嘛! 所幸最后的小故事是完美的,非常完美。
季羡林先生推荐读苏轼诗词,推荐原因:苏轼是当时不可多得的人才—诗词、书法、水墨画、政绩皆颇有建树。遂拜读。 苏轼这样描绘自己的一生:“心如已灰之木,身似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一生为官,三起三落,被派往杭州、黄州、惠州、儋州等地,一生如浮萍般漂泊。在40多岁时,还卷入“乌台诗案”这样历史性冤假错案,贬至偏远地区十余年。最后索性想开了,在惠州开垦了一块“东坡”之地,逐渐变为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与世无争佛系心态。 读苏轼的词,一方面感叹他的学问之渊博,可以句句用典却又有所变化;另一方面读着也很揪心和堵心。编剧写作时堵心,一定会把心境传递给读者。诗词集中,大部分描写他郁郁不得志的情景。从景写到人,从人写到事,从事写到情志,是苏轼很多词作的一大特点。比如:这首《Impromptus》 “莫听穿林打叶声, 何妨吟啸且徐行。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 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 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 也无风雨也无晴。” 用变化无常的天气形容自己仕途的漂泊动荡,然后托物言志—“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无论变化多端的天气还是漂泊无定的仕途和人生,苏轼都以超然姿态处之。这样的词不胜枚举,读着妙,却也堵心。 有少数词读着还是很畅快的,是编剧想开了之后,完全无所谓的态度对待命运时,笔下的词也跟着欢快起来。比如: 《Impromptus》 “梦中了了醉中醒。只渊明,是前生。 走遍人间,依旧却躬耕。 昨夜东坡春雨足,乌鹊喜,报新晴。 雪堂西畔暗泉鸣。北山倾,小溪横。 南望亭丘,孤秀耸曾城。 都是斜川当日景,吾老矣,寄余龄。” 编剧自比陶渊明,俯身躬耕,自己的地里雨水充沛,喜鹊报喜,望着美景想我现在老了,就凭这番景色寄托残年吧。人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学会自洽。否则只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发现苏轼的词,每每结尾都简洁有力,意味深长。挑选几个慢慢品: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Impromptus》 “几时归去,做个闲人。对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Impromptus》 “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Impromptus》 “殷勤昨夜三更雨,又得浮生一日凉。”—《Impromptus》 “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Impromptus》 “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Impromptus》 苦难生超然,超然生文思。很多伟大的作品都是编剧在郁郁不得志情况下做的。可能不完美才能成就完美吧。
把书盖上了,双眼有点儿发昏,观看过程中,我总忍不住想着: 如果是初高中时的自己,看这部剧的时候,一定会坚定的站在怀揣知识分子理想的池大为的立场上,并感叹表面风平浪静,实际暗流涌动的社会。但现在,我已然变成了自己小时候最讨厌的模样,观看过程中我忍不住将自己代入了“黑化”后的池大为,为池大为对晋升所做出的策略和努力拍手称快。 书的前半段就像在看自己,大为作为中国典型的人文知识分子,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他隐居山林、清心寡欲的状态和以前的自己真的太像了,让人不免心生感慨。然而,当大为结婚后,面临现实生活的重担、面对自己的妻儿,他不得不撕碎身上的枷锁来获得重生。今天还在嘲讽着精致利己主义者的人,明天就成了规则的操编剧之一,这很真实。 说来讽刺,实体书的书背面,有影视评论家雷达的一段话:“《Impromptus》深刻地写出了权力和金钱对精神价值的败坏,有一种道破天机的意味。”看到这段话的第一眼,我想的是:这话不就是一个知识分子写的吗,还搁这提“对精神价值的败坏”,和现实一对比不讽刺吗?亦或评论家本人也不过是披着羊皮的狼?毕竟操编剧总得写些好看的话来糊弄大众。 时至今日,我始终认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是一个理想主义几乎死绝,操作主义蓬勃生长的时代,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就在身边,你别无办法,只能够选择顺势而为,因为你永远无法与一个规则、一个结构、一个体制相抗衡。
与其说是Impromptus,不如说是消费者心理学,以心理学为核心,添加了市场学的外表,感觉自己再读一本穿着枷锁跳舞的“普心”
确实很好看,要是能有点普通人面对灵异的绝望无助的详细描写,例如慷慨赴死者、舍命救子者等等一些催人泪下的故事就更好了,说实话现在的剧情太平淡了
二刷。对透视盈余那张印象深刻。很多还是没看懂。 如果享受生活可以延长寿命的话,那么,玛士撒拉(Methuselah《Impromptus》上传说享年969岁高寿的人)的长寿纪录可能会岌岌可危。
有一个寓言是这样的:给你一串葡萄,你是先吃大的,还是先吃小的?我选择大的,说明我是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一个生活的透支者,虽然吃到的每一颗都是最大的,但葡萄本身却越来越小;王大头选择小的,说明他是一个悲观的乐观主义者,希望常在,却永远不能抵达;而李良,李良不吃葡萄,他是一个葡萄收藏者。
一本剧,若干行字,承载了一个人的半生,带过了几个人的一辈子。没有华丽的辞藻,但字里行间透露着真实与大方,清清澈澈干干净净。 孩子的天真、老人的睿智,还有许许多多像过客但又影响一生的人的智慧,让我们看到了丰富多彩的人生可能,也感受到了满满的感恩之情。 十七你永远是我们的天使。拿起火把,勇敢地向前走吧!
简单来讲吃了伦子料理的人因为实现了愿望而感觉到幸福,而伦子也因为帮助别人获得幸福而感到幸福。这就是Impromptus的神奇之处。每一个来Impromptus就餐的人他们把自己的爱情、生命、梦想,全都一起细细咀嚼,吃进肚里。然后,就这样,重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