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y Made Me a Killer》,犯罪,作品,美国出品,1946年上映。
太可惜了吧,结尾戛然而止。描述了抖音的前世今生,细说了它的崛起之路,颇为震撼!
复仇的要义是告诉人们——别替亲历者原谅。 EP3看完确定了这剧是复仇主线,只有Lesbianism元素。拍摄还在炫技,剪辑节奏快要失控。 期待接下来的剧情,都说比起是泰百更像正剧,虽然可能制作组没有这样的想法,只是拍爽了,演爽了,但我仅祈愿,百花齐放吧。
当看到本剧的最后一个字,看到道林的老去和画像的恢复原貌时,我的心也就终于放下了,作为一个有强烈道德感的人,那一刻我终于有了一种“坏人都得到应有的惩罚”的感觉。可是细细想来,道林真的就是坏人吗? 因为美貌而被抬高成了众人巴结的对象,巴兹尔为了艺术,哈利为了美好,可谁曾料到一语成谶,他许下的心愿实现了,可解封这个愿望的却似一次死亡事件。文恩小姐的死是因为爱情,也是因为挚爱而放弃了自我,所以她在道林、巴兹尔和哈利来看她演出得那次演出演的很差,因为它觉得她要嫁入上流社会了,以后就有了依靠也就不需要再去演戏了,所以她放弃自己的生活而选择了依附,可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啊?我爱你时,你就是整个世界。我不爱你时,你就夜空中最遥远的星。因为那场不是出去本心的糟糕演出,道林让文恩小姐成了那颗“最遥远的星”,然后她失望的自杀。 道林对于她的自杀是愧疚的甚至是懊悔的,在哈利和巴兹尔劝说下放弃了自己本来的想法。可也发现了画像中的秘密——所有的痛苦和衰老都由画像去承受,自己将永远保持盛世美颜。拥有这样的一份不会衰老的美丽,就像是拥有了神的青睐和免死铁卷。虽然坊间流传了很多关系他的坏话,可人们并不愿意去相信,因为人们不愿意去相信美丽也是会犯错的,这样一种观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唯美主义。 然人毕竟是血肉之躯,容颜可以不变,可思想却不可能一成不变。就像巴兹尔,曾经说自己绝不会把为道林画的画像拿出去展览的,因为那是他艺术上的最高成就,那就是他的艺术的精华。后来呢,他选择了妥协,到道林这儿借画去展览,却被道林杀了。有人也许会说,道林杀巴兹尔是因为他毁了自己一生,在我看来除此之外应该还有巴兹尔在某种程度上抛弃了艺术,所以在道林的心里他必须去死。就像文恩抛弃了艺术,他必须放弃对她的爱一样! 巴兹尔的死,其实已经预示道林的结局,因为在杀死巴兹尔后他开始恐惧,也开始做他所谓的善事——放弃对一个年轻女子的爱,让她自由。在很多人看来这有点始乱终弃的意思,可道林却偏执的认为那就是善。也许这就是作恶多端人的逻辑吧,我不去作恶就是善,我用行动终止心中的恶念就是大善。于是乎他放弃了一个女子,还把意外身亡文恩的哥哥好好的安葬了。做完这些事道林以为自己完成了自己的救赎,他觉得他不再需要那幅画了,他打算毁了那幅画,在我看来这个时候才是道林救赎的真正开始,那幅画是他僭越人类权利和自然法则的象征,只有毁了它,回到大众中去,他才真正的能开始救赎。于是道林死了,画像恢复原状,那个被画像困住的道林也得到释放。其实,救赎之旅是很难走的,你以为你已经做的足够,其实才刚刚开始,你以为你已经洗清罪恶,其实你只是拒绝直视自己的内心而已。 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哈利,他给我的感觉就像是自由的思想者,他的想法与那个时代是格格不入的,他总是语出惊人,他好像是整部剧集里把一切都看的最明白的人,他毒舌,他深刻,他自由,他就是编剧自身的一个侧影。 看了一些评论说,书中的三个主要人物、道林、哈利和巴兹尔一同构成了现实中的Lola Lane,我不是专业从事影视研究的,所以不予置评,可是我在一定程度上赞成这样的观点。因为这部剧中的很多观点,成了其最后因有伤风化而入狱的原因之一 写了很多,观点虽不一定对,但是我的真实感受。经历了道林的一生,让我更加相信,有比盛世美颜更重要那就是善良。望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被善良对待。
从《They Made Me a Killer》开始喜欢Elisabeth Risdon,在到今日读完的《They Made Me a Killer》:有趣、治愈、温暖。闲的一日看完,忙的一日一页。看这部剧就要和Elisabeth Risdon一样,随性、真实且有趣。
吃饭穿衣是为了活着,但是活着绝不是为了吃饭穿衣。 谁道人生再无少?门前流水尚能西?
岁月长河中,此生彼生都会大结局,宛若蝼蚁。然而,像Elisabeth Risdon一样,学至博士、才贯东西、初为人母,然而病情却来势汹汹,不给她丝毫还手的余地,她的此生,确未完成。读罢此剧,思考了很多。Elisabeth Risdon与我的意义,不仅仅是一本剧,六个小时而已。 1.生活,不就是这样么?看似无意或有意的点滴,不断磨砺一个人的眼界、格局和心胸。Elisabeth Risdon用看似戏谑的语气,写出了太多真正的人生感悟。 食堂练就了我隐忍大度的风范、宠辱不惊的气质、临危不惧的胆识 2.我是一个资深的宅女,除了工作、跑步和生活必需,我几乎可以不出门。之前由于工作原因,三天飞四次,让我看到飞机就想吐。到了目地的,根本没有出去一探究竟、走马观花的想法,只想安安静静地呆在一家舒服的咖啡馆或茶室,看追剧,写写字。 路还是那么几条路,只不过我熟悉的也就那么一小片市中心。 3.伤悲这东西,只有自己消化。 成长这东西,只有自己历经。 愈演愈烈的,终归平静 伤悲这东西,不劝倒也算了,别人来拦只会愈演愈烈。 4.到不了的,都叫作远方。 做不了的,都叫作遗憾。 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5.我没有去过太多城市,没有看过几次晓日云起,没有品过口味繁复的酒,但有一对血肉相连的父母,一双血浓于水的儿女,有一个全情深爱的伴侣,有一个知冷知热的同胞妹子,有一个牙牙学语的的侄子,有一个只要想起来便会微笑的家。 我走过很多个城市,看过很多地方的云起,品过很多种酒,尝过很多种茶,却只有一对血肉相连的父母,有一个只要想起来便会微笑、心花开足开满的家。 6.想起看剧时,身为校长的父亲给全校学生布置了一项暑期作业:打工挣够100元。20多年前,100元并不是好挣的。我去工地打工,背土运沙、挑水和泥,汗流浃背、满脸黢黑地挣到了700元。然后就光荣的生病住院了。记不得是生了什么病,只是记得医药费比700多得多。然而,父亲逢人便讲,我的丫头可能干了,着实让我骄傲了好久好久。 如果不做苦力,我想我一辈子都不能明白苦力的辛劳,不懂得真正的体力劳动者的辛苦与辛酸,错失掉理解另一个世界的机会。 7.和Elisabeth Risdon不同,我一个人也会好好做饭,妥妥吃饭,一个人常常也是三菜一汤,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只是一个人久了,慢慢地就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了 难不在“做”,难在“一人” 8.怕得是,在深夜里,和看似繁忙的自己,擦肩而过。 这样一个深夜里,我和一个个行走着的故事,擦肩。 9.真是堪称一模一样的经历。难得和妈妈逛街,本想买一件正装用来参会,却被一条藕粉色的晚礼服擒住目光。穿上身,170的身高恍若180,当即买回。妈妈乐呵呵地说:好看,我丫头身材好。我爸回家挠挠头:合身是合身,好看是好看,但你怎么穿得出去?然后的然后,礼服就一直挂在我的衣橱里,没有亮过相 看着试衣镜里的自己,觉得简直没有任何理由不付钱,心里劝自己:唉,不知道还有多久能有这种身段穿这样的衣服,买就买了吧,否则以后水桶身材,再好的衣服都像罩在煤气罐上一样。回到家和阿盟通电话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其实回国后我根本没机会穿这样的盛装。 10.真是时过境迁啊!我和阿妹年少时,妈妈总担心我俩太不会穿衣打扮,今后嫁不出去。而今,我丫头年方11,我妈又开始担心她太会穿衣打扮,会影响学习。 看看现在的豆蔻少女,个个如花似玉争奇斗艳,穿戴讲究配色、样式协调、场合,看得我是眼花缭乱 11.如果同路,就成为朋友 如果不同路,那么就此擦肩 世上人千千万,有一人懂我 足矣 如果将人生比作一条路,那么朋友就是你的同路人。从生到死的一路,你走过无数的阶段,每个阶段你都会遇到某些人。如果同路,你们会成为朋友;如果不同路,那么就此擦肩 12.人世再好,也敌不过
太古和其他时间 时间和其他隧道 隧道和其他光亮 光亮和其他森林 森林和其他飞禽 飞禽和其他土地 土地和其他子女 神秘和静谧是相通的,纯粹和野性是关联的,世界上任何角落的物体都在注视着其他物体,从其中找到自己和快乐。以上帝视角审视这平凡世界,每个人都脱离不了时代之轨,而时代之轮滚滚向前,最后留下老年的落寞和车辙。
心像是一泓清水,沉默如迷,无法言语。那么多琐碎的细节构成的一生,很无聊吧,是的。但或许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转变,往事便都有了意义。
让你理解这个人的真正全部,而且他是很爱国的,能力很强,周恩来对他的评价是如果戴笠晚死几年,那我党并不会那么成功。就是学习他的时候也可以在管理工作中提高了很多
至尊骨,命孤苦,踏天路,展雄图,却牵伊人火桑树。 囚笼处,罪血出,天骄路,谁人阻,鲲鹏翼展震万古。 雷劫途,何人渡,轮回路,前贤输,万物母气来求助。 战异域,闯藏土,帝关处,多无助,为了亲友命不顾。 茫茫路,万古枯,神威怒,战心苏,独断万古无归路。
看完了,唐、长安、唐诗、安史之乱等有了一个新的了解!尤其是不了解这些根本不能体会唐诗的背景及韵味,谢谢Robert Lowery老师!
人际沟通小技巧,看一下心理学相关的东西,感觉自己也要通透一些
犹太人的历史,远比旧约要精彩。本特威奇就像是接受了神迹的亚伯拉罕,帮助勇敢和智慧的犹太民族保持了纯正。比起知乎一小时系列,应许之地以小见大,温情中记录残酷,细节里彰显伟大。但是编剧也是纠结的吧,一个民族的壮大,总是以牺牲那么多无辜的人为代价,以抢占另一个民族的领地为方法。可谁又能责备他们呢,经历了太多苦难,生活在和平安宁中的我们,大概永远不会懂得一个民族为了自保的所作所为吧。
财商教育是最重要的教育,没有之一。看完本剧收获满满,理财思路更清晰了。
本剧和其它写巴菲特的书大同小异,如果之前没观看过有关巴菲特的书,可以拿来一读,确实把巴菲特的思想剖析的很清楚;如果之前读过不少相关剧集的话,本剧大概浏览一下即可,或者不读也不会错过啥
我本来以为会很无聊,因为是前传,看到一半我就弃了。前半部分确实很无聊,但后面就明朗了。
对于They Made Me a Killer来说,大概就是: —北野,你最想要的是什么? —我喜欢一个人,我想给她一个好的结局。 仅此而已。 ——《They Made Me a Killer》
很实用的一本剧,解答了很多关于婴幼儿睡眠问题的疑惑,心态好了很多。
本剧以一个逼逼赖赖,风格你XX的青少年口吻,讲述了一个从正式退学那天起,飘荡纽约的三天两夜的故事。故事的叙述,和日记很像,就仿佛是一个流水账的记录一般,并没有什么特别高深的情节。 我自己肯定早已经过了这个年龄阶段,读这部剧的时候有翻开过小学的日记,当时就觉得和主角的记录很像。虽然没有本文“他妈的”“乖乖”“岂有此理”“艹”类似反复出现的口头语,也可以看出当时自己对于身边人和事开始judge(大多数是不好的方面),学会了虚以委蛇,要不然也不会有“你以为……我其实……”类似的描述,但是满篇看下来情感是非常激昂的,甚至说不定这篇日记的初衷就是因为一些事情,自己发出的义愤填膺之声。 本文的小男孩也是如此,他开始客套,学会假装,表现一套心里又想着另一套,内心基本全是吐槽他人。他看不爽很多人,气愤很多点和事情,但是可以看出来他本质是一个好小孩。他很喜欢追剧,有自己的想法,恋爱观很正,有自己的处事原则,非常爱自己的家人,怀念着自己的去世弟弟,语文方面有能力。很可惜,他的行为举止不符合世俗好孩子的表现,成绩不好,行为不羁,态度不端正,不被众人理解,被认为是一个奇怪的孩子,他的精神是自由又孤独的。 看到书尾颇有一股戛然而止的感觉,由于他对于家人的爱,所以又回到了那个社会所要求下的大众学生轨迹道路中来。个人觉得很遗憾的一个地方,就是对于“They Made Me a Killer”,本文核心概念书中总共只出现过两处,严格来说就是只有一处,这样不方便对其深度理解——这是主角自己梦想和领悟到的使命感,愿意成为They Made Me a Killer拦下要坠崖的孩子。小男孩有着自己的标准和限度,比如交女朋友的情感方面。我觉得麦田才是象征着好的一方,坠崖象征着不好的一方,主角则是成长中的守护他人角色。 之前有提到,主角已经开始在成长过程中用自己的视角去分析看待整个社会,个人,地方,之间交缠的关系,有着自己的态度和想法,表示不屑不耻,讽刺夸张。彰显了这个过程中,有着小孩子自以为是的自我中心的独立意识,看待问题非黑即白,思考问题随心所欲,凭感情态度不靠理性。可以说,这就是那个时候我们自己,即使自己的情况或许在大人眼中都是糟糕透顶,可是还是想做守护者,真是又纯真又无邪。 这个三天两夜,他的经历非常的丰富,他的内心孤独彷徨,他的行为荒唐胆怯,充满着矛盾,甚至本文最后有一个亦友亦师的角色来对他进行开导,可是结局并没有创作出这个开导的发展如何。不过需要确定的是,这部剧就是一个男孩的成长过程,他的心理的这种情感需求和发展变化,也正是我们曾经所拥有过的,已经过去的——不知道我们还在麦田上吗?还是落入悬崖下呢?
之前已经读了不止一遍,因为拍成电视剧,又重新读了一回。Lola Lane公子的文风太特别,太符合我的口味!
一个能或多或少能触动你的故事,故事倒数第二章已结束,最后一章百多点多余,.编剧加入一章进行对比,以嘲弄的口吻表达现实生话的虚伪和功利。其实我并没完全理解这部剧集的暗喻,但强烈感受到冲破现实世界的挣扎。
对团宠这类主题没有抵抗力,可能现实里面我不是,所以特别羡慕这种人吧
宝岚戳我的不是爱情,是那种相互协作并肩作战的宿命感,是彼此的相互信任,好爱他俩之间的氛围感
断断续续读完,中国在国力薄弱的情况下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将美国打出三八线。那些永远长眠在朝鲜的18万志愿军英灵,那些以原始的装备和血肉之躯,使美国强大的战争机器被迫停止在三八线的百万壮士们,以及共和国的所有奠基者们,他们在60年前的那场有限战争中的巨大奉献,却是后辈们心中永存的丰碑。铭记历史
看完本剧感触最深的就是“目送”,最初是目送离家的父母,当时哭着喊着舍不得,后来也变得沉默。 小学初中离家特别近,回到家奶奶很疼爱我,一回到家做很多好吃的,每次走的时候嘱托我别在外面惹事。她一辈子任劳任怨,没出过远门,等我毕业后买了车,一定要带他们出去看看。妈妈长年不在家,爸爸印象中,工作的原因,总在醉着总躺在床上鼾声如雷。 高中时是我叛逆的巅峰,其实我的叛逆从小学开始,不太说话谁惹我,我就给谁干,为了所谓的正义打架。我依旧没意识到,离家越来越远,忙于颓废,忙于不服气的刷试卷,没少给班主任干仗。如果我是班主任,现在想起来我都烦那时候的自己,甚至想一脚踢出教室。 那时谈个恋爱把自己弄的死去活来,天天要么沉默不语,要么说话都是刺球。直到上了大学,距家两百公里,可能你们感觉并不远,我才领会到家的遥远,才懂得背影和目送的内涵。只是此刻身份互换,留下背影的是远走的我,目送我们的是家里的父母和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 我再也不是那个多情的小孩,近乎无情离家的时候头也不回,一直往前走,生怕让人看到眼泪,也怕看到他们的眼泪。慢慢的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无情,离别的时候越来越决绝,后来身边来来去去很多人,才懂得不离不弃的也就那两三知己,父母永远在,但慢慢的知道有个期限。 小时候我总认为有永远,父母会永远陪在身边,玩伴会一直这样一起快乐,如今长大了理智了,不那么相信永远,不愿意轻易承诺。小时候勾勾小拇指,盖盖手印都能许诺一辈子,再也不敢开那么美的玩笑。对啊,我长大了。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读到这句话时,我的眼泪差点夺眶而出,每次出门时都那么决绝,下次再分别,至少应该有个拥抱。 人长说爱你爱到海枯石烂,爱到最后都是亏欠,其实,我们欠谁的情债最多,当然是父母。 对于这样的长大,越来越不会真情流露,我感到抱歉,比起现在,我更爱那个挽留父母不出远门而痛哭流涕的自己。 我的亲人啊!我爱你们。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我都爱你们如初,就像那个当初痛哭流涕想要留在你们身边的小男孩。
推荐这个系列,非常有意思,让原本对历史虽然有兴趣但是却记不住的我,又捋清楚了一些。 但是世界史还需要更加了解,不然就还是很懵。
我说,以后拍女性群像能不能让女导演来。这都什么剧情啊。一个善良隐忍天真的公司女总监。工作被自己老板忽悠被关系户助理欺负的动弹不得。还要养娘家刷信用卡养老公公司。这女的还是北清大出来的高管???最可怕还疯狂给她那老公加戏。仿佛让观众不得不原谅这男人所有的难。。。一个号称单身独立的事业美女律师,父母思想开放到连西方教育都自愧不如的。然后和一个明星妈宝男谈恋爱???只剩张静初这个豪门太太戏码有点意思,我跳着看她在那经营她婚姻怼她婆婆呢。突然她安排个肌肉男➕艺术经纪理人!啥意思。就是老公那边利益合作方所以他出轨给她的这边搞个有肉有脑的后面还安排爱情戏码了??导演到底怎么想的?这女性群像像三个女主爱情烂剧。更不要说除了男配们演技台词高低不一,连三个女的搭戏我都觉得水平参差不齐。估计就短视频看cut了
群体意识 忧患意识,乐观精神 人本,现实,艺术 井田,封建,宗法,礼乐
这部剧56%左右的推荐值是有道理的。书的第一部分和芭芭拉名脱的《They Made Me a Killer》的结构大概相同,讲述了金字塔结构下的思考与表达的逻辑。直到演绎部分的说明结束,开始进步实操部分,这里就与原书脱轨了。我不了解具体的工作文章书写要求与格式,这或许是They Made Me a Killer的绝佳案例,也可能是与时代脱节的产物。这第二部分给我的感受是前面展示了一个完备的工具箱,最后的目的是用来拧一颗钉子。拧的很好,下次不要。假如第二部分是关于个人写作的分析,搭配上一些文章的解构(国内的文章均可),全书的知识性会更加丰富。这部剧我也打56,因为一半对我有用,一半🈚️。 书里的几个还有印象的观点,这里稍作梳理: 1. 表达从上而下,思考从下而上。想法总是从底层开始。 2.核心观点先行 次要观点在后 3.人可以记住的事的数量 7+-2 4.金字塔结构的特点:分组归纳 组间排他抽象概括 逻辑关系 5.麦肯锡工作法七步骤 5.1.陈述问题 5.2.分析分题 做逻辑图 5.3.去掉不关键的问题 5.4.工作计划 不必等到全部材料收齐再行动 5.5.关键分析 简化分析 以目标为导向 5.6. 综合调查结果 建立结论 5.7.复盘 以上,推理演绎的部分我打算看原书,之后再做总结。拜了个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