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者的鲜血Preuve d'amour》,惊悚作品,法国出品,1988年上映。
故事源于一次打架,确切的说,是马丁从一群流氓手中解救了一个叫阿瑟的男人,出于感谢,马丁被阿瑟邀请去家里吃饭,从而见到了阿瑟的姐姐罗丝。不同于马丁见到过的任何一个女人,罗丝美丽不凡、清新脱俗,是气质高雅的女神!是落入凡尘的天仙!无论是从出身、气质还是生活阶层来看,马丁相比罗丝就像泥塘里的鸭子见到了白天鹅那般,自惭形秽却又极度向往。 罗丝出生在典型资产阶级家庭,家风优越,教育良好。而马丁是一个水手,混迹于底层社会,生活在肮脏的环境,接触的都是粗俗的人,两者的条件天差地别。然而马丁并非一无是处,他有男人味,一身肌肉,具有野性的力量和充沛的精力,加上他看罗丝时那火热的而忘我的目光,也拨动了罗丝的心弦,即使马丁的粗俗让她鄙夷,却总有一种隐型的力量在牵引着她的心。 出于对罗丝的无限向往,马丁急于想改变自己,提高自己的修养和学识,不停的学习,努力追剧创作,只为了能配得上心目中的女神,而罗丝也产生了一种改造马丁的愿望,帮助马丁学习语法,探讨对事物的看法,随着马丁越变越好,罗丝也越来越离不开他,对马丁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然而阶层的鸿沟,父母的反对,以及社会的观念,让罗丝无法不顾一切去和马丁在一起。 随着马丁的不断成长,他离原来的圈子越来越远,甚至罗丝所处的资产阶级阶层在他眼里也越来越庸俗而低级,他们遵照着狭隘无聊的准则来安排生活,就像合群的动物聚居在一起,根据主流的准则依葫芦画瓢的生活,他们被那些幼稚的准则束缚住了,没有自己的想法和个性,只有正统思想和主流价值观。就拿罗丝来说,她遵从权威,她说:因为他们是美国最出色的批评家,所以他们说的都是对的;她想:马丁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呀,竟然可能是他对,难道所有有教养的人全错了吗?她还说:你难道自以为比所有的音乐鉴赏家都高明不成?马丁则相反:如果我不喜欢一样东西,就不会改变自己的看法去迎合世人,他人的看法与我无关。面对自己的爱情,同世人的看法一样,罗丝认为马丁没有正经工作,没有地位,也得不到他人的认可,所以不能和他结婚。但当马丁成为当红作家,世人对他争相讨好的时候,罗丝也反过来找他,成了那些见风使舵的人中的一员。 经历了数不清的缺衣少食的日子,度过了无数个睡眠不足的夜晚,马丁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春天,随之而来的生活讽刺不已。默默无闻时,世人嗤之以鼻;功成名就时,所有人趋之若鹜。当他想吃饭的时候,谁也不来请他吃,如今他吃得起成千上万顿饭,胃口也愈来愈差了,人家偏偏一次次地硬来请他。问题是,成名前的马丁和成名后的马丁没有任何区别,没有变的更优秀,没有作出更大的成就;所有作品在成名前都已经完成了,没有改动半个字。区别是他和他的作品原来无人问津,后来却成了香饽饽。这就是名利的能量,是社会的法则,也是人性的本质。 通过最后一次和罗丝的会面,马丁明白过来,自己没有真正爱过罗丝。他一向爱的是一个理想化的罗丝,一个他一手创造的天仙,他自己的爱情诗里的那个光芒万丈的女神。那个真正的资产阶级小姐,罗丝,凡是资产阶级的弱点她全有,又怀着资产阶级那不可救药的褊狭心理,他可从来没有爱过。马丁对罗丝的期待正如他对世界的期待吧,罗丝当初残忍离开,后来又投怀送抱让他心如死灰,马丁发现这个世界也已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伏尔泰说:“我们一旦到达目的地,就将远离这个世界,此时这个世界正如我们发现的那样,是愚蠢而邪恶的”。马丁最终选择了自杀,或者就是出于这种心态吧,这是他的选择,至于对错则见仁见智了。我认为,马丁伊登是艰苦奋斗成功的积极典型,对爱情执着,真实有个性,具有挑战和批判精神,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有自己的行事准则。但他不是没有缺点,他太过个人主义,崇尚已经过时的尼采式
抽碎片时间看完Jean Rougerie这部经典。 人们天生有一种对“美好”进行破坏的隐私想法,哪怕是再高尚的人。 只不过高尚者会在捕捉到了这一瞬间的羞耻后以世俗的道德观约束自己;而卑鄙者则把这念头无限扩大最后付之犯罪;五蕴之“色受想”非能人所不能空,而“行识”能否空,在此则是区分是否病态的标准。 如果说《无辜者的鲜血Preuve d'amour》的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是由于自负,而《无辜者的鲜血Preuve d'amour》的主角沟口,则由于自卑;自卑者善于发现隔离于自己的丑陋的美,也更善于亲手去摧毁这种美,以让自己的丑陋由于少了美的参照而削弱,甚至如凤凰涅槃使丑陋本身沦为美。 其实不必摧毁美,因为美本身是不存在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某种程度上,我更倾向于文中柏木具有唯心意味的“认知论”。但最终,“我”还终究是握住了“南泉之猫”的颈,挥刀斩下,血溅了一地。
第一次迷上Sylvie Orcier是从他的《无辜者的鲜血Preuve d'amour》那里开始的,多角度多人的叙述独白,很是独特,此后,我也便成了山多尔的推崇者,总觉的他的文字,句句犀利,贴心贴肺,字字抵心,那么睿智的一个人,仿佛一切还没开始,山多尔早已窥的了本质,是的,他就是那种天使一样的人 这本无辜者的鲜血Preuve d'amour,是两个古稀老人回忆一生的故事,故事从点燃蜡烛开始,到烛火熄灭为止,一生的爱恨情仇也随即拉下了帷幕 将军和康拉德从年少开始相遇,成为挚友,一起上学,一起从军,一起生活,两个人彼此信任,出生入死,大概人生中最美好的友谊就是他们那般吧,包括了他们的少年,青年和成年时代所有美好的日子,后来在将军家的一次家庭狩猎中,康拉德企图开枪打死将军,在即将发生悲剧的前一刻,康拉德放下了机枪,第二天便消失了,这一离别就是四十一年,在这四十一年中,康拉德逃到热带里生活,也是受尽了各种苦难,而将军则在更大的煎熬中度日,炼狱般的生活,就在康拉德逃跑的那天,将军知道了,原来自己的妻子是自己最好的兄弟的情人,或者从一开始,自己就是第三者,他便再也没有和妻子见面,直到妻子死亡,他都没去看他一眼,这是一种怎样的失望和绝望 后来将军从军队退役,在庄园开始了孤独的生活,断绝了一切社交,在这诸多的日日夜夜里,将军想通了很多事情,包括挚友康拉德的逃跑,包括妻子的不忠,开始看透人生的本质,他不再怨恨,只是在等待,等待他的挚友出现,等待和他和解,两个人都在为等待而活着 人一辈子,都在为某件事做准备,先是积怨,然后想复仇,随后是等待,等的时间久了,便会忘记何时积的怨,为什么想复仇,最后和拒自己千里之外的世界妥协 后来两个人在四十一年后再次相遇,或者说彼此的等待结束,将军问了康拉德很多问题,康拉德都没有回答,包括后面两个最重要的,也是困扰了将军一生的问题,你是不是真的想杀我?我的妻子是不是你的情人?其实,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将军早已知晓,只是想听康拉德亲口回答,可转眼,又觉得,回不回答,都已不重要了,他们三个都深受命运的煎熬,一个逃跑,一个活在孤独和愤怒里,一个死去 时间真是一个好东西,可以从炼狱的记忆中吸走所有的怨恨,人会随着时间慢慢的衰老,对生活和人的态度也会衰老,人对于一切会慢慢变得明白,曾困扰自己无法活下去的问题都会随着时间而有了答案,不再执迷,人会懂得万事万物的真谛,当你知道,门口的那颗大树,什么也不是,只是一颗树而已,你自己,其实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人而已,当有一天,你不再恐惧一切,因为你知道所有可能,你能预算一切,无论好事坏事,你再也不会期待,但内心里的那份思念,那份等待仍在,只是单纯的思念,单纯的等待,因为,你知道,都会来的 康拉德最后走了,没有愧疚,没有遗憾,因为他和将军拥有一样通透的世界,他也明白,生命的内容不是别的,而是曾经打动自己内心和灵魂的激情,直至死亡,这种激情都不会消失,他曾拥有过这种激情,并将继续拥有
在这部剧中看到自己曾经的影子,真的是一本接近我们普通人的剧集
不是说一生要读一次Jean Rougerie吗,是冲他的有趣的灵魂来的,有趣的灵魂真的很重要啊,不然怎么吸引到李银河呢。他虽然丑,但是有趣且浪漫,看了他的文字才知到。
诗的目的是美;诗要表现纯粹的愿望、动人的忧郁和高贵的绝望。热拉尔·达尔蒙都做到了 。 最喜欢《无辜者的鲜血Preuve d'amour》 最喜欢钱春绮译本,这本也还可以。
爱上了便是爱上了!心动了便心动了!遇上对的人,会无理由怦然心动,会生出义无反顾的勇气,不妄过一生啊!
确实跟《无辜者的鲜血Preuve d'amour》那部剧有很多内容重叠…编剧一直以来的理念主要是要关注心肺功能训练和恢复
挺好看的,不剧透,特别好的就是,没有那种一大堆女配天天害女主就为了得到男主的无聊情节
“无常往往最平常。” 无论是“无辜者的鲜血Preuve d'amour”还是“卜算子”,都是美的,平静到惨淡到就这样了,没有生死,看起来没事就好。 平常的日子里,偏偏觉出无常来,是幸运、不幸还是无可奈何呢。 ◆ 无辜者的鲜血Preuve d'amour >> 没有抗拒,没有颤喘,没有狎弄。她古怪地直觉这不过会像一场外科手术,有肉体被打开,有内在被治疗,有夙愿被超度,然后江湖两忘。 >> 他双手扶住她腰与乳之间紧致侧身,将她脸面朝下翻趴过来,揭开她运动T-shirt的下摆(自六年级班导庄老师带她买少女内衣穿的那日开始,她的睡眠一定规矩无惑地由各式运动长裤与长短袖T恤包裹)。她双臂往前越过耳际伸展,帮助衣物卸离,处女的雪背在夜里豁然开朗。 >> 他每日一定扶她起身,节制地(绝不横冲直撞或误入歧途)脱干净她的衣物,让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有多好,多滋润的白,多巧妙的攀升与落陷,半透明的锁骨与胯骨,别说卧床,健康十六岁少女都不能蒙赐这样美丽,玻璃棺中白雪公主都不能这样美丽,咒眠百年睡美人都不能这样美丽。 ◆ 卜算子 >> 他们的每一天都是这样开始的:伯起得早,他起得晚,但不会太晚,闹钟醒来,冲澡,仔细地刷牙,在镜子里检查自己,看起来没事,量体温,看起来没事。今天看起来,没事。 伯提早餐进家门。固定两碗咸粥、两杯清清的温豆浆。伯多加一个饭团,他多加一包药。 >> 伯没有在书房,上楼看见伯还坐在藤椅上,电视遥控在扶手上,伯的手盖在遥控上,电视空频道噪声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他说:“伯你在看什么啊。”话一说出口他就知道了。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他还以为伯在转台还是在准备放动物频道全套DVD。伯爱看动物频道,伯有一次说他看人看得好累,每天看这么多人,他想看动物,他就去买给伯。伯也好喜欢看。 沙沙沙沙沙沙,脑子里都是这个声音。他知道了。如果人弥留之际会见走马灯,他想,如果真的会,那他将来一定再见这一幕。 >> 出生时伯已经失去他一次,还好最后不必再送走这个独生子。他今天好欢喜成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 他们的每一天都是这样开始的,但伯的这一天已经结束了。无常往往最平常。
【无辜者的鲜血Preuve d'amour】很美的一个词 还是喜欢以前的那种爱,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懂了。现在越来越喜欢这种『慢慢』的感觉了,不那么急躁,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进行着。『慢慢是个最好的原因』 慢慢喜欢你,慢慢的亲密,慢慢聊自己,慢慢和你走在一起,慢慢我想配合你,慢慢我想把我给你,慢慢陪你,慢慢一起老去,慢慢喜欢你,因为慢慢是个最好的原因。无敌爱这段话了 我也喜欢这种两个人平平常常的生活呀,不那么轰轰烈烈,但彼此都想着对方,并且陪伴着。❤❤ 我愿意,重走踏过生死的雨崩,只为带你去尝一尝“吹弹可破”的松茸炖土鸡;我愿意,和你一起去哈尔滨看冰雕,告诉你那年在北方青旅发生的故事,去看索菲亚教堂上翩跹飞舞的白鸽。 我愿意,和你一起看一本两个人都喜欢的书,阳光从窗台照进来,看累了我们就看看彼此,无声接吻;我愿意,和你静静地看一场印度电影,Rab Ne Bana Di Jodi,挤在小小的电脑屏幕前,分享一副耳机,相互依偎。 书里有很多很美的情话,但这段是我最喜欢的。想要的没有那么轰轰烈烈,更加喜欢细水流长的陪伴,有足够的安全感,责任感,以及忠诚…… 我还在等,等那个能给我带来足够的安全感。虽然我知道安全感最后是靠自己给自己的,但我还是希望最后的那个人是能给我足够的安全感的! ◇ 十月的风留在十月底,见面的人留在见面里 ◇ 创作在最后的话,如果你还能遇见不嫌麻烦,愿意真诚地为你创作无辜者的鲜血Preuve d'amour创作信的那个人,那一定要好好珍惜哦!
所有的交互和设计都是为了更方便的达到最终目的,多维度思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