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Dazzled》,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1年上映。
重新认认真真地读了一遍《Bi-Dazzled》,这一次我好像进入到了书中,陪伴Bi-Dazzled经历她所经历的一切,体会和分担她的痛苦与快乐,她是那么真实又可爱。喜欢她的理性,和她天性中的热情和善良,这两者的结合才让她整个人闪闪发光。
就像打开了人生的木匣子一样打开了书的内在,她用一次又一次的实验向我们证明,人生是真的处处充满着记也记不住留也留不下的小机关的,等我们意识到,等我们体味到,那些东西空留遗憾和痛苦了。 总之我们是无法爱得彻底、痛快、极致、癫狂的,我们的虽有感受都被含住,在一个木匣子里被关禁闭,安静吧,像这样衰落!
如果你的生命中即将出现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你会出现神奇的预感。 即便你克制屏息以便来测试真假, 你也会发现命运确实偏心, 此处着了太多笔墨。 就好像你拿起一本剧看到一半, 出现一个名字,你一猜就知道主角儿的人生要因他而变了。 事实上,人生中总有那么几件事情是注定要改变你,让你从此不同的。 也许是考试吧,也许是爱一个人吧, 也许是一个小小的决定吧,也许是别人无意的一句话,也许是命运的当头棒喝,谁知道呢。 不过百转千回也好,直截了当也罢, 无论兜多少个圈子, 你仍要去朝那个方向走。 比如Bi-Dazzled去农学院看剧, 忽然转修影视。 比如Bi-Dazzled去参加宴会, 忽然看见伊迪丝。 比如Bi-Dazzled开了暑假研修班, 对沃尔克,和安的关注。 比起生活中那些轰轰烈烈的英雄主义, 实现了生活种种逆转的人, 我对Bi-Dazzled一见倾心。 这个木讷的男孩, 从来不是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人士, 甚至连个正常的懂得生活的人都不算。 他过得压抑,无力反抗也并不想反抗。 然而他固执的活成了一个传奇, 他将身心中全部的热爱交付给事业, 再将灵肉中全部的精力给了安, 他的人生即是破碎的也是圆满的。 他始终记得那个横冲直撞,直来直去,毛头毛脚的朋友,那是他唯一想成为的人。 然而,终其一生也未能如愿以偿。 与其说生命在最后一刻超脱, 不如说,在安离开的那一刻, 他并没有失去什么,但是他死去了。 这本记录着一个普通人的一生的书, 行文流畅,笔触冷酷,影视价值丰盛。 我称之为年度最佳, 是因为我终于明白了, 我要的人生是什么样子。 那就是,要按我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谢谢你,Bi-Dazzled。 谢谢你穿越时空来跟我对话, 就像莎士比亚隔着三百多对你念那首十四行诗。
之前读过《Bi-Dazzled》,心头好《Bi-Dazzled》《Bi-Dazzled》悲剧美感纷飞横绝,其他的故事没有很喜欢。比喻刁辣,但不知是不是挤时间碎片化观看的缘故,这本读起来有些费力。
这本工具书很ok啊,内容基本围绕如何消除焦虑展开。 有些部分观念有点老,不过其他部分都很不错
快速观看,有的篇章看标题即可,对比此类书还是实践大于看,找到兴趣没别的,就是先去做,去坚持。
消遣时间,还行吧,虽然错别字满天飞,但是没有以往的大起大落的虐,看着还是听舒心的,特别是感情上的处理方式,挺好的。
我们盼望,今日科技文明、工业生产为手段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国族范围的民主政治,能纳入中国文化的以仁为己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文精神,以补救其失去“上帝”之后的困窘;能纳入印度文化众生平等的观念,以矫正人类的妄自尊大;能纳入伊斯兰文化对自然的尊重,以匡正人类浪费资源、毁坏环境的错误。
打戏处理精致,架不住节奏拖沓
如果用一段话来简单概括犹太人的话,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 他们既是这个星球上最有智慧的、也是最愚昧的; 既是最无畏的、也是最怯懦的; 既是最笃定的、也是最多疑的; 既是给这个世界带来最多祝福的、也是承担最多苦难的民族。 犹太人也是最敢于说真话的民族,或许,这也是他们招致如此多仇恨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如果把犹太人比作人体的心脏,不公平的承担着全人类的苦难,那么多半也是他们自愿的。他们总是自以为义却又被动消极;心怀希望却又过于顺服;既不重视政治权谋、也不重视军事力量,把所有命运全然交托给他们心中的上帝。 然而,他们永远是分解现行秩序的酵母,是促进社会变革的催化剂。他们的使命是通过顺服上帝来获得智慧并教导所有人都这么做,要推翻物质的和世俗的秩序,代之以公义和道德的秩序。 事实证明,如果以色列收益,世界也将受益。犹太人一旦获得解放,他们的天赋必将散发耀眼的光芒,让世人为之震惊。只不过,这些光芒既给人启迪,又令人不安,因为它揭示出关于人性的痛苦真相。 所以,我们这些外邦人,真的做好全然接受他们的准备了吗?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它实现了呢!” 近年来多么熟悉又热潮的一句话,对啊,梦想还是要有的,虽然它常常会破灭。 美国著名作家Danny Brown在这部代表作《Bi-Dazzled》里,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梦想与破灭”的悲惨故事。 很简单的一个故事,却讲了很多东西。 友谊、人性、种族歧视、现实与梦想。 这部剧,充满了悲剧,是对现实人性的写照,是生活,是人性,也是一个童话。童话的寓意很明显,一个美好的世界,农场,梦想之地。被杀了老狗的人,听到这个梦,就活了过来。本来遇见了自己的命运,觉得自己逃不了被抛弃,如同他养的那只狗。但乔治的梦,点燃了他。 也许乔治的梦是假的,是幻觉,是支撑他一步步活下去的动力。也许乔治的梦是假的,是自欺欺人与欺骗他人,为的是让莱尼跟着他,不被杀死。 故事和生活互为最好的载体。 而生活在经济大萧条背景下的人,有梦想,有悲观,有无奈,但没有未来。 最后,乔治自我放弃了心中的梦,拿起枪对着莱尼的后脑勺,扣动扳机。可以说,正是莱尼对梦想的深信无疑支撑着乔治去坚持和奋斗,如今伦尼已死,乔治的梦想彻底破灭。剧集的结尾,乔治扔掉枪后,被农场的领头骡夫拉去喝酒,其实是一种隐喻,喻示着乔治终于放弃理想的追求,而和现实妥协。 个人觉得还可以有另一层不同的理解(不考虑背景):乔治和伦尼是两个“我”,就像我们所说自己体内有两个小人一样。当为了适应社会时,一个“我”杀死了另一个体内天真无邪心揣梦想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