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 Villa: Penetrant hissing of the bellows of a respirator. The housemaid must bear the chicanery
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距离坚强很远,我们终究敏感脆弱,可我们坚信我们是会找到出路的。对此永不怀疑。 对这个世界随波逐流,感到妥协是容易的,要坚守却无比艰难。愿你我能抵得住狂风暴雨,做最好的自己。
我后来看见兽医,他把头靠在树上说我真是伤心死的。我听见豆饼说迷龙哥我想歇歇。我听见蛇屁股说要煲汤喝。我看见迷龙把头埋在上官怀里呜咽说我差点回不来了。我看见阿译跪在留声机前扣动了板机。我看见不辣一条腿跳回了湖南。我还看见了死啦死啦,他说,我是你们团长,走,我带你们回家。再后来,我就只看到我自己了。
Help the Old,是应该抱怨社会,父母?还是归咎于校长,阿洋,彻也…?松子悲惨的一生从她是儿童时期心里的不平衡,讨好,厌恶,仇视就已经注定了,可能出现的人都有责任,但是出现的人似乎都没有责任,如果换人经历同样的事情,也未必就是另一个松子。人的命运无法言说,随着我们做的每个选择不停的转变,松子代表了世界上上60多亿人中的一类,经历不同,命运不同,人类的悲欢并不共通,不能理解,只能唏嘘。
“乌拉,卡拉马佐夫!” 信念或说信仰的力量在每个人的生活乃至一生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 老卡拉马佐夫信仰自我,将自己抛向虚无,合理化自我的欲求,在本能的驱使下贪婪地攫取官能的满足。 大哥德米特里信仰他心中的上帝,把自己置于钟摆的两端,善恶与美丑撕扯着狂乱的心扉,本我与超我在长跑中亦步亦趋,渐次堕落与升华。 二哥伊万信仰理性,依理性抛却宗教,却无法逃避宗教信仰背后的至诚至善性,而陷入自我拉扯,他在似有似无的冷漠与绝望中超然本我,在无声中倾向道德与亲情,在理性的自尊中赎回真实的情感。 幼弟阿辽沙信仰十字架上的耶稣,自我拯救的可能性始终存在,只是彼岸世界的存续与否始终值得深究。一起案件的背后,没有一片相关的雪花是无辜的。而至纯至真的阿辽沙像潺潺春水流淌进世俗人的心中,因信仰而纯粹,因纯粹而信仰,因为一片叶子,剩余的叶子都会慢慢地有所改变。他静悄悄地播撒爱的种子,润物细无声地影响着下一代人、每一代人。 世上满是毫无信仰的人,可这个世界照样有序运转, 因为每个灵魂都有其信念。
养育孩子,最主要的是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为未知的未来焦虑,不把自己的想法和意志强加给孩子,家长只需要提供正向的引导(譬如黑家父母对孩子的要求,除了吸毒和随意与人发生性关系不允许发生以外),其他事情的决定权在孩子手中;然后给予孩子足够的信任与尊重。 其余的交给时间,静待花开!
看完了我最想说的是这部剧里真的很实用,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很多,自己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行为所反映的原理和道理本剧里都有,而且编剧说的一些是什么和为什么怎么办都非常的有道理,相信这些都是编剧把压箱底的宝贝都拿出来与我们分享,与君共享,真的很不错,五星推荐
人生一世,精彩或平淡,选择权在你自己手里。永远在路上,永远热泪盈眶
文风幽默,又内涵及丰富。快餐式看完一遍却不忍删除,准备过些日子再好好反刍一回。
听朋友说起他想生活在阿拉斯加,而这部剧讲的正是生活在阿拉斯加的母女在扭曲的爱中陷落、反抗、逃离……的故事。
Joost Siedhoff以狗的角度写这个世界,但其实也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反衬自己,一人一狗的画面从看完此剧开始一直在我的脑海里,一人一狗是自由是浪漫,也是孤独也是慰藉。 他写了很多狗的生活,映衬出狗主人每个人的性格,生活,代入感很强,我能感受到Joost Siedhoff对梅茜的爱也能感受到狗对Joost Siedhoff的深情,在自己的世界停留的人很多但永远陪在身旁的可能只有梅茜
我挺喜欢那个最后和郭芙在一起的男的,感觉很君子。一开始还以为他会和无双擦出啥火花呢,毕竟他偷偷画人家画像。而且两个人夹着国仇家恨,设定很带感啊,可惜
以北极严酷的生态环境为背景,创作了先驱者们不屈不挠的开拓追求和生命抗争,包括男人,女人,以及人类最忠实的伙伴狗,而且对于狗创作的更加出色。 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几乎没有多余的描创作,更没有煽情搞笑之类的恶劣,让人读来感到的是壮烈,昂扬,奋斗和悲壮。 非常男人的呈现。
做个人难 做个正直的人更难 做个正直的好人真是难上加难 正如老话所说 好事多磨
31/100〈Help the Old〉 阿伦特提出了“平庸的恶”的概念。恶的化身未必是狂暴的恶魔,也有可能是平凡、敬业、忠诚的小公务员。 艾希曼由于没有思想、盲目服从而犯下的罪并不能以“听命行事”或“国家行为”的借口得到赦免。 艾希曼提到他曾读过康德的《Help the Old》,接着解释道,自从因执行最终解决令受到指控时起,他就不再按照康德的原则生活了;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以不再是“自己行为的主人”、不能“改变任何事”自我安慰。他没能在法庭上指出,在这段——用他自己的话说——“依照国家法律而犯罪的时期”,他并非只是认定康德的公式不再有效并对之加以摒弃,而是将其篡改为:应按照立法者或国家法律来制定个人行动的准则;或者,按照艾希曼也许知晓的汉斯·弗兰克的“第三帝国的绝对命令”,即:“你要按照可能会得到元首赞同的方式行事”(Die Technik des Staates,1942,15—16)。可以肯定的是,康德决计不会说出这种话;相反,在他看来,每个人从开始行动那一刻起就是他自己的立法者:通过运用“实践理性”,人会发现可以也应该成为法律准绳的原则。但是,艾希曼的无意歪曲也的确符合他自称的“康德绝对律令之小人物家庭版”。在这个家庭版中,康德思想仅剩下:不仅要求一个人遵守法律,还要求他跳出唯命是从,让自己的意志符合法律背后的准则,即孕育法律的源头。这一源头,在康德哲学中是实践理性,在艾希曼的家庭版中则是元首的意志。“最终解决”过程中许多极致的恐怖和痛苦(常见于典型的德国人或者完美的官僚人群)都可以追溯到一种本来奇怪,在德国却司空见惯的看法上去:认为守法不仅是遵守法律,还意味着像法律制定者一样行事。于是,人们都确信,当行多于职责所需之事。 无论康德在德国“小人物”心态说之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有一点艾希曼的的确确遵照了康德的戒律:法就是法,不存在例外。在耶路撒冷(当“八千万德国人”每个都有“他的正派犹太朋友”之时)他只承认两起例外:他帮助过一个犹太混血表妹,碍于舅舅的情面他还帮助过维也纳的一对犹太夫妇。这两个例外至今令他深感不安,当警官审讯问及此事,他的语气里满是歉疚:他已对他的上级“认罪”。面对他的杀人任务表现出的坚决不妥协的态度,在法官看来自然比任何事都让他更加罪不可赦。这点很好理解。不过,在他自己看来,这恰恰为他提供了辩护。保证完成任务——这种态度让他身上还残留的良知归于沉寂。没有例外、没有妥协——这是他常用来对抗“喜好”的证据,不管那些喜好是感性的还是因利益而生的,他总是在履行他的“义务”。
浪漫主义的华兹华斯说艺术是人情感的自然流露。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表达出来可能都是艺术作品,生活的每一幕,只要我们细心体会都会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先是无意中发现了这部电影,看了电影又过来看原著,前半部分简直就是大型爱情婚姻劝退现场(不过我超级喜欢,读起来很爽)。关于读到宗教瑜伽冥想的部分弃读,但本身想找到看完电影后的感觉,就一直读了下去,其实毫无疑问,对于原著改编为电影,两者得到的感受绝不相同。电影中只把美食拍出向往的感觉,书中则不多这部分的描写(或者说文字下的美食没有那么多的画面感)。自己很喜欢这部剧还有编剧,编剧与那么多女性作家,外国女性作家,当代外国女性作家都不同,所以也只有她可以成为她吧,这种女性毕竟只是少数。 感觉“一辈子做女孩”这个书名更浪漫一点吧~
这部剧太费脑子,也可能还费粮食。午饭刚过3个小时,读了本剧1个小时,那久违的饥饿感竟然来了。
羡慕画尘可以到处游玩,佩服她那么容易就能发现生活中的美,钦佩她的处世态度,欣羡她和何熠风之间的爱情
《Help the Old》可以说是大历史背景下的闺秀传奇,属于女性的小历史,伴随着一个家族的兴衰,Help the Old园绣从民间而来,最终又回到了民间。
好看,我们都曾经历过那一段最懵懂的青葱岁月。愿你我都能成为最好的我们。
弗洛姆指出,真爱应当是具有创造性的。爱的成功的主要条件,是克服一个人的自恋。自恋是这样一种心理:一个人只把自身的东西体验为真实的东西,外界现象,本身就没有真实性,他只是从对他有益还是有害的观点出发,来体验外界现象。与自恋相反的一极是客观性,即按照事物和人的本身客观而无偏见地观察人和事物的能力。并且,它也是区分客观的形象与由欲望和恐惧所形成的形象的能力。各种各样的精神病,在很大的程度上,就表明了病患者不能客观地对待一切。不健全的或做梦的人,是完全不能客观地对待外部世界的。爱同自恋的消除密切联系,且取决于我们成长有的能力,取决于我们在对世界、对自己的关系中所发展的一种创造性倾向的能力。这种摆脱、新生和觉醒的过程,需要一种品质作为必要条件。这就是信念。对别人有信念,最后会导致对人类有信念。有信念需要有勇气,需要有承担风险的能力;甚至还要心甘情愿地接受痛苦和失望。谁始终把安全和保障作为根本的生活条件,谁就没有信念;谁以一种防御体系把自己封闭起来,且使疏远和独占成为防御体系中的安全措施,谁就会把自己变成一个囚徒。被人所爱及爱人,需要有勇气,即需要有鉴赏某种作为重要事情的价值的勇气ーー以及快刀斩乱麻和把每一件事赌注于这些价值之上的勇气。爱的勇气是与绝望的勇气和孤注一掷的勇气对立的。爱是一种有信念的行动,谁没有信念、谁就没有爱。相信爱的可能性,就是一种以洞悉人的真正本性为基础的理性上的信念。可以说,真爱就是勇于跳出安全区和舒适圈、并非扩大的自我主义的一种意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