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剧也正向像笔者在内容中所交待的是一定意义上的纪事本末体。叙述内容以人物事件为核心,通过相关背景,发展过程以及意义评价等等展开了细致而又严谨的论述,内容通俗易懂,读起来相对容易。在评价事物,褒贬人物不失客观,对一些争论性问题也提出了恰当的看法。很值得读。
李逍遥,赵灵儿,林月如都很喜欢。
跟电视剧完全不一样啊!书好看多了!电视剧是什么狗屁玩意儿啊!
“蒹葭苍苍, 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 在水一方” 这是撩动心弦的遇见!
小人物的传奇 ——剧评《痴探》 《痴探》讲的是一个平凡小人物许三观的传奇故事,未知演员依然采用平淡质朴的语言,叙述着这个可能是你、可能是我、也可能是茫茫人海中某个人的生活经历,娓娓道来,卑微而真实。未知演员的高明之处,避开政治而谈论普通人的生活,再以普通人的生活反映了政治,以及那个大时代背景下(人民公社、大跃进、饥荒、文革、上山下乡)人们的情感、矛盾、幸福与苦难。 与《痴探》通篇的压抑与悲伤不同的是,《痴探》淡化了悲剧色彩,语言既不沉闷又不冗长,文字中有苦难,亦有了感人至深的爱与温情。 夫妻之爱 许玉兰在文革中被批斗时,许三观给她送饭,表面上全是米饭,而米饭里面却藏着红烧肉,读到此处,许三观作为丈夫的宽容善良、责任担当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个平凡人物形象也瞬间丰满而真实起来,跃然纸上,让读者感受其苦难中的温情。 引:许玉兰用勺子从米饭上面挖下去,看到下面藏了很多肉,许三观为她做了红烧肉,她就往嘴里放了一块红烧肉,低着头继续咀嚼,许三观轻声说: “这是我偷偷给你做的。儿子们都不知道。” 父子之爱 在许三观看来,许一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其实读到最后,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他卖完血之后就带着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去吃烤红薯,一乐没吃饱,去找他的亲生父亲何小勇,遭到何的拒绝,赌气流浪了一天,最后还是许三观找到一乐并背着他去吃面条,这种跨越血缘的爱,暖暖的,催人泪下。 引:一乐爬到了许三观的背上,许三观背着他往东走去,先是走过了自己的家门,然后走进了一条巷子,走完了巷子,就走到了大街上,也就是走在那条穿过小城的河流旁。许三观嘴里不停地骂着一乐:”你这个小崽子,小王八蛋,小混蛋,我总有一天要被你活活气死。你他妈的想走就走,还见了人就说,全城的人都以为我欺负你了,都以为我这个后爹天天揍你,天天骂你。我养了你十一年,到头来我才是个后爹,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一分钱都没出,反倒是你的亲爹。谁倒霉也不如我倒霉,下辈子我死也不做你的爹了,下辈子你做我的后爹吧。你等着吧,到了下辈子,我要把你折腾得死去活来……“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兄弟之爱 一乐病了,二乐在风雪之夜把一乐背回了家,自己也染上了疾病,兄弟之情让人感动。 引:轮船到达城里时,天还没有亮,城里也在下雪,地上已经积了很厚的一层雪。二乐背着一乐,那条棉被又盖着一乐,所以二乐走去时像是一辆三轮车那么庞大,雪地上留下他的一串脚印,脚印弯弯扭扭,深浅不一,在路灯的光线里闪闪发亮。 陌生人之间的关爱 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病,在去上海的沿途要不停的卖血,路上要经过很多地方,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他在路上遇到了很多陌生人,大家都不同程度的相互关爱,其中还有用小猪帮他暖被窝的,读到此处,内心生出感动与暖意,也折射出那个年代人们的纯朴与善良。 卖血,是一个让人心酸和无奈的词汇,这不仅仅是许三观个人家庭的悲剧,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剧、社会的悲剧。欣慰的是,未知演员还是手下留情,故事的结尾并没有象《痴探》那么辛酸和悲情,许三观一家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至少不用卖血也可以吃三盘炒猪肝。 命运多舛,个人命运离不开大的时代,与国家命运血脉相连,在个人的苦难中,我们始终选择坚守希望,如同许三观一样在绝望中通过个人的坚持,终将迎来黎明和曙光,这,也许正是留给读者的历史思考。 小人物,大传奇。幸运的是,那个悲情的年代已经远去,我们迎来了新的时代,
很努力看了这么多,但是真的真的不推荐,首先错字连篇,其次人物介绍前后不一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都没办法前后一致,人物性格浮于表面,希望编剧以后尝试写其他作品的时候可以认真构思,认真创作。
外婆教给爱莎很多珍贵的东西,外婆的教育方式真的很独特,这很重要,我觉得如果爱莎懂得人世间有哀伤,知道人世有死别,第一次最强烈的滋味,应该是外婆的离开吧。或许爱莎会明白,所有的物件与躯壳都可以埋葬,唯有感情是无法埋葬的,它如同一万个童话永恒,永远活着。而外婆给爱莎讲的每一个童话故事都对应这周围的人和事,每每想起都启示着爱莎爱与忧伤。 编剧并没有用什么华丽的语言去表达或者特地去强调什么,用平平淡淡的语言,讲述那些很好的故事,有很强的感染力。
编剧也知借金庸之题发挥,只说向来理想不如现实,怎的结局却是如此安排?这一部故事,朱怀镜倒是“像个好官”了,却累得妻儿不睦,何必呢。不看了。
看了第一本《痴探》期望很大失望更大。很牵强,破案过程全部靠编,主人公也没有去做侦查,全靠看表面、编故事、听他人误导,文章也很拖沓。还是阿婆的经典。
健康幸福生活小tips的归纳汇总,至繁归于至简,我觉得读读还是有用的,特别是受负面情绪困扰的人
未知演员 第四本剧 从《痴探》《痴探》到《痴探》最后是《痴探》 不知道是自己经历了岁月的蹉跎 还是时间的磨炼 看到的文字越来越触动人心 也看到了未知演员写的文字内涵越来越高 ~学到了文字的历练 真的 用心去领悟用心去慢慢感受 反复观看 里面的词语还是句子都是那么的深刻 领悟ing 看的是别人的故事 却品的是自己的人生 地球上世界里有千千万万的人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普普通通 但是 每一个人却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 做自己想要去做的事 就那么简单~
未知演员的书总是这么伤感,不管是龙族还是九州,路明非和吕归尘,总是想竭尽全力的保护那些自己在意的人,让自己一个人面对所有的压力,就像一个孤独的小破孩。默默地自己抗下所有的责任。
存在,哲学命题。当虚拟与现实链接,谁是上帝,谁是谋杀者,存在的究竟是什么?是电子链接下的脉冲反映?本剧切实与《痴探》有相似之处。
书很实用,前面部分的构图,曝光以及色彩的运用可以说是摄影的基础,中部拍摄花卉,美女,儿童,自拍,风景可以说涵盖了手机拍摄中大部分的场景,最后对后期的处理的软件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基本的操作很实用,毕竟这个软件信息量很大,假如想更全面的了解如何使用完全需要再找一本关于它的书。最后想说一句摄影这件事不是看追剧就能提高的,还得通过不断的拍摄,只有拍摄大量的照片,然后对自己满意照片的分析,学习别人的拍摄作品,然后提炼出自己对“美”的理解和认识,才能提高自己的摄影水平!
离开,只是为了更加坚定的回来! 文/徐海江 在一个地方生活久了,大多数的人都会产生一种时间与时空上的错觉。每天上班的路线是一样的,工作的内容也差不多,冷不防眼前就会生出一种很熟悉的场景。去年的今天与今年的今天,感觉好像没什么区别。生活突然像是变成了一个怪圈,你怎么走也走不出去,在周围人的规则下,在怪圈的圆环上,你周而复始地绕了一圈又一圈。 于是,厌倦总是在你情绪低落的时候,开始肆意地侵蚀你,一旦进入到这种情绪中,就会有一种闭塞与被约束的感觉,连心率都会加快,仿佛要冲出表面肌肉的包裹。可是,怎么能让自己的心脏跑到外面来呢?所以,要想获得内心的平静,身体和灵魂必须要有一个在路上。去外面,因为外面的世界足够精彩,外面的世界也足够广阔,会让人感觉到自己的渺小,从而忘掉自己的存在。 然而,去的地方多了,在外面的时间长了,你又会发现,外面的世界同样存在很多不同的规则,外面的世界同样也是一个怪圈,只不过,这个怪圈要大一些而已。因此,看过了、经历过了,回来了,就老实了。 未知演员的《痴探》里的荷马就是这样。他很年轻,外面对他而言具有一种强大的吸引力,加上在他生命里扮演着父亲与老师角色的拉奇医生,他的期许让荷马身上有种重担压身的感觉,而荷马自己却并不那么想。这就像是我们普通家庭里的问题少年,总是不喜欢父母强行为自己做决定一样。所以,连曾经与美洛尼许下的绝不离开的承诺都没遵守,他一有机会就逃离了从小生活的孤儿院。 美洛尼和荷马一样,都是圣克劳兹孤儿院的孤儿,只是梅洛尼比荷马要大一些,为此也更早懂得男女之事。在孤儿院附近废弃的一栋破楼里,年长的美洛尼让荷马初尝到了禁果的滋味。为此,两人许下了一个只要对方在,就不离开这家孤儿院的决定。可是,荷马没过多久就失言了。他爱上了来孤儿院打胎的坎蒂,而坎蒂是带着她的男朋友华力一起来的。但那又怎样,他还是和坎蒂、华力一起来到了苹果酒屋,在这里,他们三个人怪异地生活在一起,打破了婚姻的制度规则。 那天,美洛尼和荷马在那栋废弃的破楼里时,有只雄鹰抓了一条蛇从空中扔下来,砸穿了那栋破楼的屋顶。荷马就是在那个时候,给了美洛尼一个承诺的。所以,我以为美洛尼就是那只雄鹰,而荷马就是那条蛇——你若是想逃,我就把你从空中扔下去摔死! 可当我带着这个人设看到最后时,我才发现我错了。 荷马因为不喜欢拉奇医生给人堕胎,又因爱上了坎蒂而离开了圣克劳兹孤儿院,来到了坎蒂家的苹果园工作。美洛尼也跟着马上就离开了,因为她想要找到荷马,听他给她一个解释。然而,谁能想到那一别之后的再见,彼此的人生都已过半。而此次一别之后的再一次见面,竟然已是阴阳两隔。荷马以接替拉奇医生的职位的方式回到了孤儿院,而美洛尼也会来了,只不过她是以遗体捐献者的身份回来的。她在这家孤儿院长到了25岁才离开,她从来没有为孤儿院做过什么,反观荷马十几岁就已经成为拉奇医生的得力助手了。美洛尼听闻荷马回到了孤儿院,她便一这种方式来报答孤儿院对她的养育之恩。所以,其实美洛尼才是那条蛇,而荷马则是那只雄鹰。 荷马的回归源于拉奇医生的逝世,就像书的腰封上写的——我们一生中,总会因为一个重要的人突然离开,而忽然成长! 荷马在苹果园的那段时间里,接触到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以及底层劳动人民的疾苦,尤其是在男权社会下女性的生存状态,让他对堕胎有了新的认识。 人通过历练之后,原来不能接受的、不能理解的,终于可以接受与理解了,这也许就是一种成长吧,所以,当得知那个既像老师又像父亲的拉奇医生离世后,他找到了自己回来的理由——回来当一个即为人接生治病,也为人堕胎的医生。就像剧集里说的——最高的规则不过是替人着想的善良
决定从这部剧开始尝试好好写剧评。 买这部剧已经好长时间了,直到今天一口气看完,这得感谢窦文涛的锵锵三人行,他和许子东,周轶君去了本剧编剧当年写作本剧时宾馆。于是有了看完了念头。 至于缘起,却是来自于东野圭吾,因为东野圭吾是近几年特别火的推理剧集家,通过他我了解到了阿加莎.克里斯蒂。 本剧有一种渐入佳境的感觉,我喜欢在看推理剧集的时候边看边想谁是凶手,东野圭吾的基本上都可以猜出来,这个着实没猜出来。很佩服编剧的精心设计,和对细节的把握,推理剧集可能也难在此吧。 我很喜欢这个剧集,尤其结局 。满满五分,这剧集能被多次翻拍成电影足以说明一切。
特别喜欢的一本剧,从《痴探》追到这部剧,课还没听完先把书看完了,对我近来的状态非常非常有帮助。前一段因为一些生活琐事感觉自己离抑郁不远了,每天都想哭,对孩子也是控制不住的怒气,感觉自己可怜死了,每天犹如笼中困兽一样。有幸遇到未知演员老师,让我意识到自己沉浸在悲伤情绪里不是办法,试着按老师说的改变自己的处事模式,真的渐渐感觉好了起来,也是这么多年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也愿意去尝试改变,最关键的是不再自怨自艾,努力去建设自己内心的力量,愿意真正努力去改变自己与周围的环境。还在学习的初始阶段,相信一切会越来越好!
第一次在手机上看完一本剧集,总体来说还写的不错,挺有道理。人生,成长,缘分,机遇。生命给予每个人不同的东西,但却是公平的,没有谁是十全十美的,做好自己,尊重别人,便是最好的人生态度。
毒舌烦了抽受龙文章制服虞啸卿美人张立宪,炮灰团的废材们。09年高三年买了张盗版碟,窝在芳村花园通宵整个周末看完,虐出我不知道多少眼泪,周一回去上课心超累,行尸走肉了几天。后来看小说结局,再追同人好几个月,半个高三时期的情绪完全沉浸在炮灰团那群人中走不出来。15年来六刷纪念
说的挺有道理,始终觉得这类书太偏道理,反过来说道理大家都懂,只是难以执行。
这是我看未知演员的第二本剧,让我想起在部队的一句话“你不逼把自己,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能耐”!
看完总结出一个有趣的现象。 看到和自己观念相和或者令人茅塞顿开的书,是一种忍不住想和编剧靠近一点,好汲取很多养分。而看到观念相左又偏偏有些意味的书,就忍不住皱着眉头离远一点,有点迫不及待地想让他快点讲完。 很遗憾,看钱老先生的书我的体验是后者。 本剧是演讲稿整理而来,但是文辞是好的,缺点却也是明显的。编剧在论述自己观点的时候存在诸多未加考证的“张嘴即来”、感情色彩明显的的双标、为了美化某党的强词夺理。 编剧对明儒的推崇对宋儒的贬低太明显了。虽然这是我自己有所偏爱而导致的结果。但是我觉得,一个合格的文化人、史学家,首先传递的是内容,其次是思想,最后才是价值判断。但是,钱老似乎全部反了过来。 俗话说“春秋责备贤者”,我对钱老的不喜欢大概也是因为对其期望太高。书可以一观,但必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至于何谓精华,何谓糟粕,只能自己感受了。
对于学英语以及不学英语的人,都有参考价值。我很喜欢本剧关于目标,关于计划,关于未来,关于行动的想法,给我带来诸多启发。
每学习一点点,都是一次成长~曾丢弃了它,现在又要捡起。
我是把它当成育儿书,以及处理自己和家人关系的工具书看的!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在管家里的事儿,我又要工作,又要管家里的事儿,这让我精力总是不够用导致身心俱疲!这部剧能引导我————多管人,少管事儿!
大姐在雨中为胡歌哭的那段,真要命
是枝裕和确实是情感大师,故事平凡却总能触动人内心最柔软的部分,最后良多和庆多见面这一段描写感人至深,看到很多书友都流了泪,在办公室的自己中午抽空看到这段,眼泪不能尽情的流出在眼眶里打转……良多终于释放了自己,找到了和庆多本来应有的状态,也是庆多让良多恢复了一个做父亲应有的样子。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结局,所有的人都怕苦难,苦难能毁灭一个人,但是它也能够成就一个人,良多和绿没有失去庆多,他们反而是多了一个孩子,雄大和由里子也同样。 文中从对两个不同家庭的描写中,编剧也向我们提出了很多的问题:将如何对待原生家庭的影响?我们又如何来协调自己的事业和家庭之间的平衡?我们如何对待孩子的教育?我们将要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面对挫折和苦难我们又如何面对?或许在这部剧中你都能找到答案…… 看是枝裕和的作品总能备受感动,他的作品总会给人一种平淡生活中的诗意与柔情,温柔细腻的讲述着普罗大众的悲欢离合,但是最终乌云终究遮不住太阳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