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卷 烹婴食之(1 / 2)

小说:途胜混动 作者:柳絮清影

青禾算好方位,定好时辰,拿着罗盘。笨鸟要先飞了!

———

“夏荷,你看,这三株小花红艳艳的,真好看,这是什么花呀?”

声音从花园子传来

拿着罗盘路过的青禾好奇得停下,寻声望去,是夏荷,还有蔡夫人.....

明明艳阳高照,蔡府这小花园子竟有些凉意袭来,园中的花,生得比昨日更加绚丽了,绚丽到妖艳,只一夜,层层艳艳翠翠,花枝繁茂得乱了人眼。

里面,好似有个孩子在喊她:“姐姐.......来玩啊,这里.......快来啊.........”

........

咚—咚—咚—咚—咚—

衙门外一串鸣冤鼓声震耳。

青禾忽然回神,发现手中罗盘飞转,自己不知不觉中竟然进了园子。身边环绕着闹羊花,黄色花丛中多了三株艳丽的火红。

“曼珠沙华.....”

“大人!大人!”回廊上,蔡左道急急忙忙赶来。应该是来找她的。

“外面有人击鼓鸣冤?”

“下官...正是为此事来请大人定夺....”

跟着蔡左道往公堂去,回身望了一眼园子中正向他行别礼的主仆二人......一种诡异油然而生。

————

县衙公堂

青禾坐于堂侧,蔡县太爷端坐正中,左后站着主簿。

堂下两侧衙役执杖,五五对立,栗木廷杖交错,末端血迹斑驳。左右前端两人盱衡厉色,手中高举“肃静”“回避”

沉重的压迫感,使得堂中跪伏在地的女子颤颤巍巍。

“堂下之人,何事击鼓?”

“民妇乃夜郎县莞南村...张江氏小娴.....击鼓......击鼓是....为家翁:张举鸣冤!”

“小娴....小娴!你来这里做什么!”

县衙大门外传来喧声。

衙役押上一名男子,是张恒!

“大胆!何人在此喧哗!”

啪———惊堂木落。

两侧衙役挥杖,击向张恒后膝,使其吃痛跪地。

“草民张恒,是堂下妇人,江小娴之夫,贱内江小娴,近来心疾又犯,前来击鼓鸣冤,是草民没有看顾好妻子,还请县太爷饶恕!”(心疾:神经病)

“不是!我没有心疾!!大人!!我要为家翁鸣冤!家翁是好人!人都是我杀的!都是我!!!这......这个......这个!”小娴语气有点激动。

说完颤抖着双手递上一柄短刃。

“呈上来!”蔡左道一个眼色,侧边带刀侍卫便将小娴手中短刃呈于堂上。

一把很寻常的短刃,便是随处都可以买到。

“此物....就是民妇行凶所用凶器!”

张恒瘫跪在地,一脸惊愕。张着嘴,说不出话。

堂上众人皆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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