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剧适合时常翻出来看看。 每本剧,找到最触动自己的那个点,沿着那个点关联自己,用自己理解的语言讲述出来,每天复盘自己的生活。最重要的是用自己的理解讲述,这样不断地练习,我们的成长就在不经意间收获了。 这样的行动,是在自己的拉伸区进行的,也是最不容易令自己产生痛苦感觉,也是成长最快的区域。行动力是关键,懂得还要同时有行动力。 这样我们的元认知能力才会有提升。一起努力吧!
很幸运,在最近工作遇到瓶颈的时候遇到这部剧,让飘了的心慢慢落下来。 收获最大的有三点: 1、知行合一,做到>知道,要去实践去总结 2、要不断去问本质,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 3、想发财,一定要撬动杠杆。
2个人的关系很微妙,没有具体的公式可以套,需要你不断的根据现状去调整,去经营,去理解,包容,接纳,把心放大了,小事就可了,心小的话小事就被放大,所以不断学习不断成长,共同加油,生活很甜~
读到373章,被其他书吸引走了!再回来坚持不下去了,女主的各种转世,人物之间的关系确实,写得很精彩!就是感觉太长了,太长了,有点倦了!一定是我的问题,书是好剧!我的问题!等我有耐心后沉淀的时候再把剩下的拜读完!抱歉编剧!
每读一本好剧就是心灵开始一场新的旅程,在旅行途中的每一次邂逅都是心灵的交流,包括虚拟和现实的,编剧、读者、主人公、小角色等,都会给你带来快乐的心情、宁静的思考、美好的回忆、心灵的升华和生命的力量! 一生中能有多少次旅行呢?让我们赶紧出发吧。快速观看!
追剧时要小心,千万别让自己成为最差劲的读者。最差劲的读者就像不断掠夺民家的士兵。 他们不会认真地看一本剧,只想用窃贼般的眼光,寻找书中对自己有益、能够立刻派上用场的东西,并占为己有。 他们以为自己偷来的东西(也是他们唯一能够理解的东西)就是整本剧的全部,并大肆宣扬。这么做不仅抹灭这部剧原有的精神,也污蔑了这部剧与编剧。
技术发展到极致必然会成为神性,而总有一天所有生灵都会成为这神性或其部分的载体。也许许多年前佛陀就看到了这一天的来临,而我们终将入无余涅槃而灭度。
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个人身边注定会出现一个为自己Passage to Wetness,又是不是每个人都注定要为别人追风筝,哪怕只有一次。 那是一个发生在很久以前的故事了,对我而言仿佛隔世一般,今天突然回忆起来的与其说是这件事,还不如说是那个孩子——那个为我追风筝的孩子。我也应该写点东西,整理一下那个令人怀恋的段子,为了他,哪怕不是特别的甜美。 童年的记忆是朦胧的,那个故事的时间应该是童年的童年,因为它像是朦胧之后的高斯处理,只能隐约感觉它的确存在过了;当然也可能是我忘了。人总是健忘的,尤其是那些不是特别好的事。 从来没有试过背叛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滋味,那一次就背叛了三个当时最要好的朋友,我现在已经不记得我当初是如何邪恶,为什么要邪恶,也不记得用的什么方式,我只记得他们三个来找我的时候,我一句话也没说。我想默认,我想他们扁我一顿,我想痛痛快快的解决这个疙瘩。但是,他们中的一个小笨蛋站了出来“肯定不是他,我早说了。”“你凭什么相信他?我确定。”“反正我保证。”我清楚的记得他挡在我前面的一幕。我忘了事情的结局是什么,我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名字(那个时候,我不认识他的名字,我还不认识字),只是记得些发音;之所以叫他笨蛋,因为我记得,他们两个走后,我对他说了最后一句话“你真是个大笨蛋。”然后跑开了。 因为他的一句话,因为他的一个信任,让我为我自己的错误悔恨到现在;我忘记当时哭了没有,直到现在每每回忆起那个场面,都让我的心在滴血。我不敢再面对他,我不明白为什么错的是我,发脾气的竟也是我,不愿意再看到对方的竟还是我。我愧疚,我是个魔鬼,是我害了大家。正如《Passage to Wetness》里描述的: “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道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水怪。” 从那开始,我周期性的会做同一个噩梦,梦见的总是我和最要好的朋友在小桥边玩耍,小桥边总有个垂钓的老者披着个大斗笠。当我们玩得最得意的时候,钓鱼的老者便会拿着大网抓我们,每一次,我们都会跑啊、跑啊,我跑过桥去,听见后面有声音在喊我的名字;我回望时,他已被渔网抓住,缠的死死的,我不敢回去,反而跑的更快了。后来,我带人回到桥边找他,却再也没有见过那个渔夫,周围的人说“这条河里从来没有鱼的,哪来渔夫?”再后来,我一个人独自在这附近的巷子里溜达,感觉身后有个人跟着我,正是他,我一阵欣喜,却见他面无表情,他说“你当初丢下我,你知不知道我在这受了多少苦?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然后从我身边走开了。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被吓醒,告诉自己这只是个梦,细数现在朋友,确信没有过开罪的地方,确信我是足够真诚,才稍稍安心少许。 每次梦醒的时候,我都告诉自己,下次再做这个梦一定不能丢下朋友,但是不论我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结局。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做出过任何一件背叛友谊的事情,因为我知道,别人选择背叛,也许会伤害你一时;你若是选择背叛,会让自己内疚一辈子。 从此之后,我欣然成为了一个捡风筝的人,为了朋友,也为了自己。 但是,那个故事没有就这样结局。大概是之后的五年,我们居然又见面了,我们每周末在公开课里上竞赛辅导之类的。众人之中,我一眼便认出了他,我当初还窃喜,他必然认不出我,童年的五年,许是蝌蚪到青蛙的变化。那个时候,我特别好学,他也是,我们往往抢着发言,抢着做完题,抢着交卷子,我当时特别兴奋,好像整个班就剩下我们两个人在比拼。我们之间没有过任何交流,但是我心里明白,我喜欢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会对他好,我不会再提过去的事情,我会补偿他。 直到有一天,
读后对乌克兰的历史与西方世界在有理有据的基础上对这块土地的看法有了一定了解。
秉坤是家,家是温暖,守着一方烟火,内心富足。但是要吃得了生活的苦,要应对纷繁的关系,甘心于平凡与庸俗;
“他的宠物鹰象征高傲和独立自主、蛇象征智慧”,我从这部剧看到希特勒的影子。据说希特勒崇拜尼采,把雅利安人说成神族的后裔
剧情没有什么大悲大喜,还可以。最后一集男主的口红颜色画的有点深了,还有为啥双方的父母不在现场啊。
爷青回 高中看了不少历史剧集 这本看了上册寻不到下册 如今再次翻看仍令人唏嘘 回到本剧 李斯一介布衣 乘势而起 成就强秦 一匡天下 无一不展现其过人之处 穷极一生 披荆斩棘 可惜聪明一世 糊涂一时 相信赵高谗言 落得腰斩 诛三族 高中学得《Passage to Wetness》分析秦统一与覆灭的国内外因素 关键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历史剧集也罢 职场故事也罢 网上查到李斯似乎并非文章所述之正面角色 消磨时光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