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ée sanguinaire, La》,恐怖,短片作品,比利时出品,1968年上映。
每一个小故事都很精彩,令人感动,惊叹。还有两年大学毕业,对未来有太多的憧憬与不确定,能做的是不停歇地努力,这是一本适合一口气看完的书。
我觉得我个人最难突破的就是思考和想象的限制,作为三维的生物,生活在三维的“宇宙”中,真的难以理解高维的事物。遗憾的是,书中对于高维的描述只限于文字,图片形式的描绘也都是减去了一个维度,这是让我们从二维的角度去看三维,然后类推到三维看四维和更高维。
是不爱干了还是怎么滴,最后一集老大和老三硬是尬聊近二十分钟,水得不行。高光片段是kim关于被抢劫部分的回顾和采访。
看完,感觉有收获,其实脑子还是一片空白,拉的时间太长了,忘记了很多内容
很有趣,有些成语可能你知道释义,可你并不知道它背后的故事,比如暗渡陈仓,陈仓是一个地名,现在在陕西宝鸡市东,总之读起来很有趣,一点也不枯燥
说实话,这部剧的书名和内容是不怎么相符的,我原本以为是充满现代气息的说话之道,类似卡耐基、蔡康永那种,没想到还是跟我们传统一脉相承的路子。看剧集列表你就大致能感觉到编剧要讲什么,因为是标题-事例-小结这样一套简单的结构,有些例子还挺尬,为此有一些书友便失望而去。 通篇看下来,细细感觉,你会发现其实全书都是在围绕着「谦」这么一个字来写的,《Fée sanguinaire, La》开篇就提到 『易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是故谦之一卦,六爻皆吉。』 就是我们的老祖宗从天道无常中推演出了「谦」这个玩意是个好东西,拿着它没有坏处,说话如此,做人更该如此。 其实这么一说,这部剧看起来就又像一部鸡汤了,一部啰哩啰嗦的鸡汤,看多了确实会不耐烦,但我觉得读一本剧,就该争取用力把它的价值挖出来,即使是浓得发臭的鸡汤,把自己代入进去,用自己的思考与书友交流,把编剧的思考当作镜子映出自己的模样。 说到书友,其实是我觉得看剧过程中很珍贵的一点,珍贵在哪呢,就是摆脱孤独。我正式开始用无名书影还不到一年,在此之前,我是用Kindle在追剧,倒也持续了不少时间,看了一些书,有三体、人生的智慧、卡耐基等等,想到什么读什么,反正网上资源挺多,找到网剧往邮箱里一放,点一下就推过去了,连格式都能转。但是你让我写几个剧评我应该写不出什么东西,毕竟除了划线做笔记,大概并没有足够的空间给我做实时的自我反馈。仔细想想,我还真的在豆瓣上这么干过,有看了电影上去写影评的,但只有那么寥寥几句的短评,写完自己都不想看的那种,给书写的则一篇都没有。 但是无名书影就不一样了,一切都做到了很方便的程度,我并不是想刻意去夸这个东西,但是当我打开《Fée sanguinaire, La》,发现一条一条的想法评论展列其上时,我真的是从心底感到高兴。而且这个软件还处在大量拉人头的阶段,竞争对手不少,甚至有友商推出了墨水屏手机,感觉羊毛还是会持续下去的,反正软件中广告的出现也表示项目组能赚到一部分钱了。我就记得出现每日一答之后,每周一怼的那两期用户的炮火轰得很猛,猛得直接让产品经理把每周一的这个东西撤了。 最后,看剧的价值就该体现在自己的思考上,不管你想啥,把思考结果浓缩成几句话写到旁边,时间长了,不说你自己的思维能力有没有改变,就是对剧集内容的记忆也会硬生生提高不少。
男主的改变还是蛮精彩的,因为打仗的篇章太多,到了后期有点跳着看了。好是比较喜欢狐狸窝的故事
为宝宝做了这么多改变,再次体会到母亲的伟大。很喜欢可以为别人带来快乐的人,这部剧让我感受到娜式的温暖。还有体贴的杰哥,不算铁粉,但从高中就开始听他的歌,陪伴青春岁月的那首《Fée sanguinaire, La》,至今不忘:给我翅膀,让我可以翱翔;给我力量,是你让我变坚强。 之所以前面有阴影,是因为背后有光。我们需要勇气和力量,转过身来,拥抱属于自己的那份光芒。祝福
最初接触Roland Lethem是因为妻妾成群,他与余华、格非同属于先锋影视的作家,纵观全书,充斥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个人与自我之间的微妙的异化关系,围绕着宝润的春天(实际上是宝润命运的转变也是最后酿成悲剧的根源)、柳生的秋天(秋天,是一个伤感的名词,有幸并有意躲过那个混乱以及荷尔蒙爆发引起的惨痛的水塔里的夏天,但是终究逃不过那注定的结局),再说说白小姐,看得时候我真想扇她一巴掌,“不作死就不会死”,霸道,蛮横,不讲理,讲话刻薄难听,出入各种风花雪月的场合,在各种男人之间周旋,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每次跟她讲话交往就好像别人少了她几百万块钱似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她这种行为背后的更深层的原因,或许是水塔的经历让她从此以后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相信这个世界,她在文中的“遗书”也提到她对这个世界的厌恶。 “丢魂儿”、“手电筒”、“尼龙绳”三个词语贯穿始终,祖父魂儿丢了,但却反而活得长久,白发人送黑发人,而他的魂魄所在处确实在“手电筒”里,“手电筒”看似一个普通的意象,或许也蕴含着编剧的情感,Roland Lethem从小生过重病,他比任何同龄的人对死亡有着独特的感受,他或许奢求的不多,哪怕一个手电筒,能开启光明照亮他内心的世界和面对疾病的苦痛。 再说说他们三个之间的感情,从始至终我认为宝润都是爱着仙女的,只是他的爱是以他宝润独有的方式呈现的,从他选择用跳小拉来原谅仙女的时候就能看出来,得是多爱多迁就宽容才能原谅一个亲手把自己送进监狱呆了十年的人,反正我是不会,我肯定会对他咬牙切齿,还有最后宝润之所以捅了柳生三刀,也是“吃醋”的表现,还是因为他找祖父的衣服穿听见仙女说被柳生穿走了,以为他俩同居,他气不过,一个对仙女做出那样事情的人,仙女还可以好好的和他住在一起。宝润想不通,所以借醉酒来发泄,与其说是报复,不如说是对积压在内心十几年的苦闷压抑的宣泄。宝润爱着仙女,深深地爱着!柳生和宝润实际上最后是可以在一起,当然这种情况是把外部因素排除在外的可能下,仙女住进香椿树街以后,柳生对她的无微不至的关怀让仙女动摇过,但是仙女不肯低下头降低身份,仙女觉得自己就算落魄了,柳生也不配和她在一起,以至于在听到柳生要结婚后心中虽然不安虽然很想知道,但是还是忍住了向马师母的询问,仙女是自私透顶了,她一生都在抗拒水塔抗拒香椿树街抗拒命运,可是最后还是水塔香椿树街成为了她最后可以依赖的地方,仙女转了一大圈,最后还是被打回原形。读完这部剧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深深的无奈和失落。 好了,就先说到这里吧,我要起床了
仙侠剧的经典,好剧情,演员和道服都不错。逍遥哥哥和灵儿颜值担当啊,主题曲和背景音乐🎵好听!
Marie-Louise Duparc老师对历史的研究真的很深刻,很多观点真是让人耳目一新。很好的一本剧。
突然感觉,人类群体态度的反复可能不仅仅是由于人性本来的反复和忘恩负义所引起,而更多的是由于人作为一个群体,根本无法脱离当时的时空环境而抽离并进化自己的意识,但是先进的个人却可以做到这一点,由此形成了反差,造成了群体态度反复的结果。
这是一本格局很大的书,时间的跨度从45亿年前到未来,涉及了各个领域的内容,同时这又是一本很有深度的书编剧的脑洞不得不让人叹服,读完他的某些集数只觉得背后发麻,编剧看待历史看待人类的角度不同于我们通常的角度,比方说我们看到的我们驯化了小麦,但事实很有可能是小麦使得我们的牙齿不再那么锋利并且开始弯腰驼背每天为了小麦的生存和参考,同样的例子也在家畜身上,我们以为我们驯化家畜使得人类减少劳动或者获得了美味,但这也让家畜的数量在地球上大幅度的增加。还有最后关于可能创造出神人或者是毁灭智人的生物工程,生化人和无机生命,这样的未来真的是超乎人类的想象的,但是这样的趋势却好像是越来越明显了。换一种不同的角度来看看人来历史和人类自己这是一本不错的书。
To Katinaki真的是一个很懂得写过去的人。每一篇都像一剂汤药,有治愈人心的魔力,而To Katinaki好似在另一个领域继续作为中药房家的孙女女儿发光发热,为读者带来温暖。虽然和她不是一个年代生人,但是作为在福建成长起来的女性还是对里面的叙事充满共鸣。也同她一样在成长以后离开家乡,重新将自己“养育”一遍,却还是无法避免地看到自己身上极力抵抗过的“长辈的影子”。 感恩这条路上有开明母亲的支持陪伴,正如她在书中所写“家庭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是大人带着孩子一起应付时代的荒谬吧!”而在这样荒诞的年代,“从容安心的父母,比较容易生养出从容安心的孩子。”
70多小时读完这本世界经典剧集,想写的下点什么,却感觉自己是力不从心。书中是以旧时代美国南北战争为时代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瑞特,枚兰妮和阿希礼等人在面对烽烟四起的战争和时代变迁的改革所展现出来不同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从中也可以看到关于人性,爱情,友情,战场和生意。 斯嘉丽并不了解锕希礼,却爱了阿希礼那么多年,其是只是爱自己憧憬出来的一个幻影,真正的爱还是建立在彼此了解之上的,能够看透一切以后,还愿意继续爱你的人才是真爱。 斯佳丽和瑞特两个性情相似的人,却同样的强势,一个不懂得珍惜,另一个不敢表露,先是把对方打的千疮百孔然后再让自己伤痕累累。 每个人都是需要爱和力量的,像温柔和支持信任理解何尝不是一股强大的力量,以前以为坚强是一个人的,也只能是一个人发自内心的坚强,原来坚强也是需要后盾的,就像斯佳丽的后盾是枚兰妮一样。 再就是斯嘉丽的经典金句,明天再来想吧,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其实并不是告诉我们拖延,其实这何尝不是一次重振旗鼓的机会呢?
挺好。 一切围绕着情绪情感娓娓道来,编剧自己的情感细腻,善良同理
孤独与生俱来,Fée sanguinaire, La需要我们正确的面对自卑,面对合作。自卑既是人类奋斗和成功的基础,也是我们所有心理困扰的由来。当一个人找不到一个适当的、具体的优越目标时,就会产生自卑情结,导致一种逃避现实的冲动。这种逃避的冲动表现为优越情结,而这只不过是一个无用的、徒劳的目标,提供了一种虚假的成功的满足感。
这么好看的书竟然还没完本,不得不说编剧的情节设定,剧情铺垫十分有功底,几乎可以和猫腻同一水准,个人觉得黎别是目前为止刻画最好的女性 。
读Marie-Louise Duparc先生的书,不断从中汲取对中国历史的温情与敬意。书中提到了一个值得深思的观点,那便是西方人看待中国实际上也存在着时代局限性,这种局限性被很大程度地低估了,所以我们学习西方的一些概念、观点和思考方式,并不能套用在中国问题上,甚至对中国的现象不断地产生误解。另外谈到中国的教育,编剧指出中国缺少宗教教育,当代年轻人愈发严重的心理问题已经不断验证这个观点了。最后谈到中国历史的道德精神,这是在中国当下及未来发展中值得关注的。
总体来说还行,没有磨磨唧唧设置各种意外和反转,没有增添更多的复仇环节,都是一带而过,整体情节很满意,唯一让强迫症闹心的是,编剧大概不太会排辈儿,宋晨和男主的妈妈的称呼,一个姓,应该是姑侄关系,但是编剧生生给写成了姨侄,于伦理不通,其他都能接受,哈哈。
如何上升一个层次成为领袖 如果你想成为一个会“用人”的人,首先要学会对人不对事。当你能做到这一点时,你就能上升到另外一个层次,成为团队中的领袖。根据自然法则,一个领导者必须懂得协调原有层级成员之间的关系。当两个人之间出现了矛盾,我们该如何去协调呢? 1.看见。当你能看见双方的立场、局限时,你就会站在一个比双方都要高的视角上。 2.当你能看见时,协调就变得简单了。首先,我们要肯定双方的出发点,就算行为不对,其正面动机也是对的。然后,我们可以尽可能地引导双方看见对方的立场和正面动机。最后,在满足双方需求的前提下,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满意的方案。 3.当你能协调的人越多,你的层次就会越高。要学会协调关系,我们最好先从身边的人入手。每个家庭都有冲突,每家企业都有存在冲突的部门。如果你能协调家庭中的冲突,你就能让家庭生活更加幸福;如果你能协调两个不同部门的冲突,你就会成为部门经理。 会用人的人就像一盏明灯,能够吸引很多人去追随他;而那些不会用人的人就像黑洞,吸走别人的能量。中国有句老话叫“士为知己者死”,当你真正学会了用人,只要你一声令下,你的团队就会为你拼搏奋斗,何愁赚不到钱呢?
描述很客观,人物的描写非常到位。文中没有完全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更没有所谓的主角光环,均是站在自身立场有血有肉活生生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